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陳菊

環境污染 - 陳菊 說:

生態宜居城市是我們追求的目標,高雄過去背負著台灣重要石化城的發展使命,帶領著台灣經濟起飛,在高雄市多年的產業調整下,至今石化產業比重逐漸減輕,但遺害卻從未減輕過,為了高雄的永續發展,我們的立場一直很明確:未來產業的發展不能再加重環境的危害,現有的石化產業必須要在安全、降低污染的條件下經營。

一、高雄對於重要石化產區的立場:

(一)高雄五輕遷廠後朝三大用途使用

中央對於中油五輕遷廠的承諾不能打折扣,所承諾的2015年中油五輕遷廠必須要執行,並且未來土地的整治及規劃使用,應該與地方政府及居民共同討論。高雄煉油廠面積240公頃(工廠區:182公頃;業務區58公頃),現行都計分區為「特種工業區」,遷廠後我們希望可以朝以下方向進行:

    1. 未受污染土地:約58公頃,變更為「特定產業專用區」,供發展綠能、非污染產業使用。
    2. 控制場址土地:約171公頃,變更為「特定生態復育保存專用區」,須持續履行土、水污染整治與環境復育,做為生態公園、工業遺址公園及文創園區等使用。
    3. 整治場址土地:約11公頃,因受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第51條規定,完成整治前不得變更分區及開發利用,故暫予維持「工業區」。

(二)中央對於大社工業區降編承諾不能打折扣

中央對於2018年大社工業區降編為乙等工業區的承諾不能反悔,中央過去對高雄人許下的承諾,百分之百不能打折扣。

(三)沒有安全城市,沒有石化專區

根據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研究,石化業對台灣整體GDP的貢獻約1.6%,卻耗用全國26%的能源,如此不對等的資源投入與產值,造成巨大的「環境不正義」!而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我們將石化業視為重要產業,卻輕忽風險管理的成本,二、三十年來,丙烯管線竟無人管理,消防法也未將乙烯、丙烯等危險氣體納入規範,更無專屬的主管單位。從石化原料的源頭就缺乏管控機制,使得企業怠惰於風險管理,更無視於自身所應負擔的社會責任。眼前,台灣必須更嚴肅地面對石化業轉型的議題。

長期方向,我們認為,沒有安全城市,就沒有石化專區。對於高雄市政府而言,確保安全的生活環境,是市府對市民最重要的責任;經濟發展十分重要,然而,經濟發展必須以安全為前提,市民的生命財產絕對是不可讓渡的權利。因此,我們主張,高雄石化業的未來,必須與高雄人討論!針對石化業的未來,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以上五點訴求,我們在2014年8月22日拜會行政院長江宜樺的會面中提出,關於管線管理、管線安全設計、防救災機制等規範訂定,以及提升毒災應變能力部分,獲得江院長正面回應;而在妨害都市環境安全的石化管線限期遷離市區,以及中油等石化業總部南遷兩大議題,則未能取得共識。關於這一點,我們感到遺憾。然而,市府不會放棄這兩項訴求,也需要議會全體不分黨派議員的支持,我們更將號召所有高雄市籍的立法委員共同向中央發聲!

二、大高雄水資源政策:

21世紀是水資源世紀,因氣候變遷,雨量分布不均至各地均出現缺水危機,執行相關因應措施刻不容緩,「節約水資源、改善漏水率、廢水回收再利用、改善河川污染」是每一位市民應該要身體力行在生活中去實踐的,也是高雄市政府極力推動的政策,高雄的水資源政策主軸如下:

高雄市節約水資源、改善漏水率、廢水回收再利用、改善河川污染政策與成效如下:

三、農地開發或使用需符合法令:

高雄市係農業與工業併進發展之城市,縣市合併後現農地總量約5.7萬公頃,實際從事耕作面積約4.7萬公頃,其中主要糧食稻米生產面積約5,400公頃,餘為其他作物。高雄市農地除了做為農民生產、生計來源,番石榴、棗子和荔枝的年產量更是全台第一,故基於農地資源保護,均衡農工發展,提出以下農地保護政策。

