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新興國民小學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目的:為增強學校對偶發或重大事件之應變能力,並能迅速有效的妥善處理,以維護校
園安寧和諧,保障師生安全與尊嚴,增進學校與社會之溝通合作。
二.實施要點:
(一)組織:本小組由學校有關人員十五至二十三人組成之,並得聘請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
會熱心人士三至七人擔任顧問。(如附件一)
(二)職掌:
1.召集人: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定人員對外發言。
2.總幹事:由召集人指定主任一人擔任處理一切小組事務。
3.本小組分設下列各組並指定專人負責。
(1)資料組:負責各項資料之彙整:
(2)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連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反映。
(3)法律組:提供相關之法律問題諮詢
(4)協調組:負責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5)醫務組:負責緊急醫務方面事故之處理。
(6)安全組: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維護。
(7)輔導組: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之輔導。
(8)顧 問:提供意見,協助校園緊急事件之處理。
(三)任務:
1.處理學生傷害、綁架、勒索、搶劫、竊盜、群毆、性犯罪等重大事件。
2.處理學生食物中毐、爆裂物傷害、溺水、燒燙傷、交通事故、天然災害等。
3.處理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4.處理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事項。
5.其他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及榮譽等事項。
(四)處理步驟:
1.依重大偶發事件之性質,訂定處理流程。(如附件二、附件三)。
2.緊急事件生時,各組應依平時擬定步驟迅速妥善處理,尤應注意現場的時間性、
合法性、合理性以使學校及師生之傷害減至最低。
3.緊急事件發生時,應向上級單位立即反映,迅速會商擬定善後處理辦法並上網
填報資料傳輸教育局。
4.召集人視事件之需要召開小組會議邀集校外顧問共謀妥適善後事宜。
5.事件處理後應將事件之全案加以彙整、分析、存檔備查並做工作檢討,以加強
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之發生。
6.為能圓滿處理事件,提供正確訊息,及涉及個人隱私等因素,所有參與處理人
員不得私自向外散播未經證實之傳聞及推測;由召集人指定發言人對外(媒體)
發言。
7.整個事件後續發展與處理,由聯絡組向上級單位持續反映,填報「偶發事件後
續處理報告表」。
8.事後有關學生之心理復健,由輔導室會同導師及家長,共同作輔導。
三.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開支或請家長會支援。
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定後正式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淡水區新興國民小學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小組編組名冊(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