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制服、清點藥品、交班準備,算不算工作時間?

▋護理師提早到單位準備,醫院可以說不算工時嗎?

很多護理人員表定八點上班,但實際上可能更早到單位。

原因可能是要更換制服、進入單位、清點管制藥品、清點急救車、確認醫材、查看病人狀況、準備交班資料,或接收上一班留下的臨床資訊。

有些醫院會說:

但這類時間能不能算工作時間,不能只看醫院怎麼說。

▋先講答案

不能一概排除。

依勞動部115年6月30日勞動條3字第1150012241號函,醫事人員事前準備,例如更換制服、清點藥品;或事後整理,例如交班準備等,如果是在受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時間,即屬工作時間。

▋判斷重點

真正要看的是: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有必要回到工作時間判斷。

▋哪些情形可能算工作時間?

例如:

如果這些事項是醫院制度、單位流程、感染管制、藥品安全或臨床照護所必要,就不應直接被當成護理人員自己的時間。

▋哪些情形不一定算?

不過,並非所有提早到院的時間都當然算工時。

例如:

重點不是人在不在醫院,而是是否已經進入雇主指揮監督、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的狀態。

▋如果算工作時間,醫院應該怎麼做?

如果更換制服、清點藥品、點班、交班準備或事後整理,依實際情形屬於工作時間,醫院就應該:

▋護理人員可以保存哪些資料?

遇到相關爭議,建議保存:

▋結論

換制服、清點藥品、點班、交班準備,原則上應算入工作時間。

護理人員實際投入工作的時間,應被正確認定、記錄並依法給付工資;若超過正常工時,也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進階閱讀

本頁為簡明版,適合快速掌握重點。

若想了解完整法律說明與護師工會函詢過程,可閱讀方格子進階版:

《換制服、點班、交班準備,算不算工作時間?|工會紀實篇》

若想看更短的常見問題說明,可閱讀:

《換制服、清點藥品、交班準備,算不算工作時間?|常見問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