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將說明所有遊戲內所用的狀態變化,包含了有利與不利的狀態。
解除
消滅角色進入的「狀態變化」,使其回到正常的效果稱為「解除」。
除了「死亡」以外的「狀態變化」,都將於戰鬥結束後自動解除。
關於每個「狀態變化」的「解除」方法請參照各自的說明。
不利的狀態變化
摔倒
被衝擊彈飛、從高處落下、被石塊給絆倒等等,使角色摔倒而造成行動不利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摔倒」的角色,【命中】與【迴避】的判定達成值-2,且「移動行為」的「移動力」減半。
「解除」方法:
「行動順序」輪到自己時消耗1次「時機:準備」的機會,或是使用有「解除:摔倒」效果的《天賦技能》。
暗闇
失去周遭的光源、異物遮蔽了視線等等,使角色視覺受阻而造成行動不利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暗闇」的角色,所有「主動判定」的判定達成值-2,且「移動行為」的「移動力」減半。
「解除」方法:
「行動順序」輪到自己時消耗1次「時機:攻擊」的機會,或是使用有「解除:暗闇」效果的《天賦技能》。
猛毒
受到強力的毒素侵入體內的狀態。
根據造成「狀態變化:猛毒」的「攻擊行動」的「達成值」計算其「強度」(參照之前03-A.判定的強度表)
受到「狀態變化:猛毒」的角色,於每回合的「時機:終了」後,受到其「強度」點的【生命力】傷害。
「解除」方法:
「行動順序」輪到自己時消耗1次「時機:準備」的機會,進行「目標值:強度」的「耐性」判定成功。
或是使用有「解除:猛毒」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苦痛
全身劇痛、大量出血、骨折,使角色痛苦不堪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苦痛」的角色,進行所有判定擲骰時,最低的1個點數必須變更為「1」。
且這個「1」無法使用靈力操作變更替換。
若是NPC受到「狀態變化:苦痛」時,則是所有判定的達成值-2。
「解除」方法:
「行動順序」輪到自己時消耗1次「時機:攻擊」的機會,或是使用有「解除:苦痛」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麻痺
無法自由控制身體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麻痺」的角色,「行動順序」輪到自己時,自動失去1次「時機:準備」與1次「時機:攻擊」的機會。
(也就是假設擁有1次「時機:準備」與2次「時機:攻擊」機會的角色受到麻痺時,只會剩下1次「時機:攻擊」的機會可用。)
「解除」方法:
消耗1次「時機:終了」的機會,或是使用有「解除:麻痺」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不動
睡眠、石化或是【能力值】、【行動力】降到0以下,而無法行動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不動」的角色,從那瞬間起失去除了「時機:特殊」以外所有「時機」的機會。
(且於每回合的「時機:終了」後,也不會獲得新的「時機」機會。)
另,如果是因為「道具」的【行動力】修正而進入「不動」狀態的角色,即使用了「解除:不動」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只要沒有讓【行動力】變為1以上的話,也無法得到「解除:不動」的效果。
「解除」方法:
使用有「解除:不動」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或是消耗「時機:特殊」來解除裝備「道具」使【行動力】變為1以上。
另於「戰鬥外」時,若是因為「法則障害」而使得【行動力】降到0以下時,也會受到「狀態變化:不動」的效果。
此狀況於下一個場景宣言進行「小休止」(也就是不登場)則可以解除「狀態變化:不動」。
氣絕
【生命力】變為0以下時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氣絕」的角色,從那瞬間起失去除了「時機:特殊」以外所有「時機」的機會。
