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表現編碼方式

1.第1碼:選擇以項目與子項具代表性之小寫英文字母表示,詳見上表以粗體呈現之英文字母,例如:思考智能項目下的想像創造子項,其代碼即為ti。

2.第2碼:第二、三學習階段(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三至四年級、五至六年級)分別以Ⅱ、Ⅲ表示;第四學習階段(七至九年級,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以Ⅳ表示;第五學習階段(十至十二年級,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則以Ⅴc表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必修,以Ⅴa表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加深加廣選修。

3.第3碼:阿拉伯數字為流水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