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法(SCAMPER)

奔馳法是由奧斯本首先提出,後來由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艾波爾(RobertF.Eberle)簡化,主要用於改善製程或是改良事物,透過替代、合併、調適、修改、其他用途、消除以及重排等七個討論面向,作為提出創新構想的切入點。

替代-用什麼東西可以「取代」呢?是否有別的功能或材質可以替代?

例如:立可帶取代立可白。

合併-哪些東西或哪些功能可以結合成為一個新物品呢?

例如:霜淇淋和薄餅結合成蛋捲冰淇淋。

調適-原本的東西有沒有哪些可以細微調整的地方呢?

例如:有細孔的勺子可以撈麵條。

修改-改變原本東西的某些特質,例如:意義、顏色、聲音、形式。

例如:個人陽傘改成露天茶座的大太陽傘。

其他用途-有沒有其他非傳統的用途?

例如:立寶特瓶可以當花瓶。

消除-可否將原本的東西變小、濃縮或是省略某些部分?改變後會變得更完整嗎?

例如:優格減少脂肪變成低脂優格。

重排-重組或重新安排原本東西的排序,或把相對的位置對調。

例如:將自動鉛筆按壓處改到手握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