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勢國小附設幼兒園減免收費規定要點

政府補助及繳費說明:「2 至 5 歲幼兒免學費補助」,於入學即予以減免學費;第 1 胎子女家長每月

繳費不超過 1,000 元,第 2 胎以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與

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收費基準: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第五、六條

一、各項收費依據公立幼兒園收費基準(項目)收費。

二、公立幼兒園按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收費。

三、本學期學費(免收)、雜費、代辦費(含午餐、點心、材料、活動等費用);收費 4.6 個月,詳細收費請查閱收費公告

 幼兒因故離園之退費項目及基準(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第七條)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費、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無法就讀者,全額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按幼兒當月就讀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

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

教保服務機構依前二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單據,並列明退費項目、數額及退費基準。

 幼兒請假、強制停課及連續假期之退費項目及基準(臺中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退費辦法第八條)

一、幼兒申請病假日數連續七日(含例假日)以上、幼兒申請事假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

數連續十日(含例假日)以上,按連續請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

二、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病流行疫情或天災等強制停課連續五日(含例假日)以上,按停課日數

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

三、國定假日、農曆春節等連續假期七日(含例假日)以上,按放假日數及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

率核實計算退費,並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但須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四、按月或按時計費之延長照顧服務準用前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