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男人乳頭的迷思說起——演化論的誤解

陳力恒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

http://theprincipia.blogspot.com/2009/02/12-writing.html

演化論講天擇,不諳演化者如神創論之流駁道:「男人的乳頭是沒用的。假如演化論成立,為何不擇掉男人乳頭?哇哈哈!所以演化論跟本是錯的。」哇哈哈!這是誤解演化論。誤讀演化論的,中學生有之、大學生有之、無神論者有之、創造論者 ﹝creationist﹞有之、無知之徒有之、有識之輩有之。誤讀書者,不宜詭辯,此一;詭辯之時,不宜誤解,此二;別忘記一,別忘記二,此三。本文試圖簡要地勾劃一些有關演化論的誤解﹝旨在點列而非論證﹞,展盡底蘊。今天為達爾文二百年誕辰,今年為《物種起源》出版百五周年,謹借此文作紀念。

記得高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時小組討論一節,論題是「香港應否申辦亞運會」之類,社會普遍理性意見是反對的。於是,小生舉腳贊成。不出所料,其他三位都反對。這對小生甚有利。其一,不愁沒發言機會。其二,小生贊成而有說服力、有理據、有 points。三位一起攻擊小生,小生一一反擊。真爽。辯論比賽的辯題不外是「同性婚姻應否合法」、「保障男女均分會否引致逆向歧視」、「應否廢除死刑」等等。就這些論題,往往替跟自己意見不附的一方辯論,才有挑戰性。然而,就科學的論題而言,如演化論與創造論之爭,小生不能說服自己替不信奉的一方辯論。有一次,在悉尼乘公車,看似是中東人的司機說,搶劫固然有罪,但最不能接受的罪惡是說謊。搶劫是一種行為,可能只因忍受不了飢餓而為,認罪可予寬恕體諒。說謊卻是背判心智,例如做錯了而不承認,這是不可寬恕的。為了服役於真理與科學,這篇文章可能得罪不少人,但小生無懼。

一、是演化,非進化

「Evolution」並不涵蓋進步之意,「進化論」這譯名甚誤導。事實上,演化有時使某些物種較差地適應甚至滅絕。《辭海》有「進化論」一條,「由下等而高等」之說實不當。前天﹝十日﹞的《明報》有〈達爾文妻不信進化論 「生物學之父」誕生 200 周年 全球同賀〉一文,除「進化」一詞外,甚多誤。不懂科學,就請個顧問。拜託啦。

二、演化結構是樹叢,非樓梯

三、盲錶匠

鐘錶設計如斯精巧細密,必有一創造者,是謂錶匠;人類和動物的器官比鐘錶更複雜,必有一更高明的創造者,是謂上帝,神創論者如是說。演化論支持以上概念,除了「創造者是上帝」。不錯,器官複雜得很,而這結構是從天擇演化而來。演化的過程很緩慢。以眼睛為例,若我們胡亂摒貼遺傳因子組合,難以製成一有透明角膜、有可調焦距水晶體、有對光敏感的視網膜、有可應光源強弱調整直徑的虹膜、有保護功能的眼睛。這結構可變化的餘地極少。

四、天擇不必取最佳者

留意到演化通常是很緩慢的,一點點的利益也可以變得很有用。若老鼠受天擇壓力而要長得大一點點,就百分之一吧,那幾千代之後牠們後代的體積就跟大象不相上下了。幾千代,在演化來說只是瞬間。美國生物家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曾以貓熊為例,「工程師當然可以設計一個全新的美妙產品,可是當受到歷史的束縛時,全新的設計就不再可能達成了。貓熊真正的大拇指已經有了其他的功用,不可能再變成一根可與其他指頭相對的靈活指頭。所以貓熊就用了另一個剛好在場的零件,也就是把腕骨擴大,變成一根新的拇指,雖然這隻新拇指有點兒笨拙,可是還是可以用的[1]。」

