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訂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實施計畫、校園危機處理實施計畫,另與芳苑分局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協定,維護校園整體安全。
4-2 訂定賃居學生輔導訪問實施計畫,每學期定期辦理賃居生座談與訪視工作,維護學生校外賃居安全。
4-3 校內重大活動,函文芳苑分局,協請調派警力協助維護校園安全。
4-4配合校外聯巡時機與認輔國中小學校密切保持校安聯繫,共同處置校安狀況。
4-5每月彙整校安通報事件,並簽會相關處室追蹤管制與檢討改善,避免類案肇生。
4-6 配合替代役男訪查時機與認輔國中小學校密切保持校安聯繫,協助處置校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