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高中獎助學金公告(第1次)

張貼日期:2015/9/2 上午 10:01:21

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高中部)104學年度第1學期

各項獎助學金彙整公告(第 1 次)

104.09.03◎班長向全班宣讀,並張貼1份公告周知,另1份請交導師知悉

備註:

1.本公告張貼周知,並刋載於本校網站:八斗高中/教務處/高中部獎助學金申請公告,凡符合公告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登記截止日期前主動前來教務處高中部試務組洽詢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2.以上重要事項說明若有不詳,依來函文件記載規定之。

3.每學年度第1學期之高一新生成績,以國三的成績為準,須申請國中三年級的成績單。

4.基於整體教育資源之有限性及經費獎助不重複原則,符合資格同學請從優擇一申請。

☆另請參閱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 彙整各項獎助學金,可供查詢。

※有關學生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應檢附戶籍謄本相關事宜,宣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9.7.20教中(學)第0990580785號書函辦理。

二、上述原函意旨摘錄如下:「為簡化行政作業,本部偕同內政部協請各縣市政府戶政單位,於民眾申請戶籍本辦理各類助學金(含弱勢助學、各類減免及就學貸款等)時,戶政單位可依其所請,協助民眾於戶籍謄本記事欄註記其可載明事項(如扶養、父母離異或失蹤等家庭狀況),俾利審核」。

三、依上項規定,請同學於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應檢附戶籍謄本,並可提請戶政單位依當時家庭狀況(如扶養、父母離異或失蹤等)註記於記事欄,以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