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來文-收文處理將電子交換系統收文完成的電子文,分文承辦人辦理。
於「文書處理>電子收文匣」>點選欲處理之來文>於右側預覽視窗檢視來文內容>按【分文】。🔔 電子交換系統收文完成後,電子文即會顯示於「文書處理/電子收文匣」。
系統將來文內容帶入各欄位>選擇「承辦單位」、「承辦人員」>按【儲存】。🔔 限期公文:來文指定回覆日期時使用。
需由單位主管分文時,僅選擇「承辦單位」>按【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