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條例
法律位階:法律
沿革:
實施日期:
第一章、序言
第001條 鑒於Discord伺服器在數位交流平台中的重要性,並認識到合作在促進伺服器間互助與發展中的關鍵角色,本序言旨在闡述Discord伺服器合作
的益處,以鼓勵伺服器管理者和成員積極參與合作,提升伺服器的整體效益和用戶體驗。
合作的好處:
一、資源共享
合作允許伺服器之間分享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支援、管理經驗、活動資源等,從而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二、社群擴展
透過合作,各伺服器能夠互相導流,擴大用戶群體,提升社群活躍度及多樣性,進而豐富用戶體驗。
三、品牌增強
合作有助於提升伺服器的知名度和信譽度。當伺服器與其他優質伺服器合作時,其品牌形象將得以加強,吸引更多高質量用戶。
四、活動策劃
合作使得伺服器能夠共同策劃和舉辦大型活動,這不僅提高了活動的規模和影響力,也增加了用戶的參與感和互動性。
五、問題解決
合作提供了一個平台,讓伺服器管理者可以互相交流,分享和解決運營中的挑戰與問題,從而提高伺服器的管理水平。
六、創新推動
合作能夠激發創新思維,促使伺服器管理者探索新的運營模式和服務,從而推動整個社群的進步和發展。
綜上所述,Discord伺服器之間的合作不僅有助於個別伺服器的成長,更有助於整體Discord社群的繁榮。因此,我們鼓勵伺服器管理者積極
尋求合作機會,共同推動數位交流平台的進步。
第二章、合作契約之申請條件
第002條 1 合作邦交服或合作伺服器以下簡稱合作服。
2 合作方代表以下簡稱代表。
3 慶記與中部粽聯邦共和國以下簡稱本服。
第003條 1 合作類型分一般合作、特殊合作二種。
2 合作視同契約。
3 (刪除)
4 建國前之合作契約,仍具效力且適用本條例。
第一節、一般合作
第004條 1 申請一般合作須完整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缺一不可。
一、欲申請合作服無合作伺服器黑名單紀錄
二、欲申請合作服必須遵守 Discord Terms服務條款 / 社群指南
三、完善的規範與頻道分類,而不是雜亂無章
四、確保擁有永久邀請連結
五、欲申請合作服合作申請時態度良好
六、合作代表須為該服具備管理或擁有者權限或擁有類似公關身分組
七、欲申請合作之伺服器有專屬合作頻道或合作宣傳文頻道
八、合作方風評良好
2 一般合作無伺服器人數限制。
3 未符合第1項所列舉之條件之伺服器,不得准予其申請。
4 第1項第8款由執政官認定。
5 一般合作伺服器數量限制以聯邦府公告為主。
第005條 一般合作之宣傳文發布於官方。合作夥伴頻道裡。
第二節、特殊合作
第006條 1 申請特殊合作須完整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缺一不可。
一、欲申請合作服無合作伺服器黑名單紀錄
二、欲申請合作服必須遵守 Discord Terms服務條款 / 社群指南
三、完善的規範與頻道分類,而不是雜亂無章
四、確保擁有永久邀請連結
五、欲申請合作服合作申請時態度良好
六、合作代表須為該服具備管理或擁有者權限或擁有類似公關身分組
七、欲申請合作服有專屬合作頻道或合作宣傳文頻道
八、合作方風評良好
九、合作方需開啟專屬頻道放置本服宣傳文
2 特殊合作伺服器人數須達300人(含)以上才得申請。
3 未符合第1項與第2項所列舉之條件之伺服器,不得准予其申請。
4 第1項第8款由執政官認定。
5 特殊合作伺服器數量限制以聯邦府公告為主。
第007條 1 特殊合作之宣傳文發布於官方。合作夥伴頻道裡。
2 特殊合作應建立專屬頻道發布其合作宣傳文。
第三節、試辦機器人合作(刪除)
第008條 1 (刪除)
2 (刪除)
第009條 (刪除)
第010條 (刪除)
第011條 (刪除)
第四節、特殊情況拒絕合作申請
第012條 符合以下任一情況,得拒絕合作申請或要求改正其宣傳文。
一、合作申請之宣傳文使用非Discord內建或非本服表情符號。
二、合作申請之宣傳文含有圖片、影片、gif、貼圖等非文本之檔案,以圖片連結顯示之圖片或表情符號不在此限。
三、合作宣傳文無邀請連結或邀請連結失效。
第三章、合作期間契約生效
第013條 合作期間契約生效期間除非終止合作契約,否則為永久。
第014條 1 合作代表欲終止合作契約時,應說明終止原因。
2 終止合作契約,應刪除該伺服器宣傳文與收回合作代表身分組。
第四章、合作方福利
第015條 一般合作之合作代表享有以下福利:
一、擁有🤝合作使節身分組
二、右側成員欄凸顯合作代表的位置
第016條 特殊合作之合作代表享有以下福利:
一、擁有🤝合作使節身分組
二、擁有🤝特殊合作身分組
三、右側成員欄相較於一般合作更凸顯合作代表的位置
四、合作專屬頻道之發言權
第017條 (刪除)
第五章、解除合作與合作後契約修改
第一節、解除合作
第018條 1 任一類型合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得解除合作契約:
一、合作代表無故或未通知聯邦府退出聯邦
二、合作方連結失效逾7日
三、合作代表遭受停權處分且合作服未指派另一代表替補
四、未能在合作服發送本服宣傳文
五、放任合作服散佈本服誹謗或不實言論且該服管理員未積極處理
六、合作後風評不良好經聯邦府討論後決議收回
七、合作服合作後發生至少3次以上的炸群事件且沒有明確阻擋且每次間隔長達1天
八、合作服已逾1個月無任何活躍(活躍計算不含成員加入退出之訊息)
九、合作服抄襲或未經聯邦同意參考或借鑑本服文宣或法律條文
2 特殊合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得解除合作契約:
一、未建立本服專屬合作頻道
3 決議解除合作契約時視同終止合作契約,依照第13條第2項處理。
4 符合第1項第9款者,除依照刑法並應立即解除合作契約。
第二節、合作契約生效後契約修改
第019條 1 合作契約生效期間,申請修改合作契約應由合作代表至客服開單申請契約修改。
2 申請契約修改應註明合作之群組、修改的要點等資訊。
3 申請契約修改,以下事件旁邊括弧有一定之次數,超過該次數上限不予修改:
一、(1次)申請修改群組名字
二、(1次)申請修改合作代表
三、(2次)申請修改合作宣傳文
四、(2次)申請修改邀請連結
五、(2次)其他
4 申請契約修改最終決定權屬於最高執政。
第六章、罰則
第020條 1 終止合作契約經詢問未說明原因,處合作代表與合作服服主警告2次以上,4次以下,且列入合作伺服器黑名單。
2 過失者,處口頭警告或警告1次。
3 本條為非告訴乃論罪。
第021條 1 放任合作服散佈本服誹謗或不實言論且該服管理員未積極處理,處合作代表與服主停權或警告3次以上處分,且列入合作伺服器黑名單。
2 本條為非告訴乃論罪。
第022條 1 合作服服主、其管理員或合作代表散佈本服誹謗或不實言論,處合作代表與當事人停權或警告4次以下處分,且列入合作伺服器黑名單。
2 本條為非告訴乃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