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28 羅8:10-17
聖靈同證的神兒女
聖靈同證的神兒女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觀察與思想
若基督在人心裡,人的身體和心靈會有什麼變化?如何變化?(10-11節)
凡被聖靈的引導的人,會有哪些身份?這些稱呼彼此之間有什麼層次的推進?(14-17節)
經文「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8:15),最觸動我的是哪一個詞?為什麼?
在目前的信仰生活中,我覺得自己比較像是「出於害怕而順服」,孩子「出於兒女身份而回應」?一起練習用「呼喊阿爸父」的心態來面對神。
#今日靈修
什麼是肉體的死?基督裡的活?保羅在這段經文告訴我們:「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0節)信仰並沒有使我們立刻脫離脆弱的罪性,我們仍會受自然、老我、軟弱的影響繼續在罪中掙扎,身體逐漸邁入死亡。
然而奇妙的是,在我們這必死的身體中,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聖靈已經住下來了。(11節)因此我們不再欠肉體的債(12節),不必再被舊有的慾望、恐懼與罪疚感驅動人生,有機會選擇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重新活過來。(13節)
保羅接著進一步指出,聖靈所帶來的不只是能力,更是一種全新的身分。我們所領受的,不是讓人繼續害怕的奴僕之心,而是兒子的心。(14節)這意味著,我們與神的關係,不再建立在表現、交換或功勞之上,而是建立在愛與歸屬之中。「阿爸!父!」不是宗教用語,而是神的兒女孩子在安全中自然發出的呼喚(15節),有聖靈同在的新身份、新生命的印記。(16節)
然而,成為神的兒女並不代表人生從此沒有苦難。保羅非常誠實地說,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17節)盼望透過今天的靈修,我們學習從「出於害怕而順服,像奴僕一樣」努力證明自己,轉向「像兒女一樣信靠聖靈、回應父神」,即使在受苦中、做得不夠好,尚未完全得勝的日子裡,仍然深信自己與基督同為神的後嗣,身分認同不被動搖,因為聖靈已經親自為我們作見證。
#背誦金句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6)
#回應與禱告
父啊,我們是神的兒女,和基督同作後嗣的。求主幫助我們堅定倚靠聖靈,治死肉體的罪性與罪性,雖然過程會受苦,但我們的心靈必要活過來,也必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永遠同在。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
在基督耶穌裡的生命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觀察與思想
如何能夠不被神定罪?(1節)神藉著耶穌基督做了什麼事?(2-4節)
「隨從肉體的人」和「隨從聖靈的人」的生活和生命上有什麼不同?(5-7節)
當我讀到8-9節「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就不是屬基督的」,我內心的感受如何?回想自己的生活,我最常「體貼」的是什麼?這對我與神的關係、個人的生命成長有何影響?
#今日靈修
保羅一開始就宣告了一個震撼人心的事實:「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1節)這不是一種心理安慰,而是一個已經成立的屬靈判決。
經文1–4節中,我們看見保羅不斷重複的主詞是「神」——是神差遣祂的兒子,是神在肉體中定罪了罪,也是神使律法的義得以成全。保羅提醒羅馬信徒:福音的起點不是人做了什麼,而是神藉著基督耶穌已經完成了救恩。
接著5–9節,保羅比較「屬肉體的人」與「屬聖靈的人」的生活選擇和最終生命是死,還是平安的結局,指出人「體貼」的是什麼?生命的重心與生活的表現,就反映出人所屬的是哪一個主權。
屬肉體的人與神為仇,不順服也無法順服神的律法,不能得神的喜歡;但人的心若願意讓神的靈居住其中,身份主權就從屬肉體轉而歸屬於聖靈(7-8節),可經歷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的美好應許,見證罪中得釋放讓人活過來的真實。
因此,屬聖靈的人並不是完美無缺,而是生命的方向已經被更新;不是不再掙扎,而是不再被罪定義。今天,當我們選擇體貼聖靈,不是為了換取神的接納,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在基督裡,被神完全接納了。盼望我們學習在每一個處境中,從這個身份出發,活出屬聖靈的生命。
#背誦金句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
#回應與禱告
主耶穌,謝謝祢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使我們脫離罪和死亡的律,聖靈內住在心中。求主幫助我們智慧的選擇隨從聖靈,不體貼肉體的需要,好叫我們可以順服神的律法,得著生命與平安,討神的歡喜,以生命表彰我們是屬基督的群體。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門。
直等到基督成形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觀察與思想
「那些人」熱心接待信徒的目的是什麼?保羅又有何提醒?(17-18節)
保羅為什麼甘願再受「生產之苦」?他心裡的盼望和焦急是什麼?(19-20節)
當我讀到保羅「巴不得」與信徒同在,我心裡有何感受?在目前的生活中,我是否也讓關心的牧者或屬靈前輩為我的身份或真理的根基而擔憂?
#今日靈修
加拉太教會信徒問題不只是教義對錯,而是一場深刻的身分危機。那些猶太律法主義者熱心地影響信徒,表面上關心他們,實際上卻要把他們從保羅,也從基督福音中隔開,使信徒重新被律法與行為表現所定義。然而,保羅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樣的熱心「不是好意」。(17-18節)
福音所賜的身分,從來不是靠人努力維持的宗教資格,而是在基督裡被接納的兒女身分。當信徒開始需要透過行為、規條或他人的肯定來證明自己時,福音的自由就被取代,生命的重心也悄然轉移。
因此,保羅用極其深刻的比喻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這句話揭示了福音真正的目標——不是塑造一群守規矩的宗教人,而是讓基督的生命在信徒裡面慢慢成形。這真是一個需要時間、忍耐,甚至痛苦的過程,但也是屬靈生命真正成長和成熟的唯一道路。
保羅對加拉太信徒的掛心和焦急,反映出一位屬靈牧者的心腸。他擔憂的不是自己的宣教事工是否成功,而是信徒是否仍然活在正確的福音身分中;他不願意再用指責的口氣對信徒講這麼重的話,他巴不得立刻就趕到加拉太去,對他們好好的說。為了讓人真理根基堅固,得著耶穌的生命,他心裡作難也就不算什麼。
同樣地,神也關心我們是否仍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或已被其他人的聲音影響了信仰的基礎。透過今天的靈修中,我們也需要誠實省察自己的真理根基,盼望我們再次回到純正的福音裡,讓基督真實的在我們裡面成形,好叫關心我們的牧者可以放心。
#背誦金句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加4:19)
#回應與禱告
主啊,謝謝祢提醒我們要分辨人的教導與熱心,持守在基督福音的真理,不讓行為、規條奪去神兒女的身份。求主繼續在我們的內裡工作,直到基督耶穌的生命、樣式和愛,真實的成形在我的生活。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
刺痛的真理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觀察與思想
保羅如何描述自己與加拉太人的關係?他用哪些例子來提醒他們?(12–14節)
保羅指出他們過去對他有怎樣的熱心?但對比現在,保羅說因為他做了什麼事,導致雙方的關係發生了劇變,甚至變成了「仇敵」?(15–16節)
當讀到保羅回憶他們最初的熱心,現在卻發現他們對真理冷淡甚至視保羅如仇敵,你心裡有什麼感受?
