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都知道SW是一部參考二戰歷史的作品,想當然相關的設定有很多,製作組相當用心地在全紀錄集上對SW世界裡的飛行腳與飛行器製造商都做了相當完備的簡介設定,這邊本人不才將大略的意思翻譯並整理,若有錯誤也請多多包涵!!
摘要
為魔女的格倫達‧H‧寇廷所設立的航空公司,公司前身名為H‧寇廷公司,後來與萊特姊妹的萊特航空合併,變為現在的寇廷‧萊特公司。為摩托車小販孩子的寇廷,自然地慢慢開始對越野摩托車感到興趣,並有製造販售搭載自己設計的單氣缸魔導引擎的摩托車。而該摩托車發揮了能於當時創下新的世界速度紀錄的性能,而該摩托車也參與過多次的競賽。得到於摩托車豐碩成果的寇廷,也開始考慮將該引擎裝設於用以飛行的機械上。寇廷雖為一位魔女,但其能力不高,無法使用掃把飛行。因此自行設立了EAA(Experimental Aviation Association,航空實驗協會;原型為AEA),並於1908年7月4日時自行製作的飛行機械試飛成功。 但是,這項飛行機械侵害到萊特姊妹的專利權,另外當時利比里昂不認同萊特姊妹成功的風潮很強勢,加上這次寇廷的飛行機械事件,讓她之後與萊特姊妹處於長期的交惡狀態。而這些風波也造成有很長的時間被認為萊特姊妹並不是在利比里昂第一個使用飛行機械飛行的人。 寇廷於1909年3月30日設立利比里昂第一家航空公司-H‧寇廷公司,於隔年10年12月設立寇廷飛機公司,並於此時設計建造類型C與類型F飛行艇,然後又於隔年11年設立寇廷馬達公司,而兩家公司於1916合併為寇廷飛機與馬達公司。在這期間寇廷與利比里昂海軍合作,幫忙航空魔女的養成與機材的提供,對利比里昂海軍航空隊貢獻極大。也因如此這般與海軍的關係,所以製造大型飛行艇-H型系列。其中該系列的H-4型被不列顛尼亞海軍制式採用,其發展型的H-12與H-16也都被利比里昂海軍與不列顛尼亞海軍制式採用,量產。 另外,於1914年不只是水上飛機,更得到被招聘到歐洲設計新的陸上飛機,於隔年1915年其雙翼機-JN型飛機試飛成功。該機體為JN-1型,之後也繼續發展JN-2等機型,JN-2也被利比里昂陸軍通信軍團航空課所採用。不過該型機因為引擎馬力不足墜落,因此被要求新的機型,於是製造了JN-3。而之後發展JN-4型時,剛好怪異入侵造成大戰,也因此航空機的需求量大增,所以JN-4以練習機被大量採用。而該機型不僅是利比里昂的實習生,連其他國家也有採用,因全部系列機約大量生產了6813架,所以利比里昂的航空魔女都說有一段時間都是使用該機進行訓練。
其他還有製造R-2、R-6偵查雷擊機、N-9練習機等多架機體。為此也建設了大規模的工廠,有於一週內生產約100架的飛機的可能。即便戰後產量衰退,但仍設計製造多項如競賽用機、民間客機以及提共給陸海軍的新型戰鬥機等設計案。此外公司也將過剩的機體釋出給民間使用,讓利比里昂特技飛行等航空競賽蓬勃化。也因寇廷公司製的飛機時在太多,在一時間也出現了即便到了鄉下也很難找到完全看不到寇廷製飛機的地方的狀況出現。
之後也繼續新型機的製造生產,然後於1929年與宿敵萊特姊妹所設立的萊特航空合併成寇廷‧萊特公司。在合併為同家公司後也開始積極研發飛行腳,其中也最為成功的系列即為鷹式系列。
鷹式系列首先是以75型機為名稱,然後航空機型與飛行腳為同時開發,而該飛行腳型開發較慢,而搭載XR-1820引擎卻相當不良,在利比里昂陸軍航空隊的新型戰鬥機試作競爭敗給了塞波弗斯基(原型:塞維爾斯基)的P-35。然而因為之後改搭載R-1830「雙蜂」引擎的追加試作型性能良好的關係,所以飛行腳與航空機型以P-36之名都被採用。但這時宮藤理論在歐洲被發表出來,因此軍部立即要求P-36也要採用宮藤理論來製作。為此原本預定要供給利比里昂國內使用的機體都被轉為輸出用,並送往高盧為主的歐洲國家。而該型機特別於大戰初期的高盧與索穆斯戰線相當活躍。
另一方面在這之後也繼續進行開發的P-36,在導入宮藤理論時,因可以自由籌劃的關係,所以換裝V-1710液冷式引擎,以XP-40之名在1938年初次飛行。該型飛行腳因導入宮藤理論與使用液冷式引擎使得大大減低空氣阻力,大幅提昇最高速度,以P-40之名被採用。然而該機速度性能雖然優秀,但在迴轉性能與格鬥戰性能上相當的凡庸。因此比起在利比里昂使用,更多是被送往先被異形軍入侵的歐洲作為支援使用。而該型的歐洲支援機被命名為戰斧式,被送往高盧與不列顛尼亞。
雖然戰斧式性能凡庸,但卻是相當容易駕馭的機體。而因在當時歐洲是能夠多一架飛行腳都好的必要狀況,所以寇廷公司發揮了大量生產的實力,到最終時其飛行腳型與航空機型總計生產了13000架以上。另外該型機也有為數不少的改良機型,如F型為將引擎換裝為梅林28型引擎,以小鷹二式之名被送往不列顛尼亞。