五、適者生存並不引申只為自己

誤以為達爾文種族歧視並提倡優生學 ﹝eugenics﹞ ,亦是常見的錯誤指控。壓制弱勢社群,實乃英國哲學家史賓賽﹝Herbert Spencer﹞ 曲解演化論之故,「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實由史賓賽提出,所謂社會達爾文主義亦是源自此英哲的產物。達爾文說:「若我們故意忽略弱者和無助的人,只是由於偶然效益,偕同壓倒多數在場的罪惡。因此我們必須沒抱怨地承擔弱生存及其繁殖、無疑是壞的影響[2]。」又,優生學者引用達爾文,並不代表達爾文支持優生學;種族主義者引用演化論,並不代表演化論支持種族主義。簡單至極的邏輯。再者,所謂適者,不一定是最強壯或最有幹勁的。反之,可以是掩飾成最聰明或樂於合作的。囚徒困境 ﹝prisoner's dilemma﹞更透視互相合作不一定是壞事。尤其在野生環境,合作更可能是求生之道。

六、演化全無預測功能之誤

天氣預測未能準確,不會使氣象學家排斥混沌理論﹝chaos theory﹞。未能預測幾年後某地的天氣,未能預測幾億年後某物種的演化,單就這些作反對的理據並不充分。有些反對者還究不清預測的對象是什麼。再者,演化論並非全無預測功能。達爾文曾依演化論就地球年齡和過渡性化石作預測,這些都未夠準確。而晚近發展的基因工程﹝genetic engineering﹞,如種植植物,當中亦有預測可言。

七、演化與宗教不一定不相容

有些科學家跟宗教勢不兩立,亦有些持開放態度。眾多近代科學理論不斷挑戰宗教,演化論更直接衝擊基督教。古爾德和英國生物哲學家 Michael Ruse 就認為科學跟宗教可以調停。古爾德提出 Nonoverlapping Magisteria,科學處理經驗範圍,萬物如何或為何形成;宗教處理終極意義和道德價值[3]。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則大肆批評這觀念。大抵,演化跟多數宗教典籍記載不相容,尤其是生命源起的問題,就此佛教是例外的。

八、達爾文不是唯一權威

宗教往往有一終極權威,權威說的話恆真。科學不然。愛因斯坦發表有關物理的言論,不一定無誤。現代演化論建築於達爾文部分主義。生物學家不會盲目信服《物種起源》。而較達爾文演化論後期的生物學,如遺傳學,可以令學者重新理解舊有理論。又,新發展使學說呈現百花爭妍之景,如德國人華格納﹝Moritz Wagner﹞提出地理上的隔離導致新物種;印度生物學家霍爾丹﹝J. B. S. Haldane﹞寫了一系列論文談天擇的數學理論;法國哲學家柏格森寫《創造進化論》倡議 élan vital;霍爾丹、賴特﹝Sewall Wright﹞、費雪﹝R.A. Fisher﹞、麥爾﹝Ernst W. Mayr﹞等人整合了現代演化綜論﹝modern evolutionary synthesis﹞;道金斯倡議基因為選擇單位而個體是暫時容器﹝傳統說法是基因會突變、個體被選擇、物種會演化﹞,古爾德則反駁無法從天擇直接看到基因等等。科學勇於新挑戰。宗教不然。就此,基督教徒很像柏拉圖洞穴內的人群。

九、演化並不牴觸熱力學第二定律

熱力學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陳述,孤立系統中不處於熱平衡的熵,會隨時間趨向增加並靠近熱平衡的值。有些創造論者如 Henry Morris 之流聲稱,演化論牴觸了熱力學第二定律。其實不牴觸,因為熱力學第二定律講述孤立系統,而地球不是孤立系統﹝例如有太陽能﹞。

十、男人乳頭,不必哀悼

每個胎兒都由母親的X染色體始,再收到父親的染色體﹝X或Y﹞。XX為女生,XY為男生。不論哪一種性別,初始基因是相同的,因而保留了類似的特徵。男人乳頭是一例。而且,乳頭的發育不大耗力,從演化的角度看是沒有必要擇掉的。