有時候,「真話」聽起來很像「攻擊」,讓我們想逃避或者視對方如仇敵。
在你的經驗中,有沒有哪一次是被指正得「很痛」,但事後回頭看卻覺得
幸好他有對我說實話」?我們可以如何操練一種生命:即使當下的感受
不舒服,仍能分辨出這是否是出於神的提醒?
#今日靈修
保羅與加拉太教會的關係過去極為親近,加拉太的信徒接待當時身體有疾的保羅就如同接待基督一樣,保羅甚至用一個較為極端的例子來形容這份加拉太信徒對他的愛心:「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15節)
然而因著假教師的滲透,加拉太信徒逐漸遠離真理,認為耶穌基督不再是救恩的唯一條件,還必須加上律法的規條。保羅看在眼裡,痛心疾首。
為了挽回他們,保羅嚴厲地將真理說了出來。沒想到,這個曾經被他們視為「基督」般接待的牧者,如今卻因為說了實話,反而被視為仇敵。(16節)
如同加拉太信徒一般,我們也往往喜歡聽「順耳的好話」,一旦被指正,原本的愛與信任很容易就轉為防備和敵意。
保羅在16節那句「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這句質問,如今也挑戰著我們每一個人。
在我們的生命中,是否也有那些願意冒著「被討厭」的風險,也要對我們說真話的人?
當牧者、輔導或屬靈同伴指出我們的盲點時,那種感覺確實像是一種「攻擊」,讓我們感到受傷、刺痛,甚至想逃避。或許對方的態度不完美,甚至動機有偏差,但我們要求神賜下分辨的智慧,這份「刺痛」是否出於神的愛與提醒?若不是出於神,求主幫助我們拒絕被惡意傷害;但若是出於神,求主給我們一個聆聽且順服的心,看見這其實是神挽回我們的恩典。
#背誦金句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加4:16)
#回應與禱告
主啊,求祢賜給我一顆謙卑與分辨的心。我不喜歡受傷的感覺,也不喜歡聽逆耳的話。但求祢幫助我,當有人指出我的盲點或錯誤時,能不急著防衛,也不急著把對方當作仇敵。
求主聖靈使我有成熟的眼光和給彼此時間和空間的智慧,去查驗是否是神正在透過對方對我說話,使我的生命能被修正、被醫治,重回真自由的道路。
被神認識的自由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觀察與思想
保羅提到加拉太信徒「從前」和「現在」對神的認識有何不同?(8-9節)
保羅指出加拉太信徒「歸回作奴僕」有哪些具體表現?他對此有什麼反應或擔心?
(10–11節)
保羅作為帶領他們信主的屬靈父親,看到自己一路陪伴栽培的信徒又回頭去作奴僕,心裡焦急害怕,他切切地提醒他們已經是認識神且被神所認識的(9節),這樣的提醒對你來說有什麼感受?
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有沒有哪些習慣或心態看似屬靈,實際上卻讓我們像奴僕一樣被轄制,失去了喜樂和自由?面對這些情況,我們這既已認識神且被神所認識的人,可以如何禱告,求神恢復我們「神兒女」的自由?
#今日靈修
保羅指出了加拉太信徒從前不認識神,是給那些各式各樣的規矩、摩西律法、學說、習慣、異教信仰……等等作奴僕。現在既然認識了神,因著耶穌基督與父神建立親密的關係,更被祂所認識。(8-9節)
但加拉太信徒仍舊試圖透過「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遵守猶太律法的宗教行事曆)來增加自己的安全感。保羅稱這些規條為「懦弱無用的小學」,他擔憂這些信徒若認為「單靠耶穌基督不夠,還得加上律法」,那麼他們就等於廢棄了恩典,重新回頭做奴僕,保羅過去傳福音給他們的勞苦也就枉費了。(9-11節)
保羅切切地絮叨著「既然認識神,更可以說被神所認識,怎麼還要……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正是在對加拉太信徒,更是對我們所有神兒女的提醒。
我們是否也常在不知不覺中,試圖用「看起來很屬靈」的習慣來證明自己?是否仍在用「做得夠好」來證明自己配得神的愛?求內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時常提醒,在基督裡,我們已然享有那被神認識的真自由。
#背誦金句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加4:9)
#回應與禱告
求主聖靈光照提醒我,我不需要靠表現來換取祂的接納,因為我已經是祂所愛的兒女。當每一次來自惡者或者自己裡面的控訴時,求主幫助我,重新回到「神兒女的自由」裡生活,安息在祂的恩典中。
不是奴僕,乃是兒子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觀察與思想
保羅提到承受產業的人,與他實際的身分有何差別?(1-2節)
神做了哪些主動的行為,使我們從奴僕成為兒子?結果帶來什麼改變?(4-7節)
如果你是那個「明明是繼承人卻活得像奴僕」的孩子,你會有什麼感受?當你讀到「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和「阿爸!父!」時,你心裡有什麼感受?
回到自己的生活,我們比較常活得像「奴僕」,還是「兒子」?如果真的相信自己是神的兒女,在接下來這週的生活、禱告或服事中,我們可以做出什麼具體的改變?
