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惠恩(Paicu Tapangʉ)、方喜恩(腓蘇・弼亞斯)】
前言:國家機器是破壞山林的大怪手?!
宜蘭縣大同鄉寒溪部落(註1)是台灣原住民族群中泰雅族的其中一個部落,這個曾經物產豐榮、風景宜人、樹群林立以及水源豐沛的美麗地方,早期的主要生計來源是來自於水田灌溉、種植稻米、種植地瓜以及種植葉菜類與甘薯類等,部落居民的使用水,皆仰賴於豐沛的天然山泉水,在當時,對於當地部落居民的生活、飲食、工作等無不滿足;不過根據受訪者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先生之口述,台灣於中華民國五十年代期間,林務局為了配合國民政府的「林業政策」(註2)竟而開始在距離寒溪部落不遠的太平山進行長期的伐木、伐林作業,由於森林資源豐富,在日據時期太平山與阿里山、八仙山並稱為台灣三大林場,也是台灣當時數量最多且珍貴檜木群的生長地,因著林務局開採森林、濫砍樹林,導致山林結構遭受破壞、土質因而鬆軟。
受訪者游金生先生
近幾年風災(芭瑪、莫拉克等)造成土石崩落,河床與產業道路嚴重受創。
林務局於早期為當地原住民山林活動範圍處設置禁止告示牌。
林務局於早期為當地原住民山林活動範圍處設置柵欄來嚴禁老百姓禁入。
寒溪村(新光部落)耆老游金生先生。
寒溪部落河床現貌,砂石淤積越來越高、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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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http://www.tipp.org.tw/formosan/tribe/tribe_detail3.jspx?id=20070329000131。
註2:日治時期的台灣森林受到戰爭時期的濫墾濫伐,損失慘重。因此,光復後台灣的森林經營政策遵循著「以林養林」、「植伐平衡」以及「伐生平衡」的原則。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下設農林處林務局做為統籌全國林政的最高單位,兼理伐木以及林政經營事宜。西元1947 年省政府成立後,林業施政主軸仍強調「保重於造、造重於伐」,但為了顧及經費來源,國有直營伐木事業仍持續進行。韓戰爆發後,台灣經濟面臨產業結構的轉型,配合國家經濟建設的推展,林業經營計畫兼重「保林」、「造林」、「生態維護」等多元目標。西元1958 年「台灣林業政策及經營方針」頒布,改善光復以來林業政策未能統一的問題。西元 1970 年代,台灣經濟起飛,林業的保育功能被突顯,全面禁伐成為趨勢,至西元1980 年代後期,官營伐木已劃上句點。經省後,台灣林業朝生態保育以及永續經營的目標進行,配合文建會提倡林業文化資產的觀念,林業的發展已是嶄新的一頁(2008,劉有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