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會
桃園縣八德市霄裡國小學生家長會組織架構
學生家長會包含組織有三:
一、班級家長會
成員:班級家長,召開班級家長會應有班級家長三分之一以上成員,若
無則開座談會。
班級家長會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三週內召開。
座談會會議記錄草案先製,會議後繕打製成,隔天發給與會有關人員,
三日內若未提議視同決議。
二、會員代表大會成員:各班班級代表二名
召開:1.第一次:第一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第二次:學年結束前舉行。
2.臨時會:由家長委員會委員建議或會員代表五分之一請求召開之。
三、家長委員會(委員十一人):
成員:會員代表互選之,其中常務委員五人,包含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
開會:1.每學期召開二次:第一學期開始(與代表會一起召開)及第一
學期末召開(與代表會一起召開)。
第二學期末召開。
2.臨時會:家長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時召開。
依職稱及筆劃順序排列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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