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本市兒童及青少年志願服務品質
提升本市兒童及青少年志願服務品質
說明:
一、據了解本市少年代表所就讀之各級學校推行志願服務機制情形,目前如國中生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被列為會考積分之一、高中生推甄大學時製作備審資料有加分的機會、大學生則視 各校系情況不一(有學校將其列為畢業門檻)。
二、有鑑於各級學校(包含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重視並積極 推行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學程,更有許多學校將其列為校內 必修課程及學習分數,導致多數學生為此踴躍從事志願服 務、累積服務時數,卻產生了志工人數多於志工需求或志工 服務時間太集中(假日或寒、暑假),甚至有只為累積服務 時數而忽略志願服務背後所附加的價值等情形,以下為少年 代表於自主召開會議當中討論內容:
(一)健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平台:目前志願服務資訊來源主要 7 為學校、同學,以及網站「高雄市志願服務平台」及「高 澎青年志工中心」。不過許多學校的網站上並未放置訊 息,且上述兩個網站的問題為所提供的志工資訊較無統合 完整性,希望建置一個志工搜尋平台整合志工資訊並分類 需求條件讓需求者進行點選及媒合(例如:長期或短期、 區域、服務性質等)。
(二)缺乏參與志願服務之動機:多數青少年為累計志願服務時 數,通常在有限的課餘及假日時間參與志願服務,未能從 中選擇到符合參與者目前年齡與發展能力及真正有興趣的 服務,也因此參與者難以在志願服務過程中與夥伴建立關 係,以及反思與服務學習相關議題,更不好的現象是時數 足夠之後就停止志願服務。
決議:
一、建議各級學校的網站都能放置志願服務資訊連結,以利學生能快速索引志願服務資訊及管道。
二、建議學校能規劃更多元的學習方案以提升個人志願服務意願 (內在動機),且結合志願服務需要有所學習,也是 CRC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強調兒童受教權的提倡,將兒少志 願服務擴充為服務學習。以下為節錄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 與活動領導學系謝智謀副教授認為有品質的服務學習方案, 應兼具以下概念:
(一)有意義的服務:服務學習應讓鼓勵參與者更認識他們所處 的文化社會脈絡下所提供的服務經驗,並且符合參與者的 目前年齡與發展能力並且有興趣地投入。
(二)反思:透過服務後進行反思並鼓勵參與者檢驗與服務經驗 相關的社會與公民議題。
(三)多元化:在服務團隊當中,參與者彼此可以表達不同想 法,彼此相互尊重,在民主過程中彼此尊重,甚至幫助參 與者探索與理解並做一個具有責任感的公民。
(四)青年的發聲:讓參與者在整個過程中有做決定的權利,表 8 達意見與安全感信任的氛圍,甚至促進知識與技能的獲 取,並提升領導與決策能力。
(五)夥伴關係:在服務過程中必須經常保持聯繫與互動…等項目。
(六)其他:規劃辦理團康活動、文化小旅行、淨灘活動或邀請 擁有特殊志願服務經歷者至校內外進行分享…等多元活動 來傳達志願服務的精神,甚至能結合文化保存、環保…等 議題,讓學生能對志願服務產生更多的興趣及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