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面之說 both sides of the story
壹面之說 both sides of the story
李威-那一年他19歲
我認識李威的時候,他剛滿20歲,還在康寧專校唸五專,那時他叫李翊瑋,名字超好記,但人稱「一尾」有點好笑,後來才改了藝名叫李威,那一年是2000年,真要說來,李威可算是我簽入公司旗下的第一個男藝人。
第一眼見李威時,我就覺得我們有緣,也許是他屬猴(月亮貓其實也屬猴),也許是他唸的康寧就在我家山腳下;他個頭不算高,但看人的眼神很穩,是個難得年紀輕卻頗自信的小孩,雖然書念得不好、家裡不算富、不會唱歌、不會跳舞,除了愛說話,我不知道他的自信打哪來的。
李威最特別的是,他提起自己稍嫌複雜的家世非常淡定,在北投長大的他,從小就知道父親要分別照顧幾個家庭,但他不但能跟自己的小媽和睦相處,還很愛自己的弟弟妹妹們,他年紀雖小,卻頗有大哥風範,自己打工賺零用錢,去賣鞋、去做超商店員、逢年過節還自己批發鞭炮來賣。
他賺錢不為別的,就是存去泰國玩一趟,當時他在泰國有一個女朋友(我不確定是不是只有一個),小時候的他說:如果在每個國家都能有個當地的女朋友,那是人生的理想。
我曾經頑皮,假用他的背景在網路聊天室裡說故事,想試試這樣非典型的偶像原型,一般觀眾會怎麼看,沒想到引來超多網友的好奇,每天晚上大家都等我上線聊天(其實他們等的是李威)說今天心情如何如何,這個經驗讓我確定群眾對偶像有再定義的可能。
只是,當真要簽李威時,還是需要點勇氣。
當時的李威早跟著經紀人宋文善,出入唱片公司都不知幾回了,沒有人要簽他,這很正常,如果僅以唱片的角度思考李威,他對歌手一職確有不足,但我卻始終覺得他很有做藝人的條件,再加上當時的錄音科技,能修音準、能修節拍,我們讓唱片只變成周邊商品,經營全方位藝人才是我們的新標的。
在這樣的概念下,李威才足以得分,入選我們當時想組的男團偶像之一,我們的男團一開始就排除三人團體,因為小虎隊曾經太成功了,我們要做完全新的,但也不要超過四個,因為計算出管理成本過高,最理想的就是兩個,尤其是個性形象完全互補的兩個人。
而李威就是我們的第一個。
除了李威之外,當時有好幾個人中龍鳳的偶像都來過我們重陽路的辦公室,包括霍建華和潘瑋柏,我們當時都很看好,只是沒有緣份,最後搭檔李威的是林佑威,佑威大李威三歲,也還在輔大唸書,這兩個威威都有一張好看的臉,但對表演這回事,腦子卻是一片空白。
二十年前對藝人的養成,不若今日有許多專業的表演課程,或前演員授課解惑,我們也不像韓國有練習生制度,一切只能土法煉鋼,但那個煉,會讓整個操作藝人的過程,產生一種如家人的革命情感。
當時李威最常來公司唸報紙、練口條,還沒正式錄音前,就帶他去K歌練膽量(其實他都沒在怕的,被嚇破膽的是我),從沒見過有人唱歌可以這麼自戀,連五音不全聽來都誠意十足,潘哥常常透過攝影機器去觀察新人,不怕鏡頭的注定有飯吃,李威就是天生不怕。
等這些關卡都過了,藝人才真能進入搜歌的階段,這是最難的部分,因為要打造兩個個體合而為一,默契是最不容易的,尤其兩個被硬湊在一起成團的大男孩,那真是一場災難,當時團名也還沒定,全公司只以威威二人組代稱李威和林佑威,好玩的是,公司也分擁兩派人馬為他們評比。
所幸的是,那時的威威都很用功,尤其李威天天都會來公司報到,公司同事自然歡喜,等吃飯時間一到,他們幾個小朋友就到樓下對面的「動動嘴」小飯館用餐,李威總是吃完一份,再帶走一個便當,動動嘴的老闆每次來跟會計月結時總要特別說明一下,怕我們誤會他亂算帳。
那時候重陽路的辦公室,好像一個大家庭,接納了來自五湖四海有才華的孩子們,包括從事幕後企宣的工作人員,而我和潘哥更像是孩子王,我們找了一群跟我們一樣喜歡這份工作的人,單純地把演藝娛樂當作我們的共同志業,不曾將它當作生意來正經對待,當老闆算是不及格了。
威威在公司前前後後琢磨了一年多,錄好音,練好舞,連校園都認真跑過一輪開始暖身,只是當時是新人的他們常常被噓,還有一次更甚的是,李威跳舞跳到一半褲子掉了(當時的造型服可是工作連身褲),我無法想像,他是跳到多忘我才可以半路把褲子給跳掉了?!
但宣傳回公司說,李威最後很敬業地把舞跳完,很自然地把褲子穿回去,而搭檔的佑威也能若無其事把整個表演走完,當時他們都還沒正式發片,但我聽了,真的打從心裡覺得,這兩個小朋友未來一定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