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腹痛夥伴 5登山客「過失致死」起訴
登山客點燃濃煙告訴搜救直升機受困地點,另一名余姓男子躺在一旁已經沒了呼吸心跳,兩人困在高雄桃源山區孤立無援,救難人員實施吊掛搶救卻為時已晚。
意外發生在去年一月,余姓男子和幾名登山同好相約到高雄桃源山區爬山,七人預計5天4夜就能攻頂,完成攀登百岳行程,沒想到一群人爬到一半,余姓男子突然肚子痛到在地上打滾,除了一名同伴兩度求援,願意留下來照顧他,其餘五名同夥堅持趕行程,置之不理,余姓男子30日因為十二指腸潰瘍併發,死在山區,等到隔天,搜救直升機趕到,余姓男子已經氣絕多時,這五名見死不救的隊友,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檢察官認為,登山過程變數多,登山隊是「危險共同體」,在山上,成員彼此是相互信賴、依存、安全、照顧的「保證人地位」,5名隊友不顧生病的同伴,得負過失致死刑責,如果意外發生當時,隊友積極協助,及早送他下山治療,就不會發生意外,而五名被告認為,大家各自繳費登山,體力跟耐力都很不錯,否認見死不救的犯行。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0100279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