該公司其他的生產機型有大型雙引擎運輸機-C-46、雙翼艦上俯衝轟炸機-SBC、俯衝轟炸機-SB2C等等,都有被制式採用。但與P-40不同,要碼常常發生故障,不然就是難以操縱,問題多多。
摘要
由利比里昂海軍的測試飛行員麗拉‧格魯莫(原型:里洛易‧格魯曼)所設立的航空公司。
格魯莫在作完其測試飛行員的職務後,轉職到主要以研製飛行艇為主的雷寧克公司(原型:洛寧公司)工作,然而此時雷寧克公司被收購,並要從紐約州遷至到賓夕法尼亞州。而此時對這次遷移感到不滿的格拉莫,於是在1926年12月6日與原本的公司同事於紐約州的長島設立格魯莫‧飛機‧工程公司。
公司起初比較保守地只有修理之前雷寧克公司的飛行艇與設計製作耐得住蒸氣發射機的浮筒裝置。在那之後開始嘗試飛機的設計製造,而因為原本就與海軍有很緊密的關係,所以被委託開發海軍的新型艦上戰鬥機,製作出XFF-1雙翼雙座戰鬥機,並於1931年初次飛行。該機型為利比里昂海軍首次採用具有收納起落架的戰機,其偵查機型SF-1也被採用。
而這種機型又因本身機身即為水密構造,所以就算不小心迫降於水上時仍能如浮舟般使用。而以此為基礎,製作出裝有浮筒的水陸兩用機-XJF-1,該機體成功於1933年初次飛行,而該機型JF-1與追加生產的JF-2、3都被制式採用。之後發展成J2F型,被使用於沿岸哨戒、海難救援、照相攝影、運輸、靶機拖曳等等多方面的任務上。另外FF-1機單座小型化發展型-F2F也被採用,之後更發展成方向性穩定與燃油增大的F3F機型。
在那之後,利比里昂海軍於1936年得知宮藤理論的發表,於是指示各家廠商開始競作最新型的艦上飛行腳。格魯莫公司也因得到指示而製作出了雙翼的XF4F-1型機,但該飛行腳為雙翼的關係,相較於其他廠的飛行腳來講其性能遜色許多,所以開始製作改良成單翼型的XF4F-2。雖然又於這時在制式採用案上輸給了比爾斯特公司(原型:布魯斯特公司)的F2A水牛式,但利比里昂海軍也下了繼續開發XF4F-2並製作航空機型的指示。
而以這樣的結果,讓該型機於1936年2月成功完成搭載R-1830引擎的XF4F-3型的初次飛行,並改善所有問題,於8月正式以F4F-3為名被制式採用。然而卻在制式採用後發生了多次意外,特別是在配屬製到萊星頓號航母時,造成大約8架飛行腳損壞與7名魔女受傷的事件,也因此開始進行引擎的換裝與更進一部的改良工作。而以這項結果所製作出來的即為3A機型,之後也製作出採用折翼機構,使用更加強力引擎的4型機。
而3型機則以岩燕之名輸出給高盧海軍與不列顛尼亞海軍,特別被航母艦載機不足的不列顛尼亞海軍所使用。雖然是題外話,但不列顛尼亞海軍為了補足岩燕以外的航母艦載機的不足,所以也購入了扶桑製的零式戰鬥腳。而之後格魯莫為了全力即中生產後繼機型-F6F,便將F4F的生產移轉給傑諾洛塞德汽車公司(原型:通用汽車公司),並製作出FM-1與小型航母用的FM-2。
而因為原本F4F就是以作為雙翼機被開發出來,所以這樣強迫改成單翼機也產生了諸多問題。於是最初就以作為單翼機所設計,搭載更加強力引擎的機體就是於1938年開始開發的XF6F。該機體伴隨著1942年1月歐洲戰事惡化被下令量產,同年6月搭載R-2600的XF6F-1初次飛行,而同年7月搭載R-2800引擎的XF6F-3也初次飛行。但3型於測試時墜落,所以將1型搭載R-2800引擎,並作改修後,以F6F-3之名被制式採用。
摘要
由出身歐拉西亞富裕家庭的亞歷山大‧薩波夫斯基設立的航空公司。也為歐拉西亞海軍飛行員的薩波夫斯基,依據自身在前次大戰與怪異戰鬥的經驗,認為有必要增強補助魔女的飛行機械。但是歐拉西亞對於這方面的開發陷入困難,所以於1918年作為軍事使節團的一員被派遣,到了當地對利比里昂逐漸成長的經濟與工業能力感到驚嘆,因而決意移住利比里昂。 到了利比里昂後,於1922年以航空機材的製造與維持管理顧問設立塞波弗斯基‧航空公司。在那之後,因經濟狀況惡化而倒閉,但仍不放棄地於1931年為了製作航空機設立了塞波弗斯基飛機公司。但該公司變成幾乎所有飛行測試都要由塞波弗斯基自己去作的小規模公司。 即便如此,公司還是於1933年成功完成高速水上飛機SAP-1的初次飛行。該型機也製作了將浮筒更換機輪的機型,而作為發展型的BT-8,被利比里昂陸軍作為基礎練習機被制式採用。之後開發了戰鬥機-P-35,這架機體為全金屬製,並具備密閉式座艙與收納式起落架。而該機型也是利比里昂初次具備這些構造的單座戰鬥機,也贏過寇廷公司的P-36,被利比里昂陸軍決定制式採用。在那之後該機型加裝後部機槍座的雙座戰鬥機-2PA也被採用,而雖然也開發了換裝更加強力引擎,空氣阻抗更加洗練的XP-41,但沒被採用。
由於公司在開發機型與被採用機型的生產量都不高,加上公司經濟狀況惡化,所以公司的股東們認為作為社長薩波夫斯基無法讓公司繼續賺錢,便將社長撤換並進行公司改組,成為我們熟知的共和人公司(原型:共和公司)。
