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梭利的自我與他人合作關係的學習

2019/3/25 │徐永康(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博士後研究員兼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執行長/蒙特梭利全球影響力計畫協同主持人)

蒙特梭利非常在意學生的自我成長,但也關係個人與他人關係的建立,後期的研究者 Frierson(2016)認為,蒙特梭利注意自我與他們之間的和諧關係,因此指出以下三種的作法,請家長與老師參考: 


(一)、 自我在社群中被確認        

我們可以設想有幾種狀況下並非是自我自主的決定,如個人被威脅或壓迫狀態下,非出於自我意志下的決定,或者是事情完成之後,認為這也不該是自己的行為。

社會上的個人行動和別人有關係,人本就是參入(engaged)在這社會中的生物,個人都有一定的脈絡條件,若要去理解個人,就需要從相關的脈絡中理解。只是個人在自我確認時,卻也忽略了外在環境提供的協助或是限制,只想要凸顯個人的特質。此外,個人介紹自我特質給別人知道時,在缺乏相關脈絡下,也不理解這些特質的獨特意義,也就是說,個人能確認自我自主的過程中展現自我的存在價值的原因,其實是來自於脈絡,社群的每一個人都參入其中,並在這脈絡中連結了彼此,而彼此的共同脈絡也就提供了理解彼此的基礎,這是社群之所以為社群的必要條件,也是社群彼此共享的資源。

(二)、 維護個別差異

有趣的是,在共同社群中,並不會培養出同一種人,社會只培養單一種人,那麼絕對是個災難;另外個人不認為自己有獨特性,只是他人的翻版,也不好。從自主性的觀點下,維護個別差異因素,來自於認定個別權利,每個人可以自由的選擇要成為怎樣的人,但也不可忽略了社群共識所存在的價值。

(三)、 聆聽自己與和他人對話

個人自主需要脈絡條件,同時也和他人互動。以及他人對個人的期許,不論接受與否,都以對話的方式存在,他人提供的意見,並不該成為個人的控制或是壓迫,而是對自己生命意義提供了不同的養分,這是一種善的養分,是在社群的共識之中,需要透過個人之間的共同理解才能獲得。

因此,自我自主的確定,是從傾聽自我的道德意志,就能作出適當的道德判斷,自我自主是那些可以表現出個人性質,並且依據這內在的意志行事,也帶給個人愉快的情緒。而這樣的自我認同,並不是社會性的身分認同,是內在生成的,但需要不斷的在社群中,和他人交換意見與肯認,而彼此肯認過程中若有誤解或是無法獲得對方的肯認,則容易發生歧視或對立的狀態。就在個人彼此互動過程中,彼此可能產生了集體行動而有了所謂的共同的善,如同簡單的彼此早晨見面的打招呼,往往不在於語意本身,而是彼此從各自獨立的狀態下,有了共同的、暫時的連結,而其背後隱藏的是彼此的友誼和共識,並產生了彼此相屬的群體感受,否則我們都只是個別的個體,獨自地存在於共有的脈絡中,是很單獨的。


參考文獻

Frierson, R. P. (2016). Making Room for Children’s Autonomy: Maria Montessori’s Case for Seeing Children’s Incapacity for Autonomy as an External Failing. Journal of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50(3). 33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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