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設立學生代表遴選平台,並開放參與資格
市府設立學生代表遴選平台,並開放參與資格
說明:
一、少年是社會未來的重要力量,應該培養社會參與能力,並 在與其自身相關的政策上納入他們的觀點。本市已經率先 在多個委員會中納入了學生代表,但由於各委員會的委員 遴選時間和條件各不相同,導致有意願參與的學生不見得 能獲得參與的資訊。此外,各委員會的遴選標準不一,如 果由學校學生會或特定團體推舉代表,難以實現公平公開 的原則。
二、依據《兒童權利公約》第 12 條及第 17 條略以,應確保兒 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及確保 兒童可自國內與國際各種不同來源獲得資訊及資料。故對 於在所有涉及其生活的事務中表達意見的權利,以及資訊 取得便利,認建立平台能讓兒少能充分獲得各委員會學生 代表資訊,對於保障知的權利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三、設立府級會議學生代表委員遴選網站及修正參與遴選標 準,是推動兒少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提升公共事務參與度 的重要舉措。希望透過此提案能夠提供更加公開、公平和 包容的參與平台,促進兒少聲音在決策層面的有效反映, 共同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
決議:
一、請教育局盡可能搜集相關資訊,不一定要架設新的網站, 透過一個多元平台的概念,用學校的通路或兒少代表常用 3 的社群或網站,以多元管道宣傳相關訊息。並考量少年代 表的多元性,採用多元管道報名參加遴選,另考量以一定 比例推薦方式報名。
二、各局處之委員會有不同功能性,因遴選之委員為兒少代 表,這部分將會持續盤點,請優先考量兒少代表建議的方 式辦理。後續請教育局做調整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