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2 宜蘭縣政府函

張貼日期:Jul 02, 2015 6:31:26 AM

主旨:有關買賣雙方除簽訂契約書外,另行締結協議書或其他影響買賣價格之約定,因屬買賣契約之一部,申報義務人應依申報實價登錄時所掌握之買賣契約完整內農核實申報,並可利用備註欄將相關資訊未盡事項核實註明。請轉知各會員知照,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