#今日靈修
保羅在加拉太書3章講述律法如同訓蒙的師傅,目的是引導信徒渴望救恩。在律法引發的疲憊和轄制中,信徒因信得稱為義,並得著神兒女的名分。
接著繼續用一個比喻來講論信徒如同一個將來要承受父親產業的兒子,雖然是產業的主人,但他還作年幼時,看起來跟奴僕卻是毫無分別。(1-2節)他在身為奴僕的管家(也就是律法,世俗的小學)手下接受教導,直等到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3節)時候到了,神主動差遣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親自進入了律法體系中,承擔了律法對罪人的咒詛和要求。
「耶穌基督要把在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祂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將我們從奴僕市場中贖回,從此以後,我們的身分就從「受管轄的奴僕」變成了「承受產業的兒子」。(4-7節)
當聖靈進入我們的心,就能讓我們感受那份與天父的關係,甚至開口禱告,呼叫:「阿爸!父!」透過禱告,與父神建立一個全新且親密的關係。
我們永遠都不會失去神兒女的身分,這是神給我們的保證。因此,我們不需要再像奴僕一樣,靠著「表現」來換取神的愛,或是因著失敗而恐懼被遺棄。
當我們感到壓力或自我控告時,願主聖靈幫助我們停下來,提醒自己:「我是神的兒女,不是奴僕。」 我們可以放心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坦然無懼地來到祂面前,永遠在神家中領受祂所要給我們的一切豐盛應許。
#背誦金句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加4:7)
#回應與禱告
求主聖靈時常提醒,我的價值不在於我的表現,而在於耶穌基督已經完成的工作。當我感到軟弱或自我控訴時,求祢微小的聲音在我裡面幫助我重新對焦,確認我是祢所愛的孩子。叫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坦然無懼地回到恩典的寶座前,享受阿爸父的擁抱與安息。
靠基督勝過內心交戰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觀察與思想
保羅如何描述想行善卻行不出來的「行動矛盾」?(15、19節)
當內心兩種「律」交戰時,保羅形容自己陷入了什麼樣的痛苦狀態?(23-24節)
當我經歷「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時,內心會有什麼樣的無力感與挫敗感?
保羅的眼光如何從「絕望的自我」轉向「得勝的基督」?(25節) 這對我有什麼啟發?
#今日靈修
保羅在此揭開了一個最真實的靈魂戰場。他坦言律法雖是屬靈的,人卻是「屬肉體」且被賣給了罪。(14節)這種掙扎表現為一種「行動的矛盾」:心裡想做的善行不出來,心裡恨惡的惡反而去做。(15、19節)這並非律法不好,而是因為住在他裡頭的「罪」像地心引力般,在人試圖向上提升時,不斷將人向下拉。(17、20節)
在這種內心交戰中,保羅發現自己像俘虜一樣被「犯罪的律」擄去。(23節)這種反覆失敗的痛苦,逼使他發出「我真是苦啊」的絕望吶喊,渴望脫離這受制於罪、引向死亡的「取死的身體」。(24節)然這種痛苦並非壞事,可說是靈魂的「破產聲明」,讓我們不得不承認單靠意志力與律法是無法自救的。
感謝神,出路就在耶穌基督裡。唯有當我們承認自己「不能」,才能領受神的「大能」。(25節)靈性自由不是靠意志力苦撐,而是天天回到基督已成就的救恩中,讓聖靈帶領我們從絕望的自我轉向得勝的基督。
#背誦金句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 7:24-25)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誠實地面對內心那場無力的交戰。我承認自己常在「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的泥沼中感到疲憊。謝謝祢透過這段經文擁抱我的軟弱,讓我知道出路不在於我的努力,而在於祢已贏得的勝仗。求聖靈提醒我,不再試圖靠意志力死撐,而是直接轉向祢,享受在祢裡面的真自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律法如鏡:看清罪的真相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觀察與思想
保羅在本段提及律法的功用是什麼?(7-9節)
罪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力?(8、11-13節)
保羅提到「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對於這段經文你有何體會?我們要如何對付這惱人影響我們的罪?
#今日靈修
延續前段(羅7:1-6),保羅提及我們應當要脫離律法,保羅反問讀者律法是罪嗎?他自己回答「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意思是律法是使我們知罪。(7-8節)
然而因著律法,罪也發揮影響力,「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8節);「當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9節);「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1節)
換言之,罪像是一個狡猾的寄生蟲,會「趁著機會」利用律法,激發我們內心的叛逆(8節);也會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被引誘,使我們犯罪,死在罪中。(11節)
保羅強調,律法本身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12節) 律法就像一面「鏡子」,照出我們的「罪」,卻無法除去我們的罪。當律法顯明了神的標準,我們卻發現自己無力達成時,這種深刻的無力感就是保羅所說的「死」。(10節)
這份絕望並非終點,而是通往恩典的必經之路。當我看清罪是多麼惡劣,甚至能利用良善的事物來殺害我時,我才真正放棄「靠自己變好」的幻想。而我們能從罪中得救的方法,唯有透過基督,在基督裡我不再是為了得救而苦守規條的奴僕,而是因信憑著神的恩,享受身為神兒子的真自由。
#背誦金句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 7:12)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賜下聖潔的律法作為鏡子,照出我內心隱而未現的罪。當我因無法達成標準而感到絕望時,求祢救我脫離自以為義的掙扎,引導我每天轉向耶穌基督,在祢白白的恩典中重新得力,活出聖靈引導的新生命。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求,阿們!
歸屬基督活出靈命新樣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觀察與思想
保羅用什麼比喻形容我們與律法的關係?我們如何脫離其約束? (1-4節)
我們在律法上死了,會為我們帶來什麼盼望?(4、6節)
保羅說「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作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這段對你來說有何體會?你如何活出「心靈/聖靈的新樣」?