摘要
為伊戈爾‧西林斯基所設立的公司。出身歐拉西亞基輔的西利恩斯基一直憧憬著飛行,於是到基輔的技術學校學習航空技術,之後留學高盧學習最先端的技術。回國後在歐拉西亞製作飛機,於1933年成功開發了世界上第一架四引擎客機-S-22,而該飛機被當作轟炸機使用。 但是在1919年不但父親過世,加上失去贊助者,所以移住到經濟和技術更加進步的利比里昂。之後於1923年設立西林斯基‧航空‧工程公司,並開發了全金屬雙引擎單翼大型貨機-S-29。在那之後,因單引擎雙翼機與飛行艇等等都開發過了,於是開發了水陸兩用的雙引擎機-S-38。該機體以C-6之名被利比里昂陸軍採用,以PS-3/RS-3之名被利比里昂海軍採用。公司一向被認知為製作飛行艇的公司,在1928年改名西林斯基‧航空公司。
摘要
於1918年,為魔女的前利比里昂陸軍少校-蕾貝卡‧H‧菲利特(原型:魯本‧H‧菲利特)所設立的航空公司。該公司原本為菲利特為了航空郵便職務所設利的,但是由於使用的航空機相當不好操縱,因此以獨自開發飛機為目標,於1923年買下了水上飛機公司-加洛韋公司(原型:加勞德特公司)。這家加洛韋公司有開發製作變形翼(warping wing)的技術,而會有這項開發應是受到萊特姊妹的影響,而因該公司原本就有得到戴頓‧萊特公司(戴森‧萊特公司)許多航空機的授權生產,所以也繼承該事業,而之後在傑諾洛塞德汽車公司(原型:通用汽車公司)退出航空商務後,因而獲得了該公司旗下戴森‧萊特公司的所有設計權。而因作為ㄧ家統合複數公司而成立的公司,所以改名聯合公司。 公司最初開發的機體是以戴森‧萊特公司設計的TW-3的雙座型版-PT-1。該機體發展成利比里昂陸軍用的PT-1、海軍用的NY-2以及輸出用等機型,到最後約製作了800架以上。在來生產了飛行艇-XPY-1 海軍上將式與其改良型海軍准將式,該公司作為水上飛機公司也著實的持續發展,並於1929年移轉至寇廷公司的大規模工廠。之後因底特律‧勞希德公司(原型:底特律‧洛克希德公司)倒閉,所以公司雇用原本被陸軍航空隊發包開發設計試作機-XP-24的設計者,繼續承繼該機的開發。該機雖發展成戰鬥機型的Y1P-25與攻擊機型的Y1P-11,但這兩架飛機都因意外而損毀,最後是再加以改良的雙座戰鬥機型以P-30之名被制式採用。 1933年為了利比里昂海軍哨戒飛行艇案,開始開發XP3Y-1,該型機於1935年初次飛行,以PBY-1之名被制式採用。該機為遮陽傘型雙引擎的飛行艇,操縱容易,投入於哨戒、輸送、搜索救難、轟炸等多項任務。不僅利比里昂使用,也被大量生產輸出多國。在PBY-5後面的型號都加裝了收納起落架,使得該機也能降落於陸上,讓該機的泛用性更向上提升,雖在第二次異形軍大戰爆發時開始顯得老舊,但仍一直使用於大戰中。另外,也開發了比起PBY更大的PB2Y飛行艇。
如此這般領會了大型機的開發,所以之後的大型哨戒/轟炸機-B-24也開發成功。而該機體被送到不列顛尼亞,以解放者式之名被當作哨戒機使用。而利比里昂陸軍專用機體則大部分投入於長距離運輸任務,一部分作為沿岸警戒使用。另外,因為利比里昂國境線長,必須要有大量的長距離哨戒機,所以也開發了PB4Y-1 解放者式與其改良型PB4Y-2 私掠船式。
之後在1943年,菲利特將公司股份的34%賣給亞貝克公司(Avia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原型Avco公司),並將該公司其下的獨立公司-波魯爾公司(原型:波魯提公司)合併,改名為聯合‧沃特‧飛機公司,通稱克姆貝亞公司(Convair)(原型:康貝亞公司)。
摘要
以傑拉爾德‧沃特為設計主任的航空公司。為航空設計者的傑拉爾德‧沃特最初任職於道格林公司(原型:道格拉斯公司),緊接著又改到勞希德公司(原型:洛克希德公司)工作,並成為主任設計師。在那之後因為勞希德破產,因接受擁有史坦森飛機公司(原型:史提生飛機公司)與利比里昂航空(原型:美國航空公司)的大企業家-E‧L‧柯夫(原型:E‧L‧柯德)的金援而成立公司,成為ADEC公司(Airplan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飛機開發公司)的主任設計者。 於1933年完成全金屬製高速客機-V-1的製作,緊接著在1935年製造了該機改裝為攻擊與轟炸用的V-11型機。從這時開始公司經營安定,也建設新工廠並同時將公司名稱改為Volter Aircraft Division of the Airplane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另外也變為Avco公司旗下的系列公司。 