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設計論 (智慧設計)”不過是一具行走的殭屍

在達爾文手中,“來自設計的論證”已在學術上被判處了死刑。 現在改頭換面地出現的“智能設計論”,不過是一具行走的殭屍而已,毫無學術價值。

文/方舟子 (按﹕內地稱Intelligent Design智慧設計為智能設計﹐分題為本網站所加)

原文﹕http://tech.sina.com.cn/other/2004-01-08/1142279347.shtml (新浪網達爾文進化論與智能設計論之爭專題)

引言

一般人聽到“原教旨主義”,想到的是中東那些伊斯蘭極端教派和國家。 其實基督教也有原教旨主義,其大本營就是正和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激戰的美國。 美國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信奉基督教《聖經》字字是真理,屬於原教旨主義者。 他們集中在較為落後的南方各州,又由於美國實行政教分離的政治制度,所以政治勢力不那麼強大,而且在法律上處處受限制。 不過,基督教原教旨主義仍然是阻礙美國社會進步的一個重大力量,例如,一百多年來他們想方設法要阻撓做為現代生物學基礎的進化論的教學。 在20世紀20年代,阿肯薩斯、密西西比、田納西等州都通過法律禁止在公立學校教進化論。 1925年在田納西州代頓鎮,中學教師斯考普斯因為教進化論而受審,震驚世界。 直到1967年,田納西州議會才撤銷了反進化論法。 1968年,阿肯薩斯小石城的一位高中生物教師挑戰該州的反進化論法,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決這樣的法律違憲。 此後,神創論者開始改變策略,發起一個“科學神創論”運動,聲稱神創論是和進化論一樣的“科學理論”,應該在生物學課堂上同時教學。 在80年代初,他們成功地遊說阿肯薩斯和路易斯安納的議會通過法律,要求公立學校用“同等的時間”教進化論和神創論。 1987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這樣的法律違憲,因為神創論是宗教,而非科學,不能像進化論那樣做為一種科學理論來教。

智能設計的開始

從那以後,神創論者再次改變策略。 為了不被視為宗教,他們避免使用“上帝”的字眼,不說生物是“神創”的,而改說生物是“智能設計”的,要求把“智能設計論”做為一種科學理論來教。 這個智能設計論運動經過一番喬裝打扮,儘管在學術界沒有市場,卻能迷惑外行,在美國公眾當中獲得了相當大的支持。 美國科教界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各種機構紛紛表態反對智能設計論運動,例如世界上最大的科學組織——美國科學促進會曾在2002年11月通過決議反對在科學課程中教智能設計論,呼籲其下屬組織和成員站出來幫助政策制定者了解科學的本質、當代進化論的內容和讓他們知道智能設計論沒有科學依據,不能用於科學教育。 智能設計論也開始向中國滲透,不僅有華人原教旨基督徒在互聯網上積極推銷,而且智能設計論的代表著作,例如《達爾文的黑匣子》,也被做為科學著作翻譯出版。

智慧設計是老調重彈

智能設計論的鼓吹者聲稱他們所宣揚的是最新的科學理論,而事實上它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自古以來在西方就很流行。

我們所處的世界,特別是生物世界,似乎是既複雜又和諧有序,就像是被有目的地智能設計出來的。 從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開始,這種設計現象就被用於證明造物主——上帝——的存在。 古羅馬演說家西塞羅用一個著名的例子說明了這一點:“當你看到一個日晷或一個水鐘,你看得出它是通過設計而不是偶然來報時的。那麼,既然宇宙擁有一切東西,包括這些製造物本身及其製造者,你怎麼能夠想像宇宙做為一個整體是沒有目的和智能的呢?”阿奎那在《神學大全》中列舉了用於證明上帝存在的五條論證,其中第五條就是“來自設計的論證”。 不過,在中世紀,神學家們通過研究上帝的“話語”——《聖經》——以及自己的神秘體驗來領悟上帝的旨意。 這被稱為神啟宗教。 但是人人都可以自稱靈機一動或在夢中獲得上帝的啟示,可以對《聖經》做出獨特的解釋,又該聽誰的呢? 羅馬教會一度掌握了對《聖經》的解釋權,但是在宗教改革運動之後,有眾多的信徒不再接受這個權威了。