#今日靈修
保羅在此段以「婚姻」來比喻我們與「律法」的關係:人還活在婚約裡的時候,就必須受婚約的限制,人若死了,婚約也隨之解除。(3節)因此,保羅提到當我們在律法裡「死了」,我們就能歸與別人,不再受律法的轄制。(4節)
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承擔我們因律法而得的罪,我們在律法上也「死了」,使我們脫離了律法的束縛,歸於復活的基督。(4節)並且我們服事主,是按著心靈/聖靈的新樣,不是按著儀文的舊樣。(6節)這種轉變讓我們的服事,從律法之下「不得不做」的恐懼或重擔,轉而是因著體會到神的愛,「因愛而做」的甘心。
但願讓我們不再憑血氣苦撐,而是回到復活主的懷抱,在與祂的連結中,自然地結出給神的生命果子。 (4節)
#背誦金句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着心靈的新樣,不按着儀文的舊樣。(羅7:6)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感謝祢藉著死與復活,將我從律法的束縛中領出來,使我能歸屬於祢。求聖靈時刻提醒我,我已擁有全新的身分。讓我每天的跟隨不再是為了滿足規條,而是回應祢的愛 。求祢讓我的生命與祢緊緊相連,按著聖靈的新樣,結出討祢喜悅的果子。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我們都在基督裏合一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觀察與思想
我們是如何成為神的兒女?(26節)
信徒如何歸入基督,披戴基督?(27節)不同種族、階級、性別的人如何合一?(28節)
讀到不同種族、階級、性別的信徒都在基督裡合一,你有什麼感受?
當看自己是神的兒女,你對自己有哪些新的看見?保羅說信徒在基督裡歸於一,如何影響你看待與自己有許多不同的基督徒?
#今日靈修
為了糾正加拉太人相信的「別的福音」,保羅前面論述信徒稱義、承受產業,是本於應許,而非遵行律法,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8節)律法並不能使人活出義行(21節),只能如監護人一般看管人、使人知罪。(23-24節)當基督來到,信徒因信稱義,從此就不在律法底下(25節),做罪的奴僕,而是神的兒女了。(26節)信徒受洗,就是歸入基督,進入水中象徵與主同死同埋葬,從水中起來意味著與主一同死裡復活,披戴基督,即效仿基督的樣式來生活。(27節) 當信徒都歸入基督、披戴基督,就同有基督的生命與基督那跨越人種、階級與性別的愛,同為兒女,同為肢體,彼此相愛(28節),當信徒如此生活,就成全了律法。(羅13:10)
在這裡,保羅提醒加拉太人,不論是重視律法的猶太信徒,或原本不守律法的外邦信徒,只要因信耶穌基督,都成為一個基督的身體,同為神的兒女,同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同蒙應許承受產業(29節),猶太信徒不應該因外邦信徒不守猶太律法,就將他們分別在救恩之外,也不應在信靠基督之外,還要外邦人遵行律法作為融入基督群體的條件,如此是讓福音變質,使福音不再是福音。
保羅說得如此明白,基督徒也不當將因信稱義之外的標準,加在自己與他人的身上,使我們再回去做律法的奴僕,或破壞基督所建立的合一,求主幫助我們。
#背誦金句
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3:28)
#回應與禱告
感謝耶穌賜下恩典,使凡信靠你名的人都成為神的兒女,求你在基督的肢體當中,賜下聖靈而來合而為一的心,讓我們不在你以外去評價自己或評斷他人,指教我們如何彼此相愛,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律法引我們到基督那裏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觀察與思想
保羅如何陳述律法的功能?試著列舉出來。(19、22-24節)
對照身處在律法中的我們,基督的功能是什麼?(22-24節)
保羅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你對這段經文有什麼體會?
在信仰中你是否會因為達不到某些標準而常常自責?(例如會犯某些隱藏的罪;明知道讀經靈修會對自己的信仰有益,卻不願意去做...)這段經文對應到這些情況,給你的出路是什麼?
#今日靈修
保羅在前一段(3:15-20),提到律法並不能廢掉神的應許,強調神應許的堅定,但接下來讀者可能會有疑問,那律法的功用是什麼?難道律法什麼用處都沒有嗎?保羅因此自己回答這個問題,他提到「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只是要是律法能使人得生命的話,那人就能本於律法稱義了,但並非這樣。(21節)
保羅提到律法的功能是:
1.把眾人「圈在罪裡」(22節),揭露自己的罪,使人知道自己不過是個罪人。
2.在因信稱義的道理還沒來到之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23節),我們被律法監管保護。
3.律法是我們的「訓蒙(啟蒙)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24節),意思是在律法之下,我們會意識到自己犯罪需要拯救,律法中關於贖罪、對神信靠的要求也都預表著基督、引我們基督面前。
相對的,本段也提及基督來到的作用:
1.當人在罪中,因信經歷所應許的福分。(22節)
2.當人在律法中,基督使人從律法釋放。(23節)
3.律法引人到基督面前,人在基督裡,因信得以稱義。(24節)
保羅在本段陳述了律法的作用:是揭露我們是個罪人;監管我們預備我們接受基督;是我們的啟蒙師傅,這些都是預備進入基督裡,因信得以稱義。律法雖然對我們有定罪知罪的功能,但神並非要我們只停留在為罪自責的處境,而是從中明白,基督才是我們在罪中的拯救與出路,我們當我們向著基督認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但願我們能抓住主的應許,進入祂賞賜給我們祝福與自由。
#背誦金句
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回應與禱告
感謝神,設立因信得救的理,藉著律法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不再被定罪,藉基督與神和好,使我們活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底下。求聖靈幫助我們活出順服主心意的生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神堅定的應許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觀察與思想
保羅提到人的約有什麼特色?(15節) 保羅如何用人的約對比到神的約?(17節)
保羅在此提到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什麼?(8節) 這應許如何成就?(7、14、16、19節)
保羅談到連人的約都不隨便更改,神的約/應許就更不會被後來的律法所推翻,你是否曾因為沒有達到某些「標準」,或違犯了「律法」而覺得與上帝疏遠?今天這段經文可以給你什麼提醒?
