已決行發文之線上簽核公文如何改為存查?
請承辦人於承辦公文匣>決行公文頁籤>點選【鉛筆】圖示>按一下【傳送】後,請主管決行並將傳送方式選擇為「決行(存查)」即可。
若承辦人已傳送發文,請文書人員/發文人員先退件,再進行上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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