到17世紀,隨著現代科學的興起,出現了一個用客觀的科學標准證明上帝的存在的思潮。 一些信徒們試圖通過研究上帝的“作品”——大自然——來領悟上帝的旨意,有的甚至認為這比研究《聖經》還要可靠。 《聖經》在傳抄過程中會出現錯誤(研究《聖經》的學者們也早已發現《聖經》中的種種自相矛盾之處,為了自圓其說而傷透腦筋),但是上帝的作品卻無法竄改,是真理的體現。 這個流派被稱為自然神學。 這個流派在英國特別流行,牧師兼博物學家約翰•瑞(John Ray,1627-1705)在1691年出版的《體現在創造作品中的上帝的智慧》是它的經典著作。 一個多世紀後,儘管遭遇啟蒙運動的挑戰,自然神學仍然生機勃勃,另一名英國牧師威廉•佩利(WilliamPaley,1743-1805)在1802年出版的《自然神學》一書描述了許多生物體複雜結構以及它們對環境的巧妙適應的例子,對年輕的達爾文有很大的影響。 在19世紀30年代,這個運動達到了頂峰:布里吉瓦特伯爵留下一大筆遺產供編撰、出版系列論文集論述“上帝在創造作品中的威力、智慧和仁慈”。 這個多達八卷的論文集由眾多著名科學家撰寫,涵蓋天文學、物理學、氣象學、化學、礦物學、地質學和生物學,列舉大量的科學事實證明上帝的存在。

自然神學的基礎是“來自設計的論證”:世界——特別是生物體的構造——是如此復雜而有序,它們不可能是隨機自然形成的,而只能是由一個智能設計者有目的地創造出來的。 佩利在其著作中生動地論述了西塞羅已經想到過的“手錶類比”,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後經常被做為佩利的發明提及:設想你走過一片荒野,腳踏在石頭上,你可能會假定這些石頭一直就在那裡,而不會追問它們是怎麼來的;但是如果你在地上見到了一塊手錶,你就會奇怪它怎麼會在那裡,而且你知道這塊手錶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地出現在那裡的,一定是由某個手錶匠製造出來的。 他由此推論說:“在手錶中存在的每一個加工的跡象,每一個設計的表現,在大自然的產物中也都存在著;並且,大自然的產物遠勝手錶,超出了一切人為的計算。 ”既然手錶一定有一個創造它的手錶匠,大自然也就應該有一個設計它的智能設計者,也就是上帝。

既然生物是由上帝創造的,那麼通過仔細研究生物,特別是動物,就可以發現上帝的威力和智慧,而且也可以發現上帝的仁慈。 有的自然神學家試圖把一切生物的存在都解釋為是為人提供服務,它們是上帝賜予人的恩典。 但是只要多加考慮就不得不承認,許多生物對人類是毫無價值的。 然而它們同樣體現了上帝的仁慈:每種動物的每個器官是如此巧妙地適應了它們的生活方式,這表明上帝非常關心他的創造物。 例如,看看獅子的爪和牙,難道不是非常適合於捕捉獵物嗎? 然而,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對獅子的仁慈不是意味著對獵物的殘忍嗎? 一個仁慈的上帝怎麼會創造出以殺戮為生的動物? 自然神學家辯解說,讓那些老弱病殘的獵物在獅子爪牙之下迅速死亡,實際上減輕了它們的痛苦,因而是仁慈的。 但是獅子顯然並非只追殺老弱病殘的獵物。 因此自然神學家又發明了一種說法,殺戮是為了保持“自然的平衡”,如果一個物種的數量過多,就需要有捕食者來捕殺牠們以保持自然系統的穩定。 如果我們同意殺戮可以做為保持“自然的平衡”的一種仁慈方式的話,那麼那些寄生在人體身上的跳蚤、蝨子、蛔蟲等等,除了折磨人之外,實在想不出有何仁慈可言。 自然神學家只好做了讓步,承認有的東西是為了懲罰人類的原罪而設計出來的,這當然算不上什麼仁慈。

休謨從邏輯駁斥智能設計

英國哲學家戴維•休謨(David Hume,1711-76)在死後(1779年)出版的《關於自然宗教的對話》一書中,駁斥了“來自設計的論證”,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用高級標準來衡量,這個世界是有缺陷、不完美的,是某個幼稚神靈的首次粗淺嚐試,然後由於對其成果感到羞恥而拋棄了它”,換句話說,我們無法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來證明萬能上帝的存在。 他集中抨擊把大自然與人造物做類比這樣的論證:大自然和人造物並沒有可比性,大自然有可能像植物那樣成長,或像動物那樣發育,而人造物卻是死板的。 人造物的製造者——人是能力有限的,而且是數目眾多的,那麼怎麼可以推出大自然的創造者是萬能的,而且是唯一的呢? 休謨還列舉了其他理由駁斥這種類比。 從邏輯上看,“手錶類比”是一個前後自相矛盾的類比,它先假定大自然沒有加工、設計的跡象,所以在荒野上手錶才會顯得突出;但是它馬上又假定大自然充滿了加工、設計的跡象,所以才象手錶一樣需要有一個設計者。