#今日靈修
保羅在前段(3:10-14)提到了沒有人能靠著律法稱義,並且亞伯拉罕的福,因我們信也可臨到我們,也使我們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在本段保羅繼續論述神應許的堅定。
保羅先提到人的約,已經簽訂了,就不能任意廢棄或增加條款。(15節) 保羅以此來說神的約就更不能任意更改。保羅由此來說「神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7節)
保羅在此提到的「應許」應是指神應許亞伯拉罕「萬國都因你得福」(8節),並且這應許是因著人有信心,就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因此得著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分,也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4節),並且藉著基督的到來,來成就這神要使亞伯拉罕的子孫得福這件事。(16、19節)
保羅在第三章論述在亞伯拉罕時,就有了因信稱義的道理(6節),並且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8節),也會加在我們這些因信歸入亞伯拉罕子孫的人(7節),並且等候那位蒙應許的來到(19節),神的福分就會完全實現我們這些相信的人身上,這一切並不會因著律法而有所改變、動搖。
在律法下的人會因著沒有達到律法的要求,而戰競恐懼神是否會離棄他。但保羅在此告訴我們神的應許是堅定不改變的,因信稱義從亞伯拉罕那時就有,如今也是我們得以站立在神面前領受祂福分的關鍵原因,我們也當提醒自己,我們仍要信靠神,我們就因此能與神親近、領受祂的福分,這是神堅定的應許。
#背誦金句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加3:17)
#回應與禱告
感謝神,祢的應許永不改變。我們如今都能因信耶穌基督,成為蒙神應許承受產業的神的兒女。我們已經不在律法底下,乃在恩典底下。在各樣景況中我們可以呼叫阿爸父,領受你的恩典。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在絕望中看見神的應許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觀察與思想
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一位具有哪兩種特質的神?面對這樣的神,亞伯拉罕對「神的應許」持有什麼樣的態度?(17、21節)
亞伯拉罕當時面臨哪兩個「如同已死」的現實困境?(19節)在這種「無可指望」的情況下,他的信心表現出哪三個層次的反應?(20-21節)
若你是亞伯拉罕,看著自己「如同已死」的身體和撒拉「斷絕」的生育能力時,你的感受是什麼?
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有哪個領域正處於「無可指望」或「如同已死」的狀態?這時該如何得著信心的堅固?
#今日靈修
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17節) 這不只是神學頭銜,更是亞伯拉罕在百歲高齡時的真實體會。當時他面對的是雙重的「死局」:自己如同已死的身體,以及撒拉斷絕的生育能力。(19節) 在現實的邏輯裡,這是一條死胡同,毫無轉圜餘地。
然而,亞伯拉罕的信心並非建立在對現實的忽視上,而是建立在對神能力的「滿心相信」( 21節)。他在無可指望時,信心反而得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他相信神所應許的,神「必能做成」。(20-21節) 這種信心不看自己,只看那說話的主。
最令人驚訝的是,這份信心不僅僅是亞伯拉罕的。保羅強調,這也是為我們這些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寫的。我們的信仰本質,就是與這位叫死人復活的神連結。當我們在生活中遭遇破碎的關係、枯乾的靈命或絕望的困境時,我們常像亞伯拉罕一樣感到「無可指望」。
但福音提醒我們,復活的大能正是要在「如同已死」的處境中彰顯。今天,讓我們效法亞伯拉罕,不再盯著自己的軟弱與限制,而是轉眼仰望那位能使無變為有的主。因為耶穌的復活已經證明:在神手中,死亡從來不是終點,而是新事的起點。
#背誦金句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羅4:18)
#回應與禱告
慈愛的父神!祢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當我面對生活中「如同已死」的困局與無助時,求祢赦免我的疑惑。求聖靈堅固我的心,使我不看自己的軟弱,而是滿心相信祢所應許的必能做成。願耶穌復活的大能翻轉我的絕望,讓我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在無可指望時仍有指望,將榮耀歸給祢。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走在信心恩典的蹤跡上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觀察與思想
亞伯拉罕被神「算為義」的時候,他是否已經受了割禮?保羅強調這個「先後順序」的目的是什麼?(10節)
根據第11節,「割禮」在亞伯拉罕的生命中扮演什麼角色?(11節)
保羅說亞伯拉罕是「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對此你有什麼感受?
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是否有某些「記號」被我們誤認為是「換取神愛的條件」?
#今日靈修
保羅在此提出了一個關鍵的「時間差」:亞伯拉罕被算為義,是在他受割禮之前。(10節) 這個先後順序徹底顛覆了當時人的觀念。如果稱義發生在割禮前,那麼「割禮」本身就絕非稱義的門檻,而僅僅是一個「記號」,用來標記他那早已存在的信心。保羅以此證明,神的應許並非鎖在特定的宗教身分或法律行為裡,而是向所有「以信為本」的人開放。(11節)
這對我們而言是極大的安慰。想像那些曾被排斥在外的「外邦人」,當他們發現通往神的道路不是靠累積宗教點數,而是「本乎信、屬乎恩」時,那種重擔脫落、被全然接納的釋放感是何等巨大!應許不再是律法下脆弱的契約,而是神定然賜予的禮物。
在今日的信仰生活中,我們雖不再受割禮的困擾,卻常自建新的「高牆」。我們可能把穩定的服事、資深的會籍、甚至是正確的教義知識,誤當成贏得神眷顧的「條件」。但亞伯拉罕的腳蹤提醒我們:這些宗教行為只是信心的「記號」,而非支取恩典的「籌碼」。
今天,讓我們放下「證明自己夠格」的焦慮。既然應許是本乎恩,我們便能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而是因為我們正效法那古老的信心蹤跡,單單相信那位發出應許的主。
#背誦金句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4:16)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拆毀了宗教的高牆,讓我們看見稱義是「本乎信、屬乎恩」。主啊,求祢赦免我常將讀經、服事等「記號」誤當作換取祢愛的「籌碼」。求聖靈引領我效法亞伯拉罕的腳蹤,不再靠行為換取身分,而是單單相信祢的應許。願我的生命不是為了證明自己,而是因著被祢接納的喜樂,活出自由且信靠的生命。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從帳棚的嘆息到星空的應許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觀察與思想
當神應許要「大大的賞賜」亞伯蘭時,亞伯蘭連續兩次提出了什麼樣的現實困境?他認為誰會成為他的繼承人?(2-3節)
面對亞伯蘭的懷疑,神做了哪兩個具體的動作來回應他?(5節)
若你是亞伯蘭,身處在家業無人繼承的憂慮時,神卻領你走到外邊,指著浩瀚無垠的繁星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此時你的感受是什麼?