智慧之扁舟載不動太多誤解。網上常有演化論的爭辯,有些低質,有些更低質。每每回了幾次貼子,才發覺對方其實不懂演化論。今揮十劍以斬低級誤解。不求一鋪清袋,只欲整治小卒。若再遇孱弱創造庸俠犯以上之謬,小生的劍是不會為你而拔的。好比小生不會在一般網上討論區跟人「辯論」諸如「《哈利.波特》作者羅琳有沒有資格獲諾貝爾文學獎」、「1+1 可否不等於 2」、「1-1+1-1+1-1+1...... 是等於 0 還是 1」之類,不懂文學、不懂數學之流才問的議題,乾癟無味。又好比英格蘭足球隊曼城求購卡卡失敗一事,有人批評別人不懂經濟,並說「AC 米蘭拒絕出售代表卡卡價值高於一億磅」。抱歉,批評者亂拋經濟卻搞不清事實,是卡卡拒絕投效曼城而非米蘭拒絕出售。嗤之以鼻。這好比寫了一本書談豬媽媽生蛋,其實豬媽媽不會生蛋。何苦。或又可以這樣看吧,若某強姦犯是個科學盲,作案時不慎遺下蛛絲馬跡,讓驚探不費吹灰之力以 DNA 破案,毫無難度與挑戰可言。除非強姦犯能提供更有力的証據,否則翻案無望。由於創造庸俠的閱讀能力尚有甚大的改善空間,小生重申,不是排斥任何演化論的的討論。像道金斯、古爾德、威爾森﹝Edward O. Wilson﹞ 等現代生物學界翹楚之間的是真正的學術討論,宛若華山論劍,不容瞎掰。創造庸俠卻只懂訴諸情感。物理學家溫伯格曾戲言:「我看道金斯之誤在於,像亨利五世於阿金庫爾戰役,他似乎不相在某程度上他這方已獲勝[4]。」切記,慎之。且借王國維一席話作結:「哲學上之說,大都可愛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愛。余知真理,而余又愛其謬誤。[5]」

主要參考書目

Neil A. Campbell, Jane B. Reece and Eric J. Simon, Essential Biology with Physiology. San Francisco: Pearson Benjamin Cummings, 2007.

Richard Dawkins, The Blind Watchmaker. London: Penguin Books, 2006.

Richard Dawkins, The God Delusion. London: Black Swan, 2007.

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Daniel C. Dennett, Darwin's Dangerous Idea: Evolution and the Meanings of Life.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Paperbacks, 1995.

Ian Tattersall 著,孟祥森譯,何傳坤審訂 :《終極演化 ——人類的起源與結局》﹝台北市:先覺,1999 年初版﹞

愛德華.拉森﹝Edward J. Larson﹞ 著,陳恒安譯:《雀鳥、果蠅與上帝 ——演化論的歷史》﹝臺北縣新店市:左岸文化,2005 年初版﹞。

[1] Stephen Jay Gould, The Panda's Peculiar Thumb. Natural History, 87 (November 1978), p.20-30. http://www.stephenjaygould.org/library/gould_panda's-thumb.html

中譯見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著,程樹德譯:《貓熊的大姆指——聽聽古爾德又怎麼說》﹝台北市:天下文化,1998 年初版二印﹞,頁 10-11。

[2] 原文為: but if we were intentionally to neglect the weak and helpless, it could only be for a contingent benefit, with a certain and great present evil. Hence we must bear without complaining the undoubtedly bad effects of the weak surviving and propagating their kind; 見 Charles Darwin, The Descent of Man. New York: Prometheus Books, 1998, p.139.

[3] Stephen Jay Gould, Nonoverlapping Magisteria. Natural History, 106 (March 1997), p.16-22. http://www.stephenjaygould.org/library/gould_noma.html

[4] 原文為: Where I think Dawkins goes wrong is that, like Henry V after Agincourt, he does not seem to realize the extent to which his side has won. 見 Steven Weinberg, A Deadly Certitude. Times Online. 2007. http://tls.timesonline.co.uk/article/0,,25349-2552017,00.html

[5] 王國維:《靜安文集續編.自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