該公司也體認到飛行腳的必要性,以新工廠與新設計者開始開發在公司內被稱為V-48的輸出用飛行腳。雖然在該機開發期間,沃特因史坦森機型的航空事故過世,但V-48引起波羅特蘭特的注意,並完成導入宮藤理論後德V-48C型機。該機以J10之名被納入波羅特蘭特空軍。另外依照利比里昂陸軍於1938年提出的上級練習用飛行腳的要求案所製作機體,即為BT-13。該機雖於1940年才開始配備於部隊,但因為異形軍入侵所以連利比里昂也開始魔女的大動員,該機也因此大為增產到幾乎連魔導引擎都快來不及生產的地步。其他還有進行A-19單座攻擊機的開發,但該機性能低下,所以沒被採用。 公司於1940年與史坦森公司合併,並改名Volter Aircraft Inc. ,1943年時與聯合公司合併。
摘要
以新聞工作者-C‧M‧基茨為了航空公司股票買賣所設立的紙上公司為前身的航空公司。基茨原本就為經濟,金融有關的新聞工作者,在該公司設立以後,持有了許多寇廷公司的股票,緊接著又買進了新的公司。但是因經營失敗,使得資產價直激減,所以於1933年將公司賣給了傑諾洛塞德汽車公司(原型:通用汽車公司),並與該公司旗下的航空部門合併。 在那之後,北利比里昂公司也參與了幾次飛機的開發案,其中之ㄧ的GA-15觀測機被利比里昂陸軍以O-47之名採用。另外,緊接開發的GA-16,也以BT-9之名被少量採用。而雖然BT-9該機型本身產量少,但製作了許多的衍生型,特別是高等練習機-AT-6,該機型除了航空機型外,還製作了飛行腳型,並在異形軍入侵時被要大量培育魔女的不列顛尼亞採用。在那之後因該機型操作容易,也被利比里昂陸軍採用,並輸出歐洲與扶桑等多個國家。ㄧ部分國家甚至不僅單單拿當練習機,還在聯絡偵查救難等等多項方面都有使用該機型,其中武裝化後拿來當作攻擊機來用的國家也有。到最後約製作了90000架以上,而此創舉也變成北利比里昂公司大躍進的開端。緊接著公司工廠也擴增,也使得大量生產的能力大大上升了。 因為這項成功,讓公司開始著手於除了練習機以外的開發案,而在那其中之ㄧ,公司內獨自開發的NA-40機型,因利比里昂陸軍航空隊的擴大,以B-25之名當作偵查/轟炸機被制式採用。另ㄧ方面,因異形軍入侵導致飛行腳嚴重不足的不列顛尼亞與高盧政府,注意到該公司產的AT-6性能優異,所以依賴該公司進行P-40機型的授權生產。但是以開發最新型飛行腳為目標的北利比里昂公司則回答說:「在使用同樣的引擎之下我們可以作出更加優異的飛行腳,製作時間也會更短。」,最後便在1940年5月29號與不列顛尼亞政府簽訂製作契約。而以該契約所製作出的原型機,在公司內被稱為NA-73的飛行腳,於同年9月26號進行了初次飛行,該機除了高高度性能外,其他性能都好得沒話說,並送了20架先行量產型機到不列顛尼亞,以其活躍的長遠航續力,被利用於地上攻擊與照相偵查的任務上。
在那之後,在不列顛尼亞的航空技術者也注意到該機,便搭載了梅林68型引擎來進行測試。而其結果不但得到比任何ㄧ架不列顛尼亞製飛行腳更加高速且航續距離長的飛行腳,並且其原本為缺點的高高度性能也被改善。得知這消息的不列顛尼亞政府便將梅林引擎的生產權賣給了利比里昂,而P-51B/C型機也因而誕生了。如此這般,也完成了傑作戰鬥飛行腳-P-51D型機,該機也為葉格上尉為首的利比里昂陸軍魔女們所使用著。
摘要
以原是馬文公司的主任設計者-唐納德‧W‧道格林在1920年與運動選手-大衛‧戴維森共同設立的戴維森‧道格林公司為前身的航空公司。戴維森‧道格林公司在設立隔年就得到來自利比里昂海軍訂購公司的DT魚雷機的訂單。7月改名為道格林公司,而以DT魚雷攻擊機為原型並為了環繞世界ㄧ週所開發的世界巡洋艦式,成功從西邊出發環繞世界ㄧ週。 而繼這項成功後,作為該機的衍生型,開發了提供利比里昂陸軍使用的O-2觀測機、C-1運輸機,以提供郵政輸送使用的M1/2/3/4型機等等衍生機型,並均被採用。而同時也繼續開發著提供給海軍用的T2D魚雷攻擊機。而這些機型的採用也讓公司成長,在1928年建設新工廠,並將公司名在改成道格林航空器公司。 而不只是軍用機,也在民用機方面也擴大開發,於1933年以民用客機為開發目的所試作的DC-1,在隔年改善問題後的量產機型-DC-2,被多家航空公司所採用。不僅如此,該機也被利比里昂陸軍最為運輸機與空中指揮機使用,而之後更製作了大型化的DC-3型機。因DC-3型機跟DC-2比起來在輸送成本上並沒有多大的改變而卻可以比DC-2多載1.5倍的乘客,所以一瞬間該機被全世界的航空公司所導入採用。該機信賴度高,利比里昂陸軍也將該機以C-47 空中列車式之名所採用。而該機並不只利比里昂陸軍,歐洲各國軍隊與扶桑都有採用。該機的大量生產,也讓道格林公司在民用機方面的發展有所躍進。
