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修改法律

第37條:修改憲法法律之條文,為修法後24小時生效,在此之前以舊部法條為主。

第38條:修法憲法法律之條文,若以公告何時修法,以公告為主,不受第37條限制。

第39條:本伺服器為中華民國領域其一,若有任何觸犯中華民國刑法規定,必要者,提供檢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