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別 : 大學日間部
科目名稱 : 體育(二)
開課班級 : 日法律一A
學 分 : 1.00
授課時數 : 2
授課教師 : 林信宏
科目英文名稱 : Physical Education II
一、提昇運動技能、體能與心理的發展。
二、提昇運動體適能水準。
三、理解運動的規則、原理與概念。
四、培養正向態度與自信心。
五、培養自我管理能力。
六、培養設定目標及問題解決的計畫能力。
七、體驗爭取卓越、團隊行動的價值。
八、體驗團隊合作、自律、忠誠、耐心與堅持不懈所帶來的益處。
九、重視運動道德,並養成尊重他人、公平競爭的價值。
十、重視規律參與,並瞭解運動在維持健康上所扮演的角色。
1. Progress in sequential sport skills, physical, mental and emotional development.
2. Attain a level of fitness necessary for sport.
3. Understand rules and concepts relevant to sport.
4. Develop a positive mental attitude and strong sense of self.
5. Develop personal management skills.
6. Develop personal goals and a plan for problem solving.
7. Strive for playing excellence and experience the value of team play.
8. Experience the benefits of teamwork, self-discipline, loyalty, tolerance and perseverance.
9. Value good sportsmanship, respect others, and exhibit fair play as a participant.
10. Participate regularly and value the role of physical activity in the maintenance of a healthy lifestyle.
一、技能學習表現成績50分:『技術測驗』與『競賽表現』
二、情意學習表現成績30分:『出席狀況』、『學習態度與精神』、『課堂自主管理』
三、認知學習表現成績20分:『期末運動理論與常識測驗』
四、成績評定明細於本網頁右欄中說明
口頭講授、分組討論、媒體教學、小組與團隊之實務練習、活動與競賽。
【遵守智慧財產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一、籃球,徐武雄,國立體育學院
二、女子甲組籃球運動員的技術,王泠,國立體育學院
三、網球,張本卿,國立體育學院
四、棒球,高英傑,國立體育學院
五、快速壘球攻守戰略戰術,邱麗夙,國立體育學院
【遵守智慧財產觀念,不得非法影印】
一、中華民國籃球協會,http://www.basketball-tpe.org/
二、中華民國網球協會,http://www.tennis.org.tw/
三、中華民國壘球協會,http://www.softball.org.tw/
四、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http://web2.ctusf.org.tw/
五、SSU大專學生運動網,http://www.ssu.org.tw/
週次 / 內容 / 備註
1 籃球1:投籃(原理、規則應用)
2 籃球2:中樞足應用及投籃(原理、規則應用)
3 籃球3:傳接球、運球及投籃(原理、規則應用)
4 籃球4:團隊競賽(策略、規則與應用),測驗(三人組合傳接球投籃測驗)
5 籃球5:測驗(三人組合傳接球投籃測驗)
6 網球1:正拍(動作、規則與應用)
7 網球2:反拍(動作、規則與應用)
8 網球3:截擊(動作、規則與應用)
9 網球4:測驗(二人小組合作測驗)
10 網球5:測驗(二人小組合作測驗)
11 壘球1:傳接球(二人對傳、四角對傳、滾地球、高飛球),團隊競賽
12 壘球2:打擊(揮空棒練習、自拋自打、揮擊投手投球),團隊競賽
13 壘球3:守備位置守備練習(內外野來球守備、內野夾殺與補位),團隊競賽
14 壘球4:團隊競賽,測驗(四人組合小組合作測驗)
15 壘球5:測驗(四人組合小組合作測驗)
16 體適能測驗(一)
17 體適能測驗(二)
18 學科學期測驗
E-mail:hhlin65@gmail.com
教學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site/hhlinspeclass/
電話(公):(02)2621-2121 ext 1721
辦公室時間:週二第7、10節,週三第5、8、9節,週四第5、10節,週五第5節,請先與老師約定時間
地點: 體育館體育教師休息室
1. 評量每學期三項運動項目之『技術測驗』與『競賽表現』兩部分平均計分。
2. 『技術測驗』為期2至3週,依規定時間自主報名參加,採計『測驗次數』與『測驗結果』計分。
3. 『競賽表現』為期3至4週,依競賽規則每週參與『分隊競賽』與『賽務服務』,採計『團隊 成績』、『個人運動精神與技術』、『賽務服務』三部分計分,缺席該週成績以0分計。
二、情意學習表現 - 佔學期分數30分
1. 評量課程所有應上週數之『出席狀況』、『學習態度與精神』、『課堂自主管理』給予計分。
2. 未於課前或課後提出相關證明(生理假可免證明)完成請假手續之缺席為『曠課』,該堂情意學 習不予計分。
3. 任何完成上一點請假手續之缺席為『缺課』,含病、事、生理、婚、喪、公假等,該堂情意學習 僅計分1/3。
4. 點名完成後方到課者為『遲到』,一律主動於課後向教師提請補點名,該堂情意學習僅計分1/2。
5. 無故早退,扣該堂情意學習2倍分數。
6. 無故未著合宜運動服裝以致無法安全參與課堂學習活動,該堂情意學習不予計分。
7. 其他加分
(1) 擔任班級體育股長並主動借用器材及整理場地等服務工作。
(2) 非擔任體育股長但主動借用器材及整理場地等服務工作。
(3) 參加校內外各項運動競賽(需提出證明)。
(4) 參加校內外各項運動競賽並獲得優秀成績(需提出證明)。
(5) 觀賞校內外各項運動競賽(需繳交心得)。
(6) 主動協助同學學習並相互合作。
8. 其他扣分:
(1) 製造或遺留垃圾。
(2) 應負責之器材及場地而未負責導致遺失或損毀。
(3) 體育場館內飲食與吸菸。
(4) 假造競賽記錄、考試舞弊等刻意欺騙情事,該評量以0分計,另送相關單位議處。
(5) 惡意言語或肢體的暴力-學期成績不予及格,並送相關單位議處。
三、認知學習表現(期末運動理論與常識測驗)- 佔學期成績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