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高中獎助學金公告(第1次)
張貼日期:2015/9/2 上午 10:01:21
基隆市立八斗高級中學(高中部)104學年度第1學期
各項獎助學金彙整公告(第 1 次)
104.09.03◎班長向全班宣讀,並張貼1份公告周知,另1份請交導師知悉!
備註:
1.本公告張貼周知,並刋載於本校網站:八斗高中/教務處/高中部獎助學金申請公告,凡符合公告申請資格之同學,請於登記截止日期前,主動前來教務處高中部試務組洽詢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2.以上重要事項說明若有不詳,依來函文件記載規定之。
3.每學年度第1學期之高一新生成績,以國三的成績為準,須申請國中三年級的成績單。
4.基於整體教育資源之有限性及經費獎助不重複原則,符合資格同學請從優擇一申請。
☆另請參閱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 彙整各項獎助學金,可供查詢。
※有關學生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應檢附戶籍謄本相關事宜,宣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9.7.20教中(學)第0990580785號書函辦理。
二、上述原函意旨摘錄如下:「為簡化行政作業,本部偕同內政部協請各縣市政府戶政單位,於民眾申請戶籍本辦理各類助學金(含弱勢助學、各類減免及就學貸款等)時,戶政單位可依其所請,協助民眾於戶籍謄本記事欄註記其可載明事項(如扶養、父母離異或失蹤等家庭狀況),俾利審核」。
三、依上項規定,請同學於申請政府各類助學金,應檢附戶籍謄本,並可提請戶政單位依當時家庭狀況(如扶養、父母離異或失蹤等)註記於記事欄,以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