如果休謨對“來自設計的論證”的駁斥像許多哲學家認為的那樣是致命的,那麼為什麼在這之後的近百年間,自然神學在英國知識界仍然那麼有吸引力? 毫無疑問,休謨從邏輯上推翻了類似佩利的“手錶類比”這樣的論證,那樣的類比的確是不成立的。 但是,“來自設計的論證”完全可以不必用到這個類比,它實際上是要人們在這兩種可能性之間做出取捨:像生物體這樣複雜而有序的事物,是隨機形成的,還是智能設計的? 與休謨同時代的唯物主義哲學家相信它們是隨機形成的,但是對一般人來說,憑直覺可以感到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只能在這兩種可能性之間做出選擇,又沒有無神論的信仰,那麼人們顯然會傾向於接受智能設計論。

達爾文的回應

達爾文提出了第三種可能性,而且是更大的可能性。 他指出,自然選擇可以令人信服地解釋生物體的適應現象,而無需求助於智能設計。 與神創論者所聲稱的相反,自然選擇並不是一個隨機的過程,它實際上包含了兩個過程:第一個過程是隨機的,基因突變導致的變異在群體之中隨機地出現;第二個過程是不隨機的,自然選擇就根據這些變異的適宜度改變它們在群體中的頻率。 神創論者經常打比方說,一個生物結構要隨機地形成,就像是旋風吹過工場,把地上的一堆零配件吹成了一架飛機。 但是自然選擇並非如此這般一蹴而就的,而是經過一連串的組裝步驟,每個步驟都選擇合適的產品供下個步驟使用,而逐步製造出一架飛機的。 換句話說,它實際上是把一個概率很小的事件分解成了許多概率很大的步驟而逐步完成的。 針對這一點,智能設計者提出了一個所謂“不可簡化原理”,聲稱生物體的結構複雜而完美,無法簡化,不可能經由一系列較簡單的、不完美的過渡形態進化而來。 他們經常舉人的眼睛為例,人的眼睛如此完美,哪個部分都缺不得,怎麼可能由不完美的眼睛逐步進化而來? 不完美的眼睛能有什麼用? 不完美的眼睛當然有用,而且在生物界屢見不鮮,把不同生物的眼睛從簡單到復雜、從不完美到較完美排列起來,就大體可以推測人眼的進化過程(詳見拙文《達爾文的眼睛》 ,《科學世界》2002年第1期)。 這個問題早就由達爾文解決了。 因此現在有的智能設計論者改談達爾文所不知道的另一類生物現象:細胞中的生化途徑。 《達爾文的黑匣子》一書的主要內容,就是想證明生化途徑是如此復雜,不可能被簡化。 這實際上只是把問題換了一個地方,並沒有改變問題的實質。 複雜的生化途徑也是可以簡化的,特別是可以簡化成更簡單的其他生化途徑的重新組合。

但是,自然選擇學說能夠合理地解釋生物適應現象的由來,只是證明了自己存在的價值,並不足以推翻智能設計論,智能設計論也可以以能夠合理地解釋生物適應現象的由來為由,而要求“同等的時間”。 因此我們還必須證明智能設計論不能合理地解釋生物適應現象的由來,理由就是生物的適應往往是非常不完美的,因而不可能是智能設計出來。 例如人的眼睛其實並不那麼完美,而是存在許多“設計”缺陷,甚至是非常愚蠢的“設計”,最明顯的一點是,它的視網膜結構採取的是一種奇怪的倒裝方式,不僅加重了大腦處理信息的負擔,而且容易導致一系列疾病,如果真有一位智能設計者,決不會如此愚蠢。 (詳見拙文《達爾文的眼睛》)。 在人體上還有許多這樣的不合理的設計,例如人的脊椎構造為什麼與猿猴那麼相似? 這種構造很適合四足行走,但是對直立行走卻存在很大的缺陷,給人類帶來了許多不必要的痛苦,一位工程師完全可以為人類重新設計一副更合理的脊椎,何況是上帝。 但是如果人類是從四足行走的動物經自然選擇進化來的,這種結構相似性和由此帶來的缺陷,就很容易解釋了。 自然選擇對我們祖先的身體結構做了一些修改,使人類能夠直立行走,但是這種修改是在已有藍圖的基礎上無意識地做出的,而不是有意識地重新全盤設計,因此難免會有種種缺陷,而不可能十全十美。

在達爾文手中,“來自設計的論證”已在學術上被判處了死刑。 現在改頭換面地出現的“智能設計論”,不過是一具行走的殭屍而已,毫無學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