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衛生
◎ 校園安全事件處置
本校設有「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並訂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作為災害事件處理平台,針對重大、偶發、緊急事件訂定完善的災害管理機制處理流程,在意外事件發生時,能提供迅速有效處理模式與參考依據,確保校園及學生安全工作之達成與落實。
為及時維護校園安全,有效整合校園安全維護之人力,掌握校園突發事件之處理先機,防杜安全事件擴張,設置24小時校安中心及校安專線06-3010000,並採任務編組輪值方式,確保事件發生時,有應變人員可以立即處理,且於例假日白天增加主管輪值。
◎ 天然災害之應處
本校設有「校園災害防教委員會曁災害應變編組」,以預防重於處理的前提,採取積極宣導作為,將校園災害防救推動執行、規劃演練要項納入實際演練,以即時而有效的處理原則,妥善研擬適當方案及及必要之措施,維護校園安全。平時重大災害處理機制未啟動時,校安中心編排24小時教官及校安人員值勤,負責重大災害處理通報作業。如遇緊急事件發生時,警衛人員與校安中心保持密切聯絡與相互支援,以期將學校人員、財物之傷害降至最低。
重大災害事件處理由「指揮組」負責全盤掌握運作,下轄「通報組」、「避難引導組」、「搶救組」、「安全防護組」、「緊急救護組」、「物資運用組」,由主任秘書兼任執行長,負責暢通橫向、縱向聯繫管道,以整合各單位資源。根據災損對校園產生的有形物質或無形精神心理造成的破壞,擬定復原計畫,以避免再次災害之發生與事件之擴大,並儘速使學校恢復正常運作。
◎ 人為災害之應處
本校另外設置「校園安全委員會議」,編組各一級主管、軍訓教官、校安人員、警衛班等定期召開會議,檢討一年來的校園安全狀況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情形,統一建立事件之整體意識與處理原則,並宣揚各項安全規定,提供推動校園安全工作之政策指導,維護全體師生安全。
學務處於2022年11月依教育部指示修訂「南臺科技大學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進行報部,工作計畫中訂定學生自我傷害防治相關推動策略、實施計畫、權責單位及危機處理流程圖,以利危機事件發生時,有明確處理機制,除了爭取時效性外,希望能將各類傷害發生之可能性降至最低。
◎ 推動人車分道,確保用路安全
本校於開學期間利用集會場域,排定入班時間加強交通宣導;學校設置車牌辨識系統管制汽、機車進出,並規劃人車分道;上放學尖峰時段配置人力進行交通引導,確保校內用路人安全。加強之指標與項目如下:
校内機車停車場加強未戴安全帽、車輛改装等違規稽查。
協助校内機車停車場停放管理,以建立學生遵守交通法規之觀念。
設置車牌辨識系統,採人車分道規劃,校園內禁止機車進入。
停車場有交通警示標示及設施。
每學期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提醒同學注意交通安全。
蒐整重大車禍案例,利用各種集會時機實施宣導。
重大活動舉辦時,運用交通服務社協助校園交通引導。
已爭取臺南市市區公車15路、21路入校,增加搭乘公車選擇性。
設置U-BIKE,便利本校師生與校園周邊鄰里。
鼓勵師生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減少機車使用率。
與市府工務單位及里長共同推動大橋火車站後站至本校之間路線綠色行穿線規劃設置,強化師生及周邊民眾行的安全。
◎ 專人協助校外賃居生活服務
本校校外賃居生每年平均約5000人,校外租屋人數龐大,本校特別針對常見問題提供深入協助與服務:
每學年開學後排定一年級學生實施賃居知能入班宣導,建立學生對校外租屋法令之基本認識。
依教育部之規範,於每學年開學後建立校外租屋建物安全檢查機制,並於每年辦理至少一場校外賃居生防災演練活動,藉以提升校外賃居生避難技能與應變能力,以防不幸遇到相關災害時,能將災害或損失降至最小化。
每年辦理校外賃居生座談會,藉以傳達合法租屋資訊,及宣導租屋安全。此外,運用教育部建置知雲端租屋系統,建構校外賃居租屋資訊網,提供學生多元校外租屋資訊,提升學生交流合法安全之租屋訊息,學校亦能初步把關,有效掌握學生租賃情形。
每學期辦理房東座談會,召集租屋房東以面對面座談之溝通方式,要求房東應提供合法租屋法令合約與合法住宿環境,瞭解賃居生在校外生活起居及住宿安全狀況。
建立校外租屋糾紛調處流程,俾使學生於校外租屋發生問題時能瞭解如何找尋協助處理之管道,以保障及維護學生權益。
每年印製租屋定型化契約提供租屋學生使用,維護學生租屋權益。本校租屋糾紛處理專線06-3010000,由專人協助學生處理。
