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潭里疏散對策

疏散對策

一、依據

二、目的

    颱風豪雨期間,為落實本里水災危險潛勢地區內居民及車輛等之疏散撤離作業,及時有效疏散撤離危險地區居民至安全避難處所,以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定本作業程序。

三、疏散撤離時機

四、任務分工

五、疏散撤離執行

1.準備疏散撤離:

    本里轄區列為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之警戒區域後,即應針對保全地點、低窪地區或其他可能致災地點預作疏散撤離準備。包括協調撤離交通工具、避難場所開設準備、建立軍警人員聯繫管道、優先掌握弱勢族群(重症病患、老弱殘障、嬰幼兒、孕婦、獨居老人、身心障礙、行動不便者)或居住地下室者動態等。

2.勸告疏散撤離及完成撤離準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里即應勸告保全對象自主疏散撤離及完成撤離準備:

3.強制疏散撤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里強制保全對象疏散撤離:

六、疏散撤離資訊通報方式

七、疏散撤離及收容作業

八、疏散撤離執行狀況回報

          收容班成員應將社區保全對象,疏散避難及收容安置狀況,迅速回報岡山區公所災害應變中心,再由岡山區公所災害應變中心通報至市府災         害應變中心。

九、危機解除及復原

         疏散避難危機解除,由里災害應變中心通知避難所之民眾返家,並回報岡山區公所災害應變中心。若有民眾家園嚴重受損無法居住,且有持        續進行安置之需求,否則避難所應立即進行清潔與復原工作。

十、疏散撤離作業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