另一方面,軍用機部門也持續地開發著,在海軍方面,在1934年,由於該公司從DT魚雷攻擊機時的開發傳統,也發注該公司參與新型魚雷攻擊機設計案的競爭,而公司所提出單翼魚雷攻擊機-XTBD-1,也被以TBD 毀滅者式之名被採用。緊接著,就是以作為新型俯衝轟炸機所開發的SBD 無畏式,該機也同樣地在1940年被採用,作為從大戰初期到中期利比里昂海軍的主力艦載攻擊機活躍著。而陸軍方面,作為O-2觀測機的後繼機種,進行多架試作機的反覆測試後,所開發的新型觀測機-O-46也被採用。緊接著,在1938以編號7A之名所開發的雙引擎攻擊機進行了初次飛行。而該機的性能並不是很高,公司內部也不是很看好這架機體,但還是得到了來自高盧空軍的訂單,在1940年以DB-7之名納入高盧空軍使用。而注意到該機的操縱性與存活率的不列顛尼亞等歐洲各國也決定購入,而雖然姍姍來遲,利比里昂陸軍最後也以A-20之名採用該機。而這架機體並不只是當作轟炸機,也作為攻擊機與哨戒機,而還有開發一種加裝探照燈替夜戰魔女導航夜間用的變種機型。在1942年也開發了最為該機後繼機的A-26機型,並以作為攻擊機與夜戰用機被採用。
雖也有檢討開發艦上攻擊型飛行腳與陸上攻擊型的大型飛行腳,但不管哪種都僅在試作機階段就終止,都沒被制式採用。
摘要
由航空技術者-約翰‧K‧諾斯蘭德所設立的航空公司。公司主要製造機體有水上飛機-N-3PB與夜戰飛行腳-P-61等機。在1916年以航空技術者進入勞希德公司(原型:洛克希德公司)工作的諾斯蘭德,在該公司負責幾份設計後,於1923年轉到戴維森‧道格林公司任職。但是之後又馬上返回勞希德公司,並與之後設立沃特公司的傑拉爾德‧沃特一起設計了客機-勞希德 織女星式。該機比起作為客機,更以作為環繞世界一周等等各項紀錄的使用機型聞名。 但是在那之後,自己的設計不在被採用,而為了全翼機的實驗從公司獨立出來,在1928年設立了諾斯蘭德航空公司。然而該公司卻被聯盟<Union>飛機公司(原型:聯合<United >飛機公司,現在的聯合技術公司)吸收了,變為諾斯蘭德航空公司,並於此時開發了阿法與貝塔兩架機種。後來聯合<Union>公司要將該公司與史坦森飛機公司(原型:史提生飛機公司)合併時引起反彈,所以該公司接受了道格林公司的創始者-唐納德‧W‧道格林的資金協助,設立了諾斯蘭德公司。 首先,公司開發了全金屬製高速郵政機-伽瑪。緊接著開發該機的軍用型-YA-13,最後以A-17之名,作為攻擊機在1935年被利比里昂陸軍所採用。其他還有試作戰鬥機以及艦上俯衝轟炸機BT-1,雖還有進行其改良型的XBT-2型機的開發,但因諾斯蘭德公司幾乎要被道格林給吸收合併而兩家公司產生對立,於是兩家公司在1937年分道揚鑣,而至此開始由道格林公司承繼該機型的開發。而這架XBT-2後來即演變成道格林的SBD 無畏式。 在1939年公司完完全全與道格林分家為不同的公司,新的諾斯蘭德公司就此誕生。該公司雖有開發N-3PB水上飛機,並協助其他家公司機體部品的製造,但公司也對飛行腳的開發有興趣,所以進行了作為新型夜間戰鬥飛行腳用的P-61機型的開發工作。該機比起通常的飛行腳還要來的大型但卻搭載了強力的魔導引擎,因為機內也搭載雷達,所以即使是沒有夜間戰鬥能力的魔女也有進行夜戰的可能。該機雖於1942年就進行初次飛行,但因搭載大量的新機軸,離實用化還早,之後好不容易可以被配備於前線卻已是1944年那時候了。
但是諾斯蘭德真正致力開發的機體是全翼機。雖開發了大型轟炸全翼轟炸機-YB-35,但還沒辦法到實用化的地步。比較特別給予魔女使用的全翼式飛行腳-XP-79,是一架讓身體完全隱藏於機內,讓人無法想像是飛行腳的形狀,雖然試作機成功得到訂單,但對於後續的開發毫無頭緒。
摘要
以1810年由詹姆斯‧W‧比爾斯特所設立的老牌啤酒工場為前身的公司。在公司設立以後是事業也隨之擴大的比爾斯特公司,也很快地跟著時代的潮流著手於汽車與航空機部品等等產業。於1932年該公司航空部門被航空技術者-傑米‧沃克(原型:詹姆斯‧沃克)買下,並成立比爾斯特‧航空公司,公司也在這時著手自己設計與製造飛機。 最初所著手的是雙座艦載敵搜轟炸機-XSBA-1,在1936年初次飛行,並以SBA之名被利比里昂海軍採用。但是該公司雖有開發的能力,卻在製造能力上相當低,因此該機型的實際製造大部分由利比里昂海軍兵工廠負責。雖然該機體在開發當時是相當優秀的機體,但量產上相當費時間,到1941年才完成量產機型, 而因這時已經有比該機型更優秀的機體,所以變成當作練習機使用。 但是,之後作為SBA後繼機而開發的SB2A,於1941年進行初次飛行,因該型機比起SBA發揮了更優異的性能,因此這次不僅是利比里昂海軍,連不列顛尼亞海軍都向該公司下了訂單。然而因量產機比起試作機性能來的低,加上量產上又相當緩慢,所以該機依舊沒被用於實戰中。 另一方面,公司也著手於1936年由利比里昂海軍所要求開發之利用宮藤理論的新型艦載戰鬥飛行腳的案子,完成了XF2A-1。該機於1937年完成初次飛 行,在1939年其初期量產機被配屬到利比里昂海軍,但是在那之中大部分都以B-239之名被送往索穆斯。那之後其改良型少部分被配屬到利比里昂海軍,但大多數都當作陸上用機被送往歐洲各國邊境防衛部隊使用。該機幾乎不管在哪個戰線上都因其性能凡庸的關係,很快退出於一線機之外,唯有索穆斯將該機型作為優秀新銳機來對抗異形軍的入侵,並獲得壓倒性的戰果,也培育出許多王牌駕駛員。雖然開發了這些的機體,但之後就自行請負F4U的授權生產,不再自行開發設計機體了。