◎ 加強校園霸凌防範與校園詐騙防治宣導,消弭校園偏差事件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本校除運用各項時機落實宣導外,另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擬訂本校「校園霸凌防治計畫」,編組「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負責校園霸凌事件之審查、調合、調查及處理等事項,於接獲疑似校園霸凌事件通報後,3日內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經確認成案後,組成處理小組負責調查,應於召開第1次調和或調查會議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和或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2次為限,每次不得逾1個月,學校並應通知當事人。2個月內完成調查報告,且於受理申請之次日起2個月內依調查內容召開會議決議處理完畢,並以書面通知調查及處理結果,且告知不服處理結果之救濟程序,以防止霸凌事件之發生。
近年本校配合教育部、警政單位加強落實反詐騙宣導,除轉發相關資訊予各班級導師,請其於班會時間宣導外,亦安排生輔組運用開學典禮、住宿生座談、賃居生座談、幹部訓練、導師會議、入班宣導等公眾集合時機,強化反詐騙教育宣導,另外更大量運用校内郵件、網路公告系統、LED布告欄等方式,於校園環境不斷放送反詐騙宣導注意事項,避免詐騙案件肇生。
◎ 職業安全衛生
秉持環安衛政策與承諾、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實施及自主管理等途徑,參考勞動部職安屬「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指南」之GRI準則(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以接軌本校永續發展目標(SDGs),並融入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規劃(Plan)、實施(Do)、查核(Check)及改進(Act)精神與管理循環機制,持續作為改善學校職業安全與健康相關成效、管理系統的運作等管理方針之執行。
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為本校審議、建議及協調環安衛相關業務之組織,每3個月定期召開會議,由校長親自主持,透過會議集思廣益審議各項環安衛規劃事項,以降低傷害事故;另設置環境安全衛生室為本校一級單位,負責推動及綜理本校環保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目前制定有手冊、規章辦法、程序書(35類)、執行表單(135類)等四階管理制度,充分涵蓋各面向之安衛管理標準與管制措施,確保工作場所、校園環境、承攬作業之安全衛生及工作者之健康照護。
100年4月1日本校即通過「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示範學校驗證」(為教育部首批授證四所學校之一),後續分別於104年3月12日、108年10月3日及111年7月22日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實務管理能力認可」,為連4次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驗證皆獲得最高3年有效認可之學校,顯示本校落實校園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實績卓著,為教育部認定績優職安衛管理學校。
◎ 職業健康服務
本校所推動「健康服務計畫」,以「提升教職員工生健康自主管理知能、健康生活化、健康促進養成」為永續目標,「珍惜生命,促進健康」為環安承諾,其實務推動內容包括健康檢查、實施勞工健康保護四大計畫及健康促進。
》健康檢查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劃優於法令之健檢服務,教職員工透過定期篩檢能早期預防、發現與治療,再就健檢結果資料彙整與實施健康分級管理,分析各單位健檢異常項目及實施異常追蹤,並視個案進一步安排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實施醫療諮詢面談服務及健康關懷等措施,藉此完善健康管理機制,協助早期發現健康問題及複診治療,進而落實健康生活化及健康自主管理。
》職場勞工健康保護四大計畫
勞動部於102年修正公告「職業安全衛生法」,為保障勞工的身心健康,增修「勞工健康保護四大計畫」(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人因性危害預防、母性健康保護、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本校自適法起每月1次由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及護理師臨校協助上述相關勞工健康保護服務及指導工作。
而為提升教職員工對健康管理與職場健康相關政策推動之認知,每學年度配合勞動部「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由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實施相關身心健康議題宣教,鼓勵預防保健及促進職工落實自主健康管理,達成健康危害預防之效益,亦不定期安排至工作場域實施職場健康風險評估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