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定完備學校財物管理維護辦法並充份使用。
1-1 訂定「財產管理維護辦法」,落實學校財物登記保管制度。【財產管理維護辦法】
1-2 每年六月定期辦理財產盤點,因業務需要或人事更動辦理不定期財產盤點,並做成盤點記錄。【盤點記錄表】
1-3 依據學校經管縣有財產作業須知,每年一月、七月定期編製財產增減表、財產分類量值統計表、財產盤點結果報告表、經管縣有財產量值目錄及經管縣有財產目錄,報府核備。【報府公文】
1-4 掌握學校財產、物品及消耗品的使用情況,並適時調度以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用。
2.設置工程、財務及勞務購置規劃執行小組,並有效執行任務。
2-1 訂定學校營繕小組組織辦法,執行校內各項採購任務。
2-2 依政府採購法公開辦理採購招標作業,由會計主任監標。
2-4 依採購合約辦理採購驗收<1><2><3><4><5>,並製作驗收紀錄。
3.落實學校設施及設備安全檢查與維護。
3-1 飲用水設備養護:委外,由喬揚實業有限公司每月定期設備維護、定期更換飲水機濾心,每三個月取水送驗大腸桿菌群。 【定期維護表、水質檢驗單】
3-2 消防設備檢修:依規定每年請合格廠商辦理消防安全檢查和申報。【保養記錄】
3-3 電梯設備養護:委外,由崇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每月保養檢修,並做成記錄。【保養記錄單】
3-4 建築物安全檢查:依據校舍建築管理檢核表,每月進行建築物檢查,以維護安全。【建築物安檢表】
3-5 遊戲器材:依據遊戲器材管理檢核表,每學期定期檢查遊戲器材。【遊戲器材管理檢核表】
3-6 使用設備維修填報系統,電子化方便教師即時填報及查看維修進度。【設備維修填報系統】
3-7 校園內所有電動鐵捲門均裝設自動感應防夾停止裝置,以維護學童安全。【設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