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原則和服務範疇
1.1 目標
1.2 原則
以人為本,以學生為中心
照顧全體學生從兒童至青少年期的成長需要
照顧學生的獨特性
全校不同系統的結合
1.3 服務範疇
1.4 學校持份者的角色
第二章 「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行政安排
2.1 輔導組的職能
2.2 學生輔導服務計劃及評估報告
2.3 辦學團體的統籌工作
2.4 服務的延續性
2.5 學生輔導人員的聘任及相關事宜
2.6 學生輔導人員的督導
2.7 輔導個案管理
2.8 為學生輔導人員及教師提供的支援
2.9 學生輔導人員的駐校時間
2.10 與學生輔導無關的職責
第三章 津貼的運作及財務安排
3.1 發放津貼
3.2 運用津貼的原則和程序
3.3 善用「額外津貼」提升學生輔導服務
3 . 4 運用「諮詢服務津貼」支援學生輔導人員
3.5 財務及會計安排
附件:
附件一. 個人成長教育的學習範疇及重點
附件二. 檢視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重點
1. 管理與組織-週年計劃(發展性、預防性、補救性)
1.1 學校能因應學生的需要,制訂適切的全方位學生輔導政策和目標,輔助學生成長,達致全人發展。這些政策目標明確、程序清晰,能讓教職員有效地執行有關的教育條例及指引,照顧不同需要 (例如:有輟學傾向 ╱新來港 ╱ 非華語 ╱ 有特殊教育需要 )的學生。
1.2學校具備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周年計劃,能在培育學生的目標上,具體地規劃學校未來的輔導發展方向。
1.3學校能建立關顧互愛的文化,師生互相尊重和信任;教職員認同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理論和精神,並樂於在科組協作上,鼓勵學生積極投入校園生活。
1.4輔導組能有效發揮組織、協調和監察的職能,而校內上下同工亦能促進組別間協作及全校參與精神,並能透過自我評估,有系統地運用客觀的評估工具,切實地定期檢視成效及相應地籌劃未來的服務。
2. 個人成長教育-成長課
2.1 學校能以教育局個人成長教育的指引為基礎,制訂適切的校本個人成長教育政策和目標,且能定期檢視其推行成效,作出修訂,以切合學生的學習能力、興趣和成長階段的需要。
2.2 校本的個人成長教育能着重生活上的實踐,課程架構可連結德育及公民教育的重要價值元素,並能透過有系統的編排和具體的學習經歷,讓學生在個人、群性、學業、事業四個範疇方面有均衡發展。
2.3 學校能靈活地將個人成長教育與其他學習領域配合,因應校本需要聯繫各學習領域和融匯各共通能力,有效地促進學生將所學的知識、技巧和態度應用在日常生活上。
2.4 教師╱ 學生輔導人員 (包括學生輔導教師、學校社工及其他學生輔導人員 )有良好的溝通,能善用多元互動形式及生動的解說技巧進行成長教育學習活動,並透過互動交流和分享個人經驗、感受和經歷,讓學生能投入參與課堂活動,加深學生理解、反思及實踐,能營造自由開放、尊重和接納的氣氛。
3. 支援服務
3.1 學校能透過不同的途徑,讓家長清楚認識學生輔導服務,並建立有效的諮詢機制和家長支援網絡,適時為家長提供專業意見和協助他們處理子女所遇到的成長問題,促使家校攜手共同培育學生成長。
3.2 學校能建立有效的支援機制,為教師提供適切的專業諮詢和建議,協助他們處理學生的問題。
3.3 學校能有效地統籌和推行學生輔導的培訓,鼓勵教師參與相關的專業發展,並建立有效的輔導通訊或專業資源網絡,提升教師的輔導知識和技巧,促進經驗交流,加強全校對輔導的共識。
4. 輔助服務
4.1 學校能透過學生輔導人員(包括學生輔導教師、學校社工及其他學生輔導人員 )、相關專業人員及教師彼此支援和緊密合作,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適切的個案支援及 ╱ 或小組輔導活動。
4.2 學校能與家長及相關專業人員緊密協作,深入瞭解個別學生問題的成因和進度,訂定適切的跟進計劃,並檢討進程和回饋,適時修訂輔導目標和長短期工作計劃,以確保輔導的效能。
4.3 輔導人員能適時匯報個案進展,清楚地分析個案問題,準確地作出危機評估、策略應用、調整匡導方向等,使有關人員,包括轉介老師、協作教職員、個案學生家長和個案學生,充分瞭解進展。
附件三. 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計劃書舉隅
附件四. 聘用小學學校社工
附件五. 「諮詢服務津貼」的運用
附件六. 輔導個案記錄管理
附件七. 舊資助模式: 已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獲發「額外津貼」的款額
附件八. 新資助模式:學校設立「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位獲發「諮詢服務津貼」及「額外津貼」的款額
附件九. 新資助模式:獲發「學校社會工作服務津貼」、「諮詢服務津貼」及「額外津貼」的款額
附件十. 「學校社會工作服務津貼」及「額外津貼」的運用
附件十一. 有關學生輔導人員註冊為准用教員之修訂參考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