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人員
文書人員
常用功能
1.公文改分其他單位或承辦人
電子來文改分
於公文分文匣>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分文】>選擇「分文對象」、「承辦人員」>按【確定】。
🔔 需請承辦人先退分。
紙本來文改分
於公文處理匣>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改分】>選擇「分文對象」、「承辦人員」>按【確定】。
2.公文設定錯誤時取消處理
於「作業>取消處理作業」>輸入公文文號>按【查詢】>勾選欲處理之文號>【取消處理】。
🔔 紙本簽核公文適用。
🔔 下一關人員若已簽收,則無法使用此功能取消處理。
(ex.公文歸檔後,檔管人員已簽收,則需請檔管人員退件)
3.收文銷號處理
電子來文銷號
於公文分文匣>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銷號】>輸入銷號原因>按【確定】。
🔔 自創線上簽核公文由承辦人自行銷號。
紙本來文銷號
於公文處理匣>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點選【銷號】>輸入銷號原因>按【確定】。
🔔 自創紙本簽核公文由文書人員協助銷號。
4.已結案公文重新發文
於「作業>重新發文作業」>輸入公文文號>按一下【查詢】>按【電子發文】,即可開啟文稿進行發文處理。
🔔 若欲修改文稿內容並重新發文,需請檔管人員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