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張貼日期:2015/8/19 上午 01:16:32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

四、補助原則:

(一)補助名額計算:

1、學校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將該學年度僑生人數(不含研究生)函報本部。

2、本部於每年十月二十五日前,依會計年度經費預算及各校僑生人數(不含研究生),核定該學年度各校補助名額。

(二)補助類別:

1、就讀技專校院五專部前三年及高級中等學校者。

2、就讀大學校院(含技專校院大學部、二專部、五專部後二年及僑生先修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