(一)農地總量管制,分級管理

高雄市已完成農地空間資源調查,以分級方式管理概分為四級,分別為第1種農業用地:曾建設農業改良設施之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第2種農業用地:具有良好農業生產環境、第3種農業用地:生產環境受外在因素干擾之農業地區、第4種農業用地:位於山坡地之農地。

本府針對具有生產力之第1、2、4種農業用地總量約為5.4萬公頃,佔高雄市農地總面積95%,均列為應維護及限制開發之農地。其中屬優良農地之第1種農業用地,未來將調整為特定農業區並不予變更使用。對於都市發展及產業開發之用地需求,在不影響整體農業生產環境前提下,限制以第3種農業用地為主。

(二)工廠集中管理,加強取締違規農地

高雄市現有合法工業區分佈於小港臨海、仁武、大社、林園工業區、大寮大發、岡山本洲等工業區,以及楠梓加工出口區、路竹南科高雄園區,然仍有概估約5,000家違章工廠林立於原高雄縣鳥松、仁武、大社、岡山、大寮等區之農地。

本府對已形成群聚違章工廠輔導其集中管理,依中央所訂「工廠管理輔導法」輔導其集中劃設工業區並建置共用污水處理設施;對零星、分散者輔導其進入既有工業區,並加強取締農地違規使用,減緩農地污染現象。

(三)農地變更加嚴審查

過去中央對於產業發展,提出農地釋出政策,以上述集中管理方式劃設工業區,台糖新園農場即係配合中央政策所釋出供產業發展之農地並變更為工業區。為維護農地完整,未來本府對於破壞農業生產環境之非群落、零星、蛙躍之農地申請變更案,將不予同意,並落實前述農地總量管制分級管理政策。

有關新園農場開發案,係依據行政院95年10月核定之「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產業發展套案」之「釋出臺糖公司土地措施」進行開發,後續開發單位若未依核定之計畫從事園區內土地使用之行為,高雄市政府將依區域計畫法、建築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理。

而中鋼公司將轉爐石回填於旗山農地部分,其所生產的「轉爐石」雖屬產品無疑,但其產品特性(尤其pH值偏高)不適於農作物生長亦獲農業主管機關證實在案,故將轉爐石回填於農地部份,本府除對地主因違反「農地農用」而函請稅捐稽徵處依法追討相關稅賦外,對於違反區域計畫法部分,更開罰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清除,且在地主未於期限內清除的狀況下,亦已將地主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本案事發迄今,本府環保局與農業局亦多次對於場址內、外的地表逕流水、地下水、土壤及轉爐石、農作物進行採樣與檢測,目前檢驗結果皆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基於對當地居民健康與環境保護的責任,市府將積極研擬相關法令要求地主進行清除外,同時亦持續對於土壤、地下水與農作物進行相關監測。

四、國道7號可有效解決交通壅塞問題及提昇港區競爭力:

國道7號是高雄對外交通動脈,除負擔城際運輸功能,更肩負高雄產業原料產品輸運及港區海空物流運輸機能,重車比高達35%。這些重車除造成國道1號、台1線及台17線壅塞外,更流竄市區造成交通與安全問題。國道7號興建除可有效解決高雄都會區城際及都會交通壅塞問題外,並能提升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增加港區營運績效及競爭力,理由如下:

(一)

(二)

(三)

中央及地方推動之「南星自由貿易港區」、「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海洋遊艇專區」及「高雄港第三港區計畫」等重大建設計畫,均可以國 7為主要聯外道路,發揮產業與物流快速流通的運輸效能。

國 7 行經串連大寮、鳥松、仁武等產業帶,除可串連為東高雄產業廊帶,更可帶動沿線交通運輸、經貿活動及土地利用,使高雄都會區腹地向東延伸。

國 7 完成後,重車毋須行經市區,可大幅改善市區道路交通壅塞、空氣污染及保障民眾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