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各高中因病、事假補考成績規定標準不一
市內各高中因病、事假補考成績規定標準不一
恐有影響繁星計畫成績計算之公平性
恐有影響繁星計畫成績計算之公平性
一、繁星計畫為教育部為了實現「高中均質、區域均衡」,於2010 年所推行的大學甄選入學管道,推行方式為依據校內排名依序撕榜,但各高中評分方式是否公正公平,仍有許多爭議點。
二、目前高雄市公立高中因病、事假補考成績規定由各校制定,補考分數認定標準不一致,可能導致同為補考成績,各校補考成績打折情形不同而影響比序。
三、經查雖教育部已有相關法規規定因病、事假補考成績規定之相關事項由各校自訂,但各校補考分數認定差異大,此情形恐影響學生權益,因此提出此案,盼能以追求本市高中繁星計畫之公平為目的,共同討論出對於學生最有利的方式。
決議:
請教育局研議積極作為,於校長會議或教務主任會宣達並提供各校學習評量補充規定供校際間參酌,俾利各校參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