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學校各項收支均遵循預算程序,並依會計法、預算法、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辦理。
5-2學校預算編列均依彰化縣各級學校編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分預算注意事項辦理。
5-3各項補助皆專款專用,有關經費執行及核銷依據「彰化縣政府補助及代辦經費管理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發結報作業要點」等規定並依循會計程序辦理。
5-4各項獎補助及委辦等經費皆按計畫內容、概算經費執行,配合推動學校業務,充實全校師生教學與資訊設備等,提升教學品質、增進辦學效能。
5-5註冊費數額依照「彰化縣縣立高級中學各學年度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費基準表」等規定辦理;非屬註冊費項目由各處室依相關規定另行辦理。。
5-6本校於107年10月1日已訂定「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內部控制制度」,對財務及學校營運實施自我監督,並定期進行經費稽核。
5-7依據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設置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辦理教育儲蓄戶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5-8預估學校收支,鼓勵開源節流,加強財產管理提高收益,以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5-9本校每年預算均能適切配合發展計畫需求,按計畫進度執行預算,圓滿達成計畫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