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也有一個讓你覺得「不可能改變」或「等得太久」的困局?
#今日靈修
面對神「大大的賞賜」,亞伯蘭的反應不是歡呼,而是坦誠的哀求。他兩度提到自己的現實困境:「我既無子」。在他看來,所有的福分若無後嗣繼承,終歸徒然,甚至已打算讓僕人以利以謝承受家業。亞伯蘭的焦慮非常真實,那是被生理限制與漫長等待消磨後的疲憊。(2-3節)
然而,神並沒有責備他的小信,反而用極其溫柔且震撼的方式回應。神領他「走到外邊」,讓他抬頭觀看並「數算眾星」。(5節) 這個動作強迫亞伯蘭離開那象徵有限、狹窄且充滿憂慮的「帳棚」,轉向浩瀚無垠的宇宙。當目光從「乾涸的子宮」移向「繁星點點的天空」時,亞伯蘭意識到:這位創造萬有的主,其能力遠超過他的生物限制。
最終,亞伯蘭在環境毫無改變、應許尚未成就時,選擇了「信耶和華」。這不是一種盲目的樂觀,而是對神品格的全然託付。神就以此「算他為義」。
在我們的生活中,是否也常躲在憂慮的帳棚裡,數算著自己的缺乏?這段經文邀請我們走出帳棚,抬頭仰望。或許困局依舊,但當我們選擇相信那說話的神,我們就已經像亞伯蘭一樣,站在應許的祝福中。
#背誦金句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創15:5)
#回應與禱告
慈愛的父神!感謝祢在我的軟弱與焦慮中,溫柔地領我走出憂慮的帳棚。主啊,當我看著現狀的匱乏而嘆息時,求祢開我的眼,讓我抬頭看見祢如星空般浩瀚的應許。我願像亞伯蘭一樣,在看不見未來時,單單因著祢的信實而選擇相信。求祢除去我想要掌控現實的重擔,使我因信在祢面前得稱為義,安息在祢大大的賞賜中。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無與倫比的交換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觀察與思想
根據經文,為什麼「以行律法為本」的人會處在咒詛之下?律法要求的執行標準是什麼?(10節)
基督是透過什麼方式讓我們脫離咒詛的?這帶來的最終結果是什麼?(13-14節)
當我們自己正站在律法的審判下,面對無法完全守住律法的虧欠,卻看見這位無罪的耶穌主動走上木頭(十字架),承接了本該屬於我們的刑罰。這份「交換」帶給你什麼樣的感受?
在我們的信仰或服事中,是否仍有些時刻覺得自己必須表現得「夠好」,神才會賜福或接納我們?
#今日靈修
保羅在此揭示了一個令人戰慄的真相:律法的標準是絕對的。根據第10節,若想靠律法稱義,就必須常照書上所記的「一切之事」去行。只要有一絲一毫的偏差,結果就是「咒詛」。這意味著「以行律法為本」的人,實際上是走在一條注定失敗、通往審判的死路。
然而,第13節投下了福音的曙光。基督並非只是廢除咒詛,祂乃是「為我們成了咒詛」。當祂被掛在木頭上時,祂親身承接了原本應降在你我身上的刑罰。這是一場神聖的「交換」:無罪的基督換取了有罪的我們,律法的咒詛換取了亞伯拉罕的福,我們的「行」換取了祂的「贖」。(14節)
在生活中,我們常不自覺地回到「行這些事就必活著」的邏輯裡,以為表現優異、服事勤快,神才會對我們微笑。但經文提醒我們,我們能活著,甚至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唯一的原因是我們「信」。
今日,讓我們再次來到十字架前,看著那位為我們掛在木頭上的主。感受那份「祂受咒詛,我得祝福。」的沉重與自由。放下想靠行為換取接納的焦慮,單單因著祂的救贖,在恩典中坦然站立
#背誦金句
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3:13)
#回應與禱告
慈愛的天父!感謝祢在我們無力履行律法、注定承受咒詛時,差遣基督為我們掛在木頭上,親身代受了刑罰。這份神聖的交換,使我能脫離恐懼,白白得著聖靈與應許。主啊,求祢赦免我仍想靠表現換取恩寵的焦慮。我願放下行為的重擔,單單仰望基督的救贖,在祢的愛與自由中安然居住。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跨越時空的信心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觀察與思想
亞伯拉罕被神算為「義」的關鍵行動是什麼?他做了什麼(或相信了什麼)?(6節)
「亞伯拉罕的子孫」以及「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的人,具有什麼樣的共同特徵?(7、9節)
當你聽到「福音」竟然在律法頒佈之前、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已經存在,且是為了「萬國」準備的,你有什麼樣的感受?
亞伯拉罕在看不見未來、甚至不完全明白細節時,選擇「信神」。今日是否有些事讓我們感到焦慮,正試圖靠著自己的規劃或努力來掌控?
#今日靈修
保羅在此搬出了以色列人最敬重的先祖亞伯拉罕,為「因信稱義」做出了最強有力的辯護。亞伯拉罕被神算為義,並非因為他完美地遵守了律法(當時律法甚至尚未頒佈),而在於一個單純的行動:「信神」。(6節) 他選擇在看不見路徑時,依然相信那發出應許的主。
經文反覆強調一個關鍵字:「以信為本」。這告訴我們,屬靈的子孫不在於血緣,而在於是否擁有與亞伯拉罕相同的信心。(7節) 最令人震撼的是第8節,原來福音早在四千年前就已傳給了亞伯拉罕,預告了萬國都要因他得福。這顯示神的恩典計畫是跨越種族與時間的,祂早已看明外邦人(也就是你我)將因信被接納。(9節)
反思今日,我們是否也常在焦慮中試圖「靠自己」來掌控前途、家庭或人際關係?這種「以行為為本」的模式,其實是拒絕了亞伯拉罕式的信心。亞伯拉罕的榜樣提醒我們:稱義與得福的起點,永遠不是「我能為神做什麼」,而是「我是否相信神為我做了什麼」。
今天,讓我們放下手中那份想要掌控未來的清單,學習與這位信心之父一同「以信為本」。當我們選擇相信神,我們就已經站在那份古老且不變的祝福之中。
#背誦金句
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3:7)
#回應與禱告
慈愛的父神!感謝祢在律法之先,就已預備了因信稱義的福音。求祢賜我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使我不再受困於「靠自己掌控」的焦慮與重擔。我願放下行為的清單,單單仰望祢的應許,承認祢才是生命的成全者。求祢引領我每天以信為本,在祢跨越時空的恩典中得著真正的自由與祝福。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回歸福音的初心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觀察與思想
根據這段經文,保羅提出了哪些相互對立的概念?請找出經文中重疊出現的對比詞。(2-3、5節)
保羅提到了加拉太人過去曾有的哪些具體經歷?(4-5節)
保羅在短短五節經文中連續使用了九個問句,且開頭便稱呼他們為「無知」。你認為保羅此刻的心情是什麼?為什麼他會如此憤怒且迫切?
