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高中職以下學校學生自由選擇書包之權利
保障高中職以下學校學生自由選擇書包之權利
說明:
一、現今高雄市仍有數十所國高中強制學生需背學校制式書包上學,其依據為各校制定之服儀規定,理由有「養成良好生活習慣」、「營造安全健康校園」等,然而背學校書包和以上論述並無直接關係,學校書包容易取得,並無法達成學校所提「維護安全」之目的。
二、強制背學校制式書包規定屬服儀規範,在談服儀解禁時卻多數忽略書包的限制,希望能藉此提案提醒各校不應再以相同理由限制書包樣式。
決議:
請教育局督請各校得於服儀委員會討論學生服裝儀容規定等事項時,衡酌學生使用「書包」之經驗與需求,討論學生自由選擇書包樣式之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