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員專區
承辦人員專區
紙本來文處理-簽辦存查/函復發文
收到分辦之紙本來文後,進行簽辦存查或函復發文處理。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鉛筆】圖示開啟公文。
選擇空白範本或例稿>按一下【確定】>繕打文稿內容>按一下【儲存】。
🔔 紙本來文無須函復時,可直接於來文紙本進行簽辦喔!
按一下【列印】,列印紙本送主管簽核或會辦。
🔔 列印簽稿會核單:於「列印」旁按一下【▼】> 點選「簽稿會核單」。
待主管決行存查或發文後,進行決行存查處理或決行發文處理。
決行存查處理
4.1.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選擇「承辦資訊」>輸入承辦
資訊>按一下【儲存】後,將實體紙本送交文書/單位收發人員進行歸檔。
決行發文處理
4.1.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 >點選【 鉛筆】圖示 > 依主管於紙本修改之內容
調整>按一下【儲存】。
4.2.於「發文>電子交換/發文列印」>按一下【確定】>列印正式函>按一下右上方【X】關閉公文。
4.3.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選擇「承辦資訊」>輸入承辦
資訊>按一下【儲存】後,將實體紙本送交文書/單位收發人員進行電子發文及送發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