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興國民小學「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一)教育部「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
(二)臺北縣「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事項。
(三)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實施目的:
(一)協助學生探索自我、認識自我、接納自我、適性發展,從自我肯定中達到自我實現,建構和諧關懷的溫馨校園。
(二)落實性別平等觀念,尊重多元文化,實踐性別平等教育目標,建立多元開放的平等校園。
(三)協助學生認識人權、重視生命,尊重自我,促進良好人際互動以適應社會生活,營造尊重人權的法治校園。
(四)建立無障礙環境,推行特殊教育活動,落實融合教育、回歸主流理念,體現生命價值的安全生活。
(五)協助學生心理及學習適應,充分發展創造與學習優質潛能,創造普世價值的學習環境。
(六)協助親師生良性互動,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中親職以及子職教育,活化全方位教育參與功能。
(七)開發社區資源,協助學校事務推動,增進親師良好溝通。
三、實施原則:
(一)輔導活動實施對象:全校親師生及社區人士。
(二)處室融合,建立校園輔導網絡,推展相關活動。
(三)以班級輔導為基礎,發展全方位輔導措施,兼重預防性、發展性相關輔導活動。
四、實施要點:
(一)成立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
(二)規劃輔導知能研習、認輔制度、生涯輔導、親職教育、輔導網絡、中輟生復學輔導、性別平等教育、生命教育、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相關工作。
(三)每學期期初期末召開會議,共計4次。
(四)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年度檢討會,並推薦學校執行學生事務與輔導有功人員接受獎勵表揚。
(五)透過行政及專業督導,伙伴學習及研討觀摩機制深化方案之推動,建構校內專業督導機制。
(六)落實教師輔導學生之職責,加強學校本位的研習與進修機制。
(七)推動全校認輔制度,鼓勵教師參與認輔工作。
(八)研擬教師專業評鑑及教學視導之實施。
(九)協助社區輔導網路相關工作。
(十)尊重多元文化,關懷弱勢,推動關愛弱勢族群及新住民相關系列活動。
五、組織與分工:
(一)、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組織與工作執掌如下表:
此工作推行委員會共8人,校長為召集人,家長會長為總幹事,輔導主任為執行秘書,委員為教、學、總主任、教師會長、幼稚班主任等。
六、實施內容:
(一)強化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運作組織
1、訂定『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2、辦理親師座談。
3、激勵教師參與認輔工作。
4、整合學校行政組織運作。
5、結合攜手課後扶助計畫辦理弱勢學生學習輔導。
6、建置輔導網絡系統。
7、舉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個案研討會。
8、結合97教育優先區辦理親職教育專題講座。
(二)推動認輔制度
1、推動中輟學生預防措施。
2、落實兼任輔導師實施機制。
3、辦理小團體輔導。
4、配合心理師巡迴服務,輔導特殊個案學生。
5、愛心志工補救教學、家訪。
(三)落實性別教育
1、辦理性別議題座談會。
2、將性別平等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中。
3、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防治辦法。
4、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性侵害及家庭暴力之宣導、通報及輔導研習。
(四)強化生命教育
1、將生命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教學中。
2、建置高關懷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預防與處理機制。
3、結合課程辦理生命教育週系列活動。
4、結合特殊教育;辦理各項宣導活動。
(五)人權法治與品德教育
1、將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 課程教學中。
2、辦理親師生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座談會。
3、辦理「校園人權環境」自我檢核。
4、辦理自治幹部及環保衛生隊訓練教育。
5、透過集會宣導人權、法治、品德及公民教育實踐相關知能。
七、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