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霄裡國小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一、依據:
1.教育部社字第五六二七四號函頒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與獎
懲要點。
2.教育部社字第二六五七0號函修正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 育執行與
獎懲要點。
3.國民小學交通安全學習手冊。
二、實施目標:
1.培養學生之交通安全知識,並能遵守現行交通規則,以維護交通秩
序。
2.維護學生行的安全,防範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學生通學安全。
3.先由學生本身做起,進而影響及家庭,擴大到社會,俾能共同遵守
交通規則,維護社會秩序。
4.結合學校及社會交通安全教育,妥善運用社會資源,建立共識,發
揮整體交通安全教育之效果。
三、實施原則:
1.交通安全教育,應視為學校課程之一部份,而非附屬性的課程,其
內容應力求生活化。
2.交通安全教育,應與學校行政各部門之計畫相配合,並與各科教育
密切連絡,使之融入各科教學。
3.交通安全教育之實施,需與級會、道德與健康、幹部訓練、團體活
動等配合實施。
4.交通安全教育是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之教育工作
5.推行交通安全教育,需充實設備,佈置環境,並力求切合實際情
境,高境教之教育效果。
6.交通安全教育,特別重視日常生活之交通秩序,並能隨機指導,以
養成正確之觀念,適應現實社會之環境。
7.交通安全之教學,應儘量運用圖表、模型、影片、幻燈片、實物等
教具以提高學習興趣,並隨機實施演示活動,加深印象。
四、實施要領: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
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由校長、各處主任、訓育組長、學年主任
組成之。校長為主任委員、訓導主任 副主任委員、訓育組長為
執行秘書。
〈二〉交通安全單元教學:
1.教學時間:
(1)依各校交通安全教育教學進度表實施。
(2)教學方式分為定時教學和聯絡教學。
2.教材與進度依據:
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參考資料,及交通安全學習手冊教學指
引。
3.教學設備:
模型、交通標誌圖、照片、影片、圖片並佈置交通安全教學環
境。
4.教學方法
(1)教學方法宜用實地演練方式,並運用教具教學。
(2)注重機會教學,利用新近發生之車禍,分析其原因,
或利用校外教學活動指導學生注意行的安全。
(3)利用各科教學(國語、社會、自然、藝文..等)指導
交通安全常識。
(三)組織交通路隊:
1.調查學生上下學路隊、選擇最安全之路線為路隊之上下學路
線。
2.依住家位置組成若干隊伍。
3.路隊設隊長及副隊長各一人,並填造名冊。
4.輔導兒童養成排路隊上下學之習慣並能注意路上之安全與交通
規則。
(四)組織交通糾察隊:
1.由高年級各班遴選優秀學生組成交通糾察隊。
2.糾察隊於每日下學時間於路隊行進路線間之定點維持秩序。
3.交通指揮之器材、配件,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之規定使用。
4.交通糾察隊之主要任務在於維護上下學之交通秩序及學童之生
命安全。
(五)加強導護輪值工作:
1.全校教師編組成導護組,輪值例行之導護工作外,尚須擔任 交
通安全之維護工作。
2.依據工作分配表於每日上下學時間,前往指定之路口站崗,實
施交通指揮。
3.指導該週交通糾察隊執行任務。
4.學務主任、訓育組長均應經常巡迴交通要道,督導路隊遵守規
則。
(六)舉辦交通安全各項競賽:
舉辦交通安全的演講、作文、書法、壁報、繪畫等比賽。
(七)舉辦交通安全常識測驗比賽。
(八)交通安全環境佈置:
1.於適當情境設置標誌或標線及動線。
2.利用教室石柱黏貼交通標誌。
3.佈告欄公佈交通安全圖畫。
(九)組織交通義工服務隊:
1.徵求有愛心、肯奉獻之學生家長、社會熱心人士自動參加,由學
校給予裝備及訓練編組。
2.依義工們的家庭位置及個人時間配合上下學,作定點、定時之路
隊輔導,俾能使學生安全上下學
五、核與獎勵:
1.校長、學務主任、訓育組長,經常前往各崗位督導及抽查交通指
揮,路隊上下學情況,並做成記錄以為考核依據。
2.交通路隊之考核由導護組及訓育組長負責登記,每學期末統計成
績優良由學校頒獎鼓勵。
3.交通糾察隊之工作考核,由訓育組長每週記錄,成績優異,表現
良好者,期末由學校頒獎鼓勵。
4.每週導護老師之執行交通指揮及表現優異者由校長及訓導主任考
核,列入年終成績考核之依據。
5.參加各項競賽成績優良之學生由校長頒發獎狀及獎品鼓勵。
6.對推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表現優異之周仁及交通義工服務隊員,
期末由校長報請有關機關獎勵之。
六、本實施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由校長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