(且於每回合的「時機:終了」後,也不會獲得新的「時機」機會。)
並且無法進行任何判定、無法使用任何《天賦技能》與「道具」、也不會受到「回復」的效果。
「解除」方法:
使用有「解除:氣絕」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戰鬥不能
於靈力結界內,在進入「狀態變化:氣絕」時,再受到「終結一擊」的效果後,便會進入「狀態變化:戰鬥不能」。
基本上與效果與「狀態變化:氣絕」相同。
「解除」方法:
使用有「解除:戰鬥不能」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死亡
於靈力結界外,在進入「狀態變化:氣絕」時,再受到「終結一擊」的效果後,真正死亡的狀態。
受到「狀態變化:死亡」的角色,除了受到「狀態變化:氣絕」的效果外,再追加失去所有「時機:特殊」的機會。
且於劇本結束時依然保持「狀態變化:死亡」的話,該角色便無法再次於任何劇本內登場。
「解除」方法:
使用有「解除:死亡」效果的《天賦技能》、「道具」。
但是戰鬥結束再經過一個場景之後,無論以何種手段都無法解除「狀態變化:死亡」。
有利的狀態變化
遮蔽
距離障礙物1格時,潛藏於障礙物的陰影下、或是部分被遮蔽住的狀態。
進入「狀態變化:遮蔽」的角色,除了「距離:近接狀態」的攻擊外,受到其他攻擊的「傷害」都-5。
「解除」方法:
受到「狀態變化:摔倒」、或是進入「狀態變化:遮蔽」的角色遠離障礙物距離1格之外。
隱密
距離障礙物1格時,完全潛藏於障礙物後方的狀態。
進入「狀態變化:隱密」的角色,無法被「對象:n體」的「物理攻擊」指定為攻擊目標。(魔法攻擊則依然可以。)
另「狀態變化:隱密」下的角色,進行第1次攻擊時,自動獲得「狀態變化:強襲」。
「解除」方法:
進入「狀態變化:隱密」的角色消耗「時機:準備」、「時機:攻擊」的機會、或對他人造成「傷害」。
另其他想要對抗的角色消耗1次「時機:準備」的機會,使用【看破】進行「對決」成功。
如果沒有特別表記,使用《天賦技能》、「道具」造成的「隱身」效果(也就是進入「狀態變化:隱密」),視為「達成值:20」。
「隱密」的進行順序:
①「障礙物」有無的確認:
確認角色身旁1格是否有「障礙物」存在,如果沒有可以提供隱藏的「障礙物」則無法進行「隱身」。
②宣言進行「隱身」:
進行「隱身」的角色除了使用《天賦技能》以外的效果,一般消需耗1次「時機:準備」或「時機:攻擊」的機會宣言「隱身」。
③「隱身」的「達成值」算出:
宣言「隱身」後進行【敏捷】的判定,「隱身」時的判定「達成值」會變成他人進行【看破】對決時的「目標值」。
「隱密」狀態被發現:
發現進入「狀態變化:隱密」的角色後,可以消耗「時機:特殊」來通知其他角色對方的所在地。
(這邊主要是說GM方如果有NPC進入隱密,只要被1個玩家角色發現,所有人也都可以知道它的位置。)
另如果進入「狀態變化:隱密」的角色被發現時,
周圍1格依然有「障礙物」時不直接受到「解除:隱密」,而是改為進入「狀態變化:遮蔽」。
再次進入「隱密」:
戰鬥中,「隱密」時被其他角色發現、或是以自己的意志解除「隱密」後,
想再次進入「隱密」的話,進行「隱身」的「達成值」算出時受到-2的修正。(此效果會重複累積到最大-10。)
強襲
趁敵人不注意時發起突襲的狀態。
進入「狀態變化:強襲」的角色,該回合最初的「主動判定」達成值+2、「傷害算出」時傷害+5。
「解除」方法:
該回合最初的「傷害算出」結束後。
飛行
角色飄浮在空中、或是進入飛行的狀態。
進入「狀態變化:飛行」的角色,遭到不是進入「狀態變化:飛行」的角色宣言「近接狀態」時,也可以無視其效果。
也就是上述情況中進入「狀態變化:飛行」的角色,除非自身宣言、否則可以不受到「近接狀態」的影響。
另外,進入「狀態變化:飛行」的角色可以無視「難以行走的場所」的減值修正。
「解除」方法:
受到「距離:移動n格」的攻擊、或是「狀態變化:摔倒」。
(因為「狀態變化:摔倒」而解除「飛行」的話,受到「落下傷害:20」。)
如果是因為《天賦技能》等持續效果進入的「飛行」,再次消耗1次「時機:準備」的機會,可以重新進入「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