摘要
在1935年,由原是聯合總經理的L‧D‧貝拉在該公司工廠轉移時,將舊工廠買下所成立的航空公司。貝拉公司最初設計的機體為提供給利比里昂陸軍的長距離護衛戰鬥機-XFM-1。該機搭載兩具引擎以推進式方式來配置,並在引擎前端空間搭載有人槍塔與37mm機砲這般的特異形狀。該機性能並不是很好,但利比里昂陸軍仍購入了該機的增加試作型-YFM-1,但該機性能卻比XFM-1 還要來得差,因此沒有被制式採用。 在1936年也開始著手於單座戰鬥機的開發,這架機體使用將引擎裝在於駕駛席後部的方式,因此發揮了比起通常戰鬥機還要高的性能.並可以搭載更大口徑的武器於機上。而該機不僅利比里昂陸軍,連歐洲各國都有下訂單,在這同時公司也被要求開發該機的飛行腳型。該飛行腳以P-39 空中眼鏡蛇式之名於1939年初次飛行,在1941年開始配備於部隊。但該機體的完成型速度較慢,機動力與加速性能以及高高度性能都不好,被利比里昂陸軍認為不適合於實戰中使用。為此,特別將為數眾多的飛行腳型送往歐拉西亞,而歐拉西亞因本身飛行腳開發較晚,所以相當喜歡使用該機型,在使用該機體的魔女中也誕生出許多王牌。結果這架P-39 空中眼鏡蛇式飛行腳幾乎製造數量的一半都被送往歐拉西亞使用。而利比里昂海軍也有要求過試作該機的艦上戰鬥飛行腳型-XFL ,但因性能不足所以沒被採用。貝拉公司努力地將P-39 空中眼鏡蛇式的性能作改善,開發了P-63 眼鏡王蛇式,在1943年開始生產。但該機同樣沒被利比里昂等國家正式使用,大多數都送往歐拉西亞,做為在歐拉西亞的高盧魔女們的使用機體。 另一方面,歐洲各國如火如荼的進行新型噴射式魔導引擎的開發,利比里昂也獲得了該種引擎的生產權,並依賴貝拉公司負責開發搭載這種新式引擎的新型機。而這樣 所開發出來的機體即為XP-59A,這架機體於1942年完成,並進行反覆測試,結果雖然該機體性能低下但仍舊最為新式引擎的測試機,對生產型的P-59下了少量訂單。而這生產型性能也很低,雖然比起當初訂單生產數又減少了生產數量,但該公司仍持續進行搭載新式引擎機型的研究開發工作。
摘要
由青森木材公司(原型:青木木材公司)的社長-威廉‧E‧波寧所成立的航空公司。在1914年座過寇廷公司飛行艇的波寧與利比里昂的海軍技師-喬治‧C‧伊斯特巴雷特 中校(原型: 喬治‧康拉德‧韋斯特維爾特)兩人都抱有想要製造更優異性能飛機的想法。因此,兩人共同設立了B&E公司,並與這時期完成了雙浮筒水上飛機-B&E;完成後同時也將公司名改名為和平者公司(原型:太平洋公司),而軍方與民間的訂單 也蜂擁而至。在這時候,又於隔年將公司名改稱為波寧公司,並製作了海軍用練習機-C型,而該機也投入於國際郵務方面,而波音本身也與此時設立了國際 郵務公司,並於之後都將新型機投入於此服務。 另一方面,也著手於戰鬥機的開發,於1923年與寇廷公司進行陸軍方面新型戰鬥機的試作競爭,並提出了15型機的設計案。最後雖然寇廷公司的PW-8與波寧公司的15型以PW-9之名皆被採用,但在性能上除了速度外,其他都是PW-9 較為優秀,所以該機比PW-8多出4倍的訂單。之後也生產海軍用的FB型機,並在FB-2型時被實際運用於航母上面。 在那之後,作為提 供給利比里昂郵政省使用的郵務用機,於1925年開發了40型機。最後雖然該機沒被採用於郵務上,但在1927年時改作為客機使用,並於之後製作更加大型化的80型等等機型。這樣也正式跨足到民用客機的領域,在1933年使用當時大量新銳技術的247型客機進行初次飛行,但因為該機的客席量少,所以最後將該市場讓給了道格林公司的DC-2與DC-3型客機。而在軍用機的範圍上,在1934年依照陸軍要求新型轟炸機的開發指示,以公司獨自開發的294型機為原型,開發了299型試作機。而因為這架飛機價格實在太高,利比里昂陸軍原本對採不採用該機感到猶豫不決,但因沿岸哨戒與防衛用的長距離機型仍相當必要之故,最後以B-17之名被制式採用,在異形軍入侵後被送往歐洲。該機雖對異形軍使用水平轟炸無法造成相當有效的破壞,但因該機的高度的防禦力可以抵禦前期小型異形軍的實彈攻擊,所以該機被當作偵查機與運輸機使用。
摘要