保羅問:「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是否也常陷入這樣的矛盾?
#今日靈修
在加拉太書三章1-5節中,保羅用近乎吶喊的語氣,對那群偏離正軌的信徒發出震聾發聵的質問。他毫不客氣地稱其為「無知」,這並非缺乏智力,而是指他們在信仰上的盲點。
保羅犀利地劃出兩條截然不同的路徑:一邊是「行律法」與「肉身」(2-3節),另一邊則是「聽信福音」與「聖靈」。(2、5節) 他提醒加拉太人,他們曾親眼「看見」十字架的救贖,曾實實在在「受了聖靈」,甚至為此受過苦、見過異能。這些具體的生命經歷,起點全都是「恩典」。(4-5節)
保羅的憤怒,源於一種「恨鐵不成鋼」的牧者心腸。他深知律法主義的危險:披著虔誠的外衣,卻讓人從信靠神轉為倚靠自己。這也正是我們的寫照:我們常在軟弱時尋求恩典,卻在剛強時想靠「肉身成全」。當我們以為讀經多、服事勤、表現好,神才會更愛我們時,我們就已經落入了「被迷惑」的圈套。
基督的十字架若已活畫在我們眼前,我們便無需再用行為去證明身分。今天,讓我們放下想「證明自己夠好」的重擔,重新回到「聽信福音」的安息中。
#背誦金句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加3:3)
#回應與禱告
慈愛的父神!求祢赦免我常陷入「靠肉身成全」的迷思,試圖以行為證明自己。求聖靈再次將基督的十字架活畫在我心中,提醒我受聖靈是因「聽信福音」。我願放下自我證明的重擔,不再被律法迷惑,單單安息在祢的恩典與成全裡。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在基督耶穌裡竭力追求祂
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觀察與思想
保羅把什麼當成至寶?(8節) 這個至寶中有什麼好處?(9-11節)
為了得著基督,保羅怎麼做?(12-14節)
保羅追求基督的生命實踐給你什麼領受和提醒?
我奔跑的標竿是基督還是其他?為了竭力追求基督,有哪些「背後」是我該忘記的?
#今日靈修
保羅提到他先前認為是有益的,現在會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他甚至提出一個更強烈的對比,他把萬事都當作有損的,因為他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8節) 他說的不是知識上認識耶穌,而是與基督耶穌建立親密的關係。保羅有這樣的渴望是因為在基督裏,是靠著信、基督、恩典得到從神而來的義,而不是靠著過去的律法、表現、身分稱義。他渴望在基督裏,見證祂復活的大能,與祂的受苦有份,治死老我的生命,以至於能活出復活的新生命。(9-11節)
儘管已經在基督裡,保羅謙卑地說他仍沒有得著全部的基督,他的生命也沒有完全,但是為了回應基督的呼召,他竭力追求基督──緊抓著因信稱義的確據,不讓過去定義現在,而是向前往基督這個標竿直跑,努力完成基督賜下的呼召。這個呼召就是使人屬於基督、使人被差遣、使人活出基督的生命樣式。當完成這呼召也自然而然享受到這個獎賞。(12-14節)
我們都已因信稱義得救贖,被基督完全接納,但這並不是說我們的生命在主裡已經全然成熟,保羅對主的渴慕也成為我們的生命榜樣,當我們嚐過主恩的滋味後,便知何等美善!基督耶穌的豐盛會更加吸引我們向耶穌直跑,想要更認識耶穌,而當我們更愛耶穌時,也更能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在祂裡面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過,無論是讓人驕傲的成功,或讓人退縮的失敗,把「背後」都忘了,竭力追求基督耶穌裡吧!
#背誦金句
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耶穌,我感謝祢,因為我已屬於耶穌基督,祢「定義」我。感謝祢讓我嚐到在耶穌基督裡,主恩的滋味何等美善!我願我的生命竭力活出基督的生命樣式,求聖靈帶領幫助我,讓我的每一天都更深地認識祢,經歷祢,回應祢。
放下肉體的誇口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你們要靠主喜樂。我把這話再寫給你們,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
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
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觀察與思想
保羅提醒要在哪裡誇口?(3節)保羅自己在肉體方面有資格誇口哪些事?(4-6節)
「只是我先前以為對我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7節) 對保羅來說,什麼是他「先前以為有益的」?為什麼這些反倒成為有損的?
我有哪些「屬靈優勢」?我是否在這些方面誇口?如果沒有這些可誇口的,我靠什麼站立在神面前?
