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管理 常見問題
自創公文不需辦理,如何銷號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銷號】。
輸入【銷號原因】>按【確定】公文即銷號完成。
※配合計畫處管考科提出,府內同仁自創公文若已會辦或陳核至一層,則不可銷號。
回常見問題
電子來文:請退回總收文/文書人員銷號。
縣府單位及有單位登記桌機關:請先執行退分,再由登記桌退回總收文銷號。
紙本來文:不需執行退分,請將紙本交總收文/文書人員銷號。
縣府單位及有單位登記桌機關:請將紙本交登記桌,再由登記桌退回總收文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