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開發」、「越域引水」

對寒溪部落發展與影響初探

【作者/方惠恩(Paicu Tapangʉ)、方喜恩(腓蘇弼亞斯)】

前言:國家機器是破壞山林的大怪手?!

宜蘭縣大同鄉寒溪部落(註1)是台灣原住民族群中泰雅族的其中一個部落,這個曾經物產豐榮、風景宜人、樹群林立以及水源豐沛的美麗地方,早期的主要生計來源是來自於水田灌溉、種植稻米、種植地瓜以及種植葉菜類與甘薯類等,部落居民的使用水,皆仰賴於豐沛的天然山泉水,在當時,對於當地部落居民的生活、飲食、工作等無不滿足;不過根據受訪者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先生之口述,台灣於中華民國五十年代期間,林務局為了配合國民政府的「林業政策」(註2)竟而開始在距離寒溪部落不遠的太平山進行長期的伐木、伐林作業,由於森林資源豐富,在日據時期太平山與阿里山、八仙山並稱為台灣三大林場,也是台灣當時數量最多且珍貴檜木群的生長地,因著林務局開採森林、濫砍樹林,導致山林結構遭受破壞、土質因而鬆軟。

受訪者游金生先生

大怪手造成當地人民陷入貧困

在當時,寒溪部落居民以水田為主要耕作來維持生計,在一次的大颱風,嚴重引發部落水災、土石流,以及從山林沖下來的大量泥土給覆蓋掩埋了部落居民九成以上的水田,也因為水田大量被泥土掩蓋,大部分的部落居民經濟狀況較不好,實在沒有能力再去重新開墾以及去山上接水重新灌溉水田 ,更是無力重新耕作,僅有少數經濟狀況較好的居民才有能力去買竹子接水等

不過,可以再次開墾的居民實在不多,當時受訪者游金生先生家族經濟狀況頗為穩定,所以有重新開墾水田的經歷;不過也因著山林遭受嚴重破壞,當時,寒溪部落原本也有豐富的竹林,後來也因為伐林作業因素,大部分的竹林也都破壞殆盡,若要取得竹子,就必須向外村 或向外地用金錢購買。早期部落居民大多以竹子來製作與替代水管,把水從山上接至使用區域,如:耕作地、家屋飲用與盥洗使用等。

近幾年風災(芭瑪、莫拉克等)造成土石崩落,河床與產業道路嚴重受創。

當地人民被迫移動至異地打拼

在部落居民的水田被大量泥土掩埋以及接山水之困難等因素,大家實在無奈並且接受殘酷現實窘況的離開了自己的部落,而選擇到異地去尋找可以生存、工作以及賺取微薄收入的角落繼續努力生活,或是外地與部落往返之,誠如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口述,他自己就做過了許多外地的工作,例如:煤礦工、計程車司機等;他自己也說明,當時寒溪部落居民的生活與景氣陷入十分低靡的狀態,因為林務局的伐林作業,接著遇上風災、天災,而引起的山崩落石,以及水流結構遭受破壞因而缺水無法灌溉與民生用水之不便,加上伐林作業而破壞了水土保持並且因水災釀成泥土掩埋水田之後,寒溪部落居民已經沒有能力再讓水田重新耕作,從原有的共耕、共食、共享的族群文化生活型態,因為民不聊生,無形中演變成自顧自的在夾縫中求生存,隨之也就放棄了復耕的期望。

林務局於早期為當地原住民山林活動範圍處設置禁止告示牌。

林務局於早期為當地原住民山林活動範圍處設置柵欄來嚴禁老百姓禁入。

又一個國家機器大怪手-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 

經過多年以後,現在的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1],又在寒溪部落的水源地越域引水至其他地區[2],更在在嚴重的影響當地居民用水之便利性。台灣原住民族群地區居民大多數習慣使用保留地的山泉水,一方面是方便取得自然資源,二來毫不需要支付增加居民負擔的自來水費;總的來說,從早期的林場開發,接著因林業政策導致山林水土遭受破壞,進而釀成寒溪部落賴以為生的水田與許多農作物的嚴重損害,以及山泉水取得不易造成當地居民生活不便,部落居民的生活與經濟頓時陷入慘況,居民紛紛走往異地謀生;沒有豐沛的水源,就沒有便利的農耕與生產;沒有便利的農耕與生產,就注定迫使部落居民往外移、求生存,如今,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之後又在寒溪部落的水源地劃設水資水量保護區[3]越域引水至其它鄉鎮地區;誠如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先生所言:「期盼有更多的部落居民能夠重視水源的重要性,更是期待與盼望有更多部落居民的團結與共識來一同捍衛水權、爭取水權。」

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先生。

寒溪部落河床現貌,砂石淤積越來越高、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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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http://www.tipp.org.tw/formosan/tribe/tribe_detail3.jspx?id=20070329000131。

註2:日治時期的台灣森林受到戰爭時期的濫墾濫伐,損失慘重。因此,光復後台灣的森林經營政策遵循著「以林養林」、「植伐平衡」以及「伐生平衡」的原則。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下設農林處林務局做為統籌全國林政的最高單位,兼理伐木以及林政經營事宜。西元1947 年省政府成立後,林業施政主軸仍強調「保重於造、造重於伐」,但為了顧及經費來源,國有直營伐木事業仍持續進行。韓戰爆發後,台灣經濟面臨產業結構的轉型,配合國家經濟建設的推展,林業經營計畫兼重「保林」、「造林」、「生態維護」等多元目標。西元1958 年「台灣林業政策及經營方針」頒布,改善光復以來林業政策未能統一的問題。西元 1970 年代,台灣經濟起飛,林業的保育功能被突顯,全面禁伐成為趨勢,至西元1980 年代後期,官營伐木已劃上句點。經省後,台灣林業朝生態保育以及永續經營的目標進行,配合文建會提倡林業文化資產的觀念,林業的發展已是嶄新的一頁(2008,劉有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