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創公文處理 ◆ 府內單位
依交辦事項,自創線上簽核公文或紙本簽核公文辦理後,進行發文或存查處理。
於「常用作業>繕打新公文」或「公文製作>繕打新公文」開啟公文製作。
選擇空白範本,亦可於「草稿匣」選擇草稿,或於「我的範本匣」的範本點選【+】圖示。
繕打文稿內容>按【儲存】>按【取公文文號】。
選擇「簽核模式」>按【確定】即取號成功。
🔔 兼職多個單位時,請選擇主辦「單位」。
取號後,依步驟4.選擇之「簽核模式」進行辦理。
線上簽核公文:按【傳送】>插入自然人憑證>輸入憑證Pin碼>按【確定】, 即送至下一關人員進行簽核。
紙本簽核公文:按【列印】,列印紙本>按右上方【×】關閉公文>點選欲處理之公文>選擇「傳送」>於提示訊息按【確定】>輸入承辦資訊>按【儲存】>按【傳送】>按【傳送並離開】後,將實體紙本送至下一關人員進行簽核或會辦。
🔔 紙本公文列印簽稿會核單:於「列印」旁按一下【▼】> 點選「簽稿會核單」。
待主管決行存查或發文後,進行線上簽核公文決行處理或紙本簽核公文決行處理。
線上簽核公文決行處理
決行存查處理
於承辦公文匣>決行公文頁籤>點選【傳送至下一關】圖示>於提示訊息按【確定】。
於右側簽核紀錄>查看主管批示意見>按【傳送歸檔】>插入自然人憑證>輸入憑證Pin碼>按【確定】即送至檔案室。
決行發文處理
於承辦公文匣>決行公文頁籤>點選【傳送至下一關】圖示>於提示訊息按【確定】。
於右側簽核紀錄>查看主管批示意見>於「發文>電子交換/發文列印」>按【確定】>列印正式函>按【離開】。
按【傳送發文】>插入自然人憑證>輸入憑證Pin碼>按【確定】,即送至發文人員進行電子發文及結案處理。
🔔 若有修改文稿內容,傳送發文前,於工具列按一下【清稿】。
紙本簽核公文決行處理
決行存查處理
於承辦公文匣>決行公文頁籤>點選【傳送至下一關】圖示>於提示訊息按【確定】後,將實體紙本送交單位收發進行歸檔。
決行發文處理
於承辦公文匣>主辦公文頁籤 >點選【鉛筆】圖示>依主管於紙本修改之內容調整> 按【儲存】。
於「發文>電子交換/發文列印」>按【確定】>列印正式函>按右上方【×】關閉公文。
點選【傳送至下一關】圖示>於提示訊息按【確定】後,將實體紙本送交單位收發進行送發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