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性別友善
張貼日期:Jan 26, 2022 8:22:42 AM
主旨:
說明: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檢送「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