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兒少使用需求納入本市運動場館規劃
將兒少使用需求納入本市運動場館規劃
說明:
一、近幾年高雄市為使民眾能擁有更優質的休閒運動場域,籌建多個運動中心,本市首座運動中心座落於鳳山,於 2019 年底開始營運,雖有針對兒少開課例如:泳訓班或運動營,然而在場館的設計卻較缺乏兒少族群可使用的空間。
二、另今年三月中旬開始營運的苓雅運動中心前身為中正技擊館,現增設無障礙體適能教室,服務對象包含 15 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和 65 歲(含)以上長者。少代實際探訪此全新設計的教室,發現教室設置地點雖位於一樓,但較為悶熱,從陪同兒少上課的家長口中得知教室雖然有安裝冷氣,卻非定期開啟,空氣不流通。
三、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一條第二點:「締約國應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之權利,並應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目前已對外開放之運動中心場館的規劃設計較少關注兒少族群需求,且若能考量家長攜帶幼童一同前往運動的需求,更能鼓勵家長培養兒童的運動習慣。
決議:
請運發局依委員建議參酌辦理,並積極增加兒童少年運動相關設施設備,未來增設之運動場館規劃納入兒少需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