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搜集到的資料和訪問譯者的總結所得,香港的手語傳譯服務是一直都架設在社福機構裡的。香港政府每年撥款至數間機構,機構自行聘請全職的「手語翻譯」,加上一班讀完手語班的義工,為不同的朋友提供傳譯服務。聾人朋友只要向機構申請,提供日期、時間、地點等資訊,機構便會盡量安排人手,費用大多數是機構自行從政府撥款中扣除。這些「手語翻譯」都是由聾人機構聘請,出入醫院,警局,法庭等等。較為罕見的是健聽人主動去機構購買傳譯服務,不過也有公司為了聾人員工,間中向機構付費,每年購買一兩次的傳譯服務。在2006至2008年期間,曾一度出現過一個由幾家聾人機構開辦的法律傳譯考試,因而出現了十多名坊間稱為「有牌」的手語傳譯員,以往能進入法庭的機構傳譯員或許未有通過考試要求,或未有去參與考試,而失去過往已有在法庭裡傳譯的「資格」。近年,則因為醫管局購買的外語傳譯服務由一家叫「翻譯通」的機構承包,又剛好他們有一班會做手語傳譯的朋友由另一間聾人服務機構所推薦,因此公立醫院可以自行預約手語翻譯去為覆診預約等提供傳譯服務,但急症是未必會有傳譯安排的。〔待續〕
#手語譯者不是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