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定古蹟「穎德堂」毀損 市府緝凶究責

張貼日期:Sep 13, 2013 3:46:4 AM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日前邀學者專家召開暫定古蹟「大肚穎德堂」遭毀損應變小組會議,專家們認為應全力緝凶,依法究責,並建議就現場構件進行分類、整理與紀錄。另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亦於現場拉設封鎖線及設置巡邏箱,文化局也會在現場設立告示牌,防止暫定古蹟遭受更進一步破壞。

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針對大肚穎德堂進行現勘及審議,與會委員大都認為該建物具有古蹟之價值,惟因所有權人堅決反對,因此決議先暫定古蹟,並由文化局再與所有權人溝通,希望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後再進行審議。

文化局表示,文化資產管理中心進行重點巡查時,發現「大肚穎德堂」遭人毀損,由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規定「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也規定暫定古蹟視同古蹟,該法94條亦規定,毀損古蹟之全部、一部或附屬設施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此件毀損古蹟案已觸犯該法令,因此文化資產管理中心發現後立即報警處理。

審議委員們認為,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所有權人有多項獎勵措施,包括多項租稅優惠、古蹟容積移轉及補助修復等等,即使被指定為古蹟,除不能拆除及遷移外,也可以買賣,因此建議文化局可就法令規定再與所有權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