由原本錢斯‧M‧沃卡所成立的沃卡航空公司,在因沃卡本人過世後,該公司再與西利恩斯基合併的公司。沃格雖任職於馬文等飛機公司的主任設計者,但之後於1917年就與義父的巴茲艾‧勒溫(原型:巴茲艾‧路易斯)共同設立了勒溫&沃卡公司。在那之後於倉庫的角落製作了雙翼練習機-VE-7,而該架機體也被利比里昂海軍採用,VE-7於蘭利號航母上進行起飛,而該機也成為利比里昂海軍第一架自航母起飛的飛機。 之後因勒溫引退的關係,公司名也改為錢斯‧沃卡公司,而因VE-7的成功,所以也開發了該機的戰鬥機型與海軍用的艦上戰鬥機-VE-11。緊接著,其發展型的雙翼戰鬥機-O2U 海盜式也被納入到利比里昂海軍,而也朝著該機的引擎強化版型-O3U逐漸發展。O3U通常情況下是作為陸上機體使用,但假如裝上浮筒的話,也可以當作水上飛機使用,而該機不僅利比里昂也朝世界各國出口,被大量地採用著。在異形軍入侵時,也仍在海軍裡當作觀測機等等方面使用著。 在那之後於1928年雖為了擴增規模的必要下,變為聯盟<Union>飛機公司(原型:聯合<United>公司)旗下的一個部門,然而沃卡本人卻在1930年因過勞而逝世。公司在新的設計主任繼承後於1933年開發的雙翼俯衝轟炸機-SBU,在1936年完成SB2U 維護者式的初次飛行,接著在1938年完成了作為O3U 海盜式的後繼機的OS2U 魚狗式的初次飛行。而這些機體不管哪一種都被利比里昂海軍採用,但因其中以OS2U的性能最為優秀,所以該機不只利比里昂海軍,還出口到不列顛尼亞與其聯邦諸國海軍與南利比里昂(註:南美洲)諸國等,生產了相當多的數量。但是在1939年公司與同為聯盟飛機公司旗下部門公司的西林斯基公司合併,改名為沃卡‧西林斯基飛機公司。
而在公司合併的前年,也開始著手於飛行腳的開發工作,因為是以開發F2A後繼機為目標,製作了搭載1200Mp級引擎V-166A與搭載最新銳2000Mp級引擎的V-166B。獲得這兩型提案的利比里昂海軍,最後以XF4U-1之名接受了V-166B型飛行腳,並進行試作。在1940年其試作機進行了初次飛行,而量產機型則在1942年初次飛行,最後該機即成為我們所知的F4U 海盜式。該機雖然發揮了優秀的高速性能,但用於航母使用上相當困難,所以海軍並沒有制式採用該機,而是將所有戰鬥飛行腳送到海軍陸戰隊,而海軍陸戰隊將該機作為陸上用機使用,另外該機並不是以格鬥戰方面設計的機體,之後海軍採用該機當作戰鬥轟炸機使用。
摘要
由原為汽車修理業者戈登‧W‧馬文所成立的公司。馬文他於1907年就以自己製作的滑翔機飛行過,之後於1911年設立了飛機製造公司。於隔年開發馬文T型雙翼雙座練習機,而三座的TT型被利比里昂陸軍購入使用。之後在1916年雖與萊特等等公司合併,成為馬文‧萊特公司.但之後馬上就撤銷合併計畫。在設立新工廠下開發雙翼的戈登‧馬文轟炸機(MB),該機以MBT之名被利比里昂海軍採用。其他還有1926年初次飛行的魚雷攻擊機-T3M與其發展型T4M等都被海軍所採用。 在獲得這些成功後,更進一步計畫將工廠大型化,並積極地開發海軍用的機體,在那之中於1930年時開發的機體,即為B-10。B-10為全金屬單翼雙引擎.並具有機艙內置炸彈艙的近代轟炸機,該機在1932年於陸軍航空隊中進行試驗測試,發揮了比當時利比里昂的戰鬥機還要高速的性能,之後直接以YB-10之名被制式採用。在那之後的強化型也同樣地被納入部隊,也並於1936年出口至世界各國。 自此之後公司也繼續開發轟炸機,雖然其167型機不被利比里昂陸軍採用,但以馬里蘭式之名被出口到不列顛尼亞,緊接著,開發了也以提供不列顛尼亞為目的的其發展型-A-30,並在地中海方面使用。而再來製作的179型機,被以B-26之名被利比里昂陸軍採用。該機雖是作為以利用高速甩開異形軍,並在防禦力也同樣優異的目標所開發的機體,但因操縱困難發生多次意外事故,另外想甩開異形軍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對此也繼續改良,最終是做為低空攻擊機,用於攻擊地上異形軍的任務上。 另外,於1936年針對來自海軍方面提出以作為PBY 卡塔琳娜式後繼機,開發新型哨戒飛行艇的要求,進行了PBM 水手式的開發工作。該機於1939年初次飛行,在1940年開始量產,而該機也發展成其擴大版的大型長距離飛行艇-JRM 勇士式 。
摘要
