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曉雯
撰於2019年9月29日
香港市民
有位師傅問我:「催淚陣都唔驚,仲驚咩啫?」然而,我們絕對不可以習慣那種刺鼻。
五年前的九月二十八日,恰巧我在美國留學。五年後的九月二十八日,我在金鐘。
記得當時是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的早上,美國比香港慢了十多小時。懶洋洋的我剛起床看了看電話短訊,打開了電腦,剛好瀏灠器是打開了Facebook,我便向下掃了一兩下吧。我只記得黃之峰在影片裡的一席話:「成年人,你哋去咗邊?」我眼淚一直在流,隔了段時間,室友問我要不要吃午飯,我的反應是:「No. I just need to fly home now.」作為成年人,我想站在年青人的身旁。室友花了一兩小時說服我無忘初衷。對於一個身在異地的香港人,我不知道自己可以什麼,加上當時是香港的零晨,沒有香港的朋友回覆我的短訊。其後的一星期,一位老師看見我在課堂裡發呆,she goes, “You should now take a good rest first.” 那段時間選擇留在美國,沒有回香港是我人生當中的後悔之一。
催淚彈、胡椒噴劑、警棍、水炮車、鋼珠彈、橡膠子彈、性侵犯、虐待等等都是侵害人權的行為。生而為人,我有集會示威的權利;生而為人,我享有法律給予我聘用律師的權利。然而,這一點點的自由正被剝削。時至二零一九年的香港,我們生而為人的人權是否有被尊重?!
父親每晚追問我的行縱都會加一句:「你知嗰班仆街又癲!」他口中的仆街是那班穿著警察制服的暴徒。母親每天早上都會問一句:「林鄭個仆街幾時先可以死?」然後學我的口吻說不可以讓她早死,要她病但又要長命百歲。兩位老人家因為良知,即使腳痛腰痛都要參與公民抗命的活動,每次回到家便互相為對方塗阿婆香水。
父母親都是七零年代從內地來到香港的人,在這個城市生根。母親最近重覆了一遍又一遍要我和弟弟移民,又強調自己不會選擇走了。說到最後,她又會補充:「就算走咗,你依然會掛住呢度,因為呢個香港係你屋企,因為呢度係你長大嘅地方,你會掛一世。」為了生活,為了下一代,她選擇了香港,而她就是這三四十年來一直想念她的鄉下的移民。
這段時間,我問了很多問題,為什麼生為中國人的兩老要來到這遍土地?為什麼六十多歲的他們願意跑去遊行集會示威?「個香港係將來班年青人嘅,我哋行得就繼續行啦!」為什麼一個師奶願意得罪所有鄰居和朋友,去解釋「班後生仔拆港鐵係因為港鐵幫班仆街政府,由得班警察去打班後生仔,你覺得班警察癲咗咁打人啱唔啱?」這三個月我見證了一位老人家由反對任何形式暴力,到主動提出獅鳥是正當合理的過程。即使大家都是深黃,對武力的看法都不可能有共識。
每次在街上看見一班衝衝子在前面,我都會大叫一聲:「小心啲呀!」我只能繼續做我的和理非,向後退。
每次看到一個矮小的黑衣身影在我前面路過,我都有衝動喊停她或他:「不如我代你去衝。」但我的體力只容許我繼續做我的和理非。到底是什麼要讓一個初中生上前線?
是我們這班成年人太懦弱?還是我們不夠勇武?
我曾問父母:「中英聯合聲明前,討論嗰段時間,你哋做緊咩?」我不斷問自己:「作為一個成年人,我仲可以做啲咩?」當我的工作環境出現白色恐怖,我是否應該退下來,直接指出高層的不是?當我在我的課堂裡不能暢所欲言,我還是否應該留在這間院校裡繼續教學工作呢?
當一個人最基本的人權不被尊重的時候,我們香港人還可以做什麼?
今天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臥底警員在人群當中開了真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