公司前身為前述的薩波夫斯基公司。公司在改名後,承繼了前公司時期的人員與工廠,以之薩波夫斯基公司時期開發的P-35為原型繼續開發飛行腳,生產了專門提供波羅特蘭特的出口機型,而在那之中一部分以P-35A型戰鬥飛行腳之名也被利比里昂陸軍少數採用。緊接著作為該機的發展型,進行了搭載渦輪增壓器的高高度型-AP-4的開發工作,而該機以YP-43槍騎兵式之名進行試驗。而因為該機發揮了高速的性能,便以P-43之名被利比里昂陸軍少數量產,但之後在歐洲爆發異形軍入侵後,這種程度性能的機體無法對抗異形軍,因此被下達了開發後繼機型的指示。 而對此研發出的即為AP-4J與AP-4L,但其中AP-4J儘管當初以P-44之名被下了大量訂單,但因之後的急遽取消,讓原本經濟實力基礎較低的該公司陷入經營危機。而對此事態感到憂慮的利比里昂陸軍因此追加P-43A的訂單,並這些基型當作照相偵察機使用。另一方面,AP-4L當初是以搭載液冷式引擎所開發的輕戰鬥飛行腳,並給予了XP-47的正式名稱,但是之後以無法對抗強力化的異形軍為由下了改良命令,公司於是提出超重量級的XP-47B型機。而強而有地的該機直接獲得生產許可,並在1941年初次飛行,雖然收到良好的成績,但也發現相當多缺點。 在改善這些缺點後,該機於1941年末開始交機給利比里昂陸軍,而量產型也於1942年開始交貨。該機雖被命名 雷霆式,但因B型還有相當多缺點,所以直接製作了C型機,而C型機於1942年末開始送往不列顛尼亞並且實戰配置使用,而該展鬥飛行腳雖被力量系的利比里昂魔女所喜愛,但除此之外其他魔女都是看到機體就討厭的地步。即便如此,該機仍擁有卓越的上昇與下降性能,而因該機於俯衝時有甩開異形軍的可能,所以搭載更強力引擎,並延伸航續距離的P-47D型被大量生產。
摘要
由於15歲時就設計競速機的艾倫‧H‧勞希德與其兄弟所成立的公司。勞希德於1904年進行競速機開發,在那之後也以自己獨學的操縱法駕馭該機,而於1912年與兄弟-馬爾科姆共同設立了該公司。在1913年製作了被稱為G型的三座水上飛機,並成功進行初次飛行,而該機體在博覽會上進行遊覽飛行,賺取該公司寶貴的營運資金。之後在1916年設立勞希德‧飛機‧製造公司,並著手於F-1雙引擎飛行艇的開發,投入於遊覽飛行,而該機的開發有之後成立諾斯蘭德公司之約翰‧K‧諾斯蘭德的協助。該機曾有被採用的可能,但是之後因歐洲戰役結束,所以沒被採用。在那之後有很ㄧ段時間因剩下大量的飛機滿溢於整個市場上,所以讓公司幾乎沒有收到新的訂單。 但是公司於1926年改名為勞希德‧飛機公司,並從於隔年1927年初次飛行的單翼客機-勞希德 織女星式的這架飛機上收到相當不錯的販售成績。之後因諾斯蘭德獨立出來設立諾斯蘭德公司,所以勞希德‧飛機公司於1929年被納入底特律航空公司(原型:底特律飛行器公司)旗下,而於這時有提出過高速客機的開發意願,但不被允許。之後在1932年底特律航空公司經營失敗,勞希德公司也破產,而該公司被新的資本家所買下。然而即便勞希德兩兄弟已經離開公司,但公司名稱仍使用勞希德之名。 在那之後,又再度著手於先前被底特律航空公司否決的高速客機開發案,其10型 伊萊特克拉式於1934年初次飛行。該機於密西根大學進行風洞測試,然而該大學的新手技術者-克拉倫斯‧強斯頓(原型:凱利‧詹森)指出了該機許多問題,而公司方面也遵從該意見將該機尾翼部分座改良修正,而強斯頓本人後來也加入勞希德公司,並成為主要的設計者。另外這架伊萊特克拉式為全金屬單翼雙引擎客機,與同時期的波寧 247與道格林DC-2競爭下,也收到不錯的販售成績。而在那之後,作為該機的發展型,製作了小型化的12型-小伊萊特克拉式與大型化的14型-超級伊萊特克拉式,而該機作為軍用機型的哈德森式轟炸機等等機型也被不列顛尼亞採用,並大量生產。
緊接著以18型機-北極星式運輸機為原型,在1940年開發了以提供給不列顛尼亞的哨戒機,並被命名為文圖拉式,而該機性能雖沒有如預期般的優秀,但仍能算是有達到作為哨戒機的性能,所以還是被大量生產。另外該機的長距離型版,以PV-2 魚叉式之名被利比里昂海軍所使用,而當然該機比起原本主要開發提供的使用者-不列顛尼亞,利比里昂比較少使用該機。
而於1937年來自利比里昂陸軍方面,指示開發高高度防空用的迎擊戰鬥飛行腳,而該公司試驗開發的 22型被以XP-48之名被選上。而因為該機當初即作為高速,重武裝的ㄧ擊脫離用戰鬥飛行腳的方向去開發,在飛行腳外ㄧ開始就有裝備外掛武器槽,不過與讓魔女的行動上有所限制。為此,該機雖然沒有很不錯的格鬥性能,但因其高速與重武裝仍被一部分的魔女們所喜愛,而該機也以P-38 閃電式被制式採用。另外,該機也有在武器槽上裝備照相機的強行偵查型與以其相當長的航續距離而活躍的夜間戰鬥型。
之後在1943年被指示開發搭載不列顛尼亞製新型動力式引擎的飛行腳,為開發主任的僅用ㄧ個禮拜就完成基礎設計,在183天後的1944年1月成功完成其試作機-XP-80的初次飛行。但是新型噴射式魔導引擎在利比里昂國內的開發較晚進入軌道,所以好不容易才於1945年其量產型的P-80A被納入於部隊,然而引擎生產緩慢,所以之後的生產也應是相當緩慢,被認為離實戰配置還有ㄧ段很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