#今日靈修
在腓立比書中,保羅提醒信徒要防備叫人要守律法、受割禮的教導(2節),保羅重新定義真受割禮的人是「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3節),表明真正的敬拜不是靠儀式、身分等外在記號,而是與神建立內在關係。
保羅也以自己為例,論身分,他是血統純正的,論猶太律法的要求、行動的積極度、規範的正確性,保羅在當時猶太教中是高標準的,他甚至為了猶太教熱心,到了要逼迫教會的地步,這些都足以讓他誇口。(4-6節)然而,保羅用「只是我先前以為對我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7節)推翻了過去這些自以為是,並提出一個自我鑒察的方向──凡會取代基督作為誇口根基的,即使在宗教中有多麼虔誠、熱心,也成為虧損。
在我們的生活中,我的安全感與價值感建立在哪裡?我拿什麼來引以為傲?如果這些原先所誇口的都沒有了,我靠什麼喜樂?願保羅扎心的話語──「只是我先前以為對我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的緣故而當作是有損的。」成為我們修正的指引,不要讓「屬靈優勢」例如:靈修時間、聖經知識、服事年資、聚會出席率等等成為自義的根基,使人遠離因信成義的恩典,只有基督拯救我們的恩典,才是我們最大的誇口。
#背誦金句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3:3)
#回應與禱告
求主顯明那些暗暗浮出來讓我引以為傲的事物,也懇求聖靈幫我棄絕這些誇口的事,讓我跟祢建立一個真實又親密的關係,就算我什麼都不是,在基督裡,我仍然被接納,蒙神喜愛。
神的義與恩典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觀察與思想
神如何顯明祂的義?(25-26節)因信稱義後不用靠哪些誇口,也不用在乎什麼?(27-28節)
神藉著因信稱義要達到什麼結果?(29-31節)
因信稱義讓你如何看待神的義與恩典?當我真正相信因信稱義,我跟自己、神、他人的關係有什麼不同?我能如何回應因信稱義的恩典?
#今日靈修
昨天的經文提到世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只要相信耶穌為世人的罪受死,救人脫離罪,這些相信的人就稱為義了。
今天的經文進一步論述,憑著基督的寶血,藉著人的信心,人得以與神和好,顯明了神的義。神沒有寬容人的罪,而是用基督的死赦免罪人,同時也顯明神的公義──神是守約信實的神,祂定意拯救祂的子民,祂就會說到做到;上帝是聖潔的神,祂不對罪妥協,藉著耶穌止息上帝的憤怒,使人可以來到神面前;神是滿有權能的神,藉著無瑕疵的基督一次獻上,赦免所有相信的人、他們所有的罪,在此顯明「神的義」。(25節) 上帝的公義帶著憐憫,祂知道人的敗壞,主動賜下恩典,讓人不再需要倚靠自己,而是單單仰望祂。總而言之,耶穌基督的救贖顯明神自己的義,也稱相信耶穌基督為救贖主的人為義。(26節)
理解了神長闊高深的公義和憐憫,白白賜下耶穌救贖的恩典給相信的人,人不要再用身分、成就、遵循律法來誇口,宣告身分的正當性。義不是來自表現,義來自信靠基督,因此,保羅強調「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8節)。
神只有一位,神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不管有沒有受割禮,只要相信耶穌基督的救贖,信的人都被稱為義。(29-30節)接著,保羅拋出一個自問自答的題目總結因信稱義和律法的關係。如果靠著信就可以稱義,那律法豈不是沒有功能?答案剛好相反,因信稱義讓律法達到「知罪、認罪」的功用。因信稱義讓人不再用律法自以為義,而是用信歸向基督,認罪、勝過罪,律法那個揭露罪的功能反而被提升到更高的層次,律法的目的也因此真正達成,被堅固。(31節)
因信稱義使一切外在的行為和身分都被棄絕,我們不需要再用行為、身分去討好上帝,換取自己值得被愛,而是單單定睛在耶穌,領受罪得赦免的恩典,並且無論何人,只要真心相信主,都能領受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既然我已經白白被赦罪、被愛,我能面對內心哪些恐懼不安?跳出哪些屬世界的價值體系?我又為什麼認為有人不配、不能領受神的恩典?過去的猶太人,以為仍要守律法才配得神的義與恩典,保羅駁斥了這樣的看法,但願我們自己也不要限制了神救贖的恩典,神的恩典總比我們以為的更深厚、廣大。
#背誦金句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
#回應與禱告
親愛的主,當我越理解罪的嚴重性時,我越明白在因信稱義裡,神的義是何等厚重的恩典。主啊,我坦承自己在很多方面常常不經意地自以為義,看自己比別人強,求聖靈光照、赦免,也求聖靈幫助我全然降伏在祢因信稱義的厚恩中,單單倚靠祢,活出罪得赦免的自由。
白白的稱義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觀察與思想
保羅指出律法真正的功用是什麼?(19-20節) 保羅也指出人在律法中會有什麼困境?(20節)
在這困境中,如今神給了人什麼樣的出路?(21-24節) 你是否也曾經歷過這份神的作為?
你是否曾想靠著「好行為」來贏得與神的親近?在本段看來,這會有什麼問題?在保羅看來,真正與神親近的方法是什麼?這會給你的生命帶來什麼祝福?
#今日靈修
在羅馬書中,保羅再次申明「因律法稱義」的不可行,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人能夠完全遵行律法。因此,律法不是讓我們藉著遵行而在神面前稱義的(20節),而律法的真正功用是要叫人知罪(20節),是用來堵住各人或自忖無辜、或自以為義的口,叫世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19節),無從推卸責任。
人是神「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43:7)」,分享了神的榮耀,也因此在犯罪之後「虧缺了神的榮耀(23節)」。儘管如此不配得,神仍因著祂豐盛的恩典與慈愛,藉著耶穌基督成就的救贖,使人們得以白白的稱義、重新被神接納(24節)。如此,「神的義」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22節)」,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信基督的人得以被稱為義,重新回到神的面前。
感謝主!儘管我們如此不配、虧缺了祂的榮耀,祂仍賜下白白的恩典,並藉此赦免我們一切的罪,視我們為義人,重新接納我們。如果憑藉著「好行為」試圖回到神的面前,我們永遠無法知道自己是否及格、足夠良善。我們將活在無止盡的努力、追尋、恐懼、自責與失落之中。如今,在我們做出任何努力之前,神首先單憑祂的恩典向我們保證:祂已悅納我們。祂宣告我們為義,不是在我們成聖之路的終點站,而是在我們起步之時。如此,我們只需要盡心、盡性、盡力的以愛回應如此愛我們的父神,儘管到頭來,我們仍只是「無用的僕人」,因著父神那完全的愛,我們便不再懼怕!
#背誦金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
#回應與禱告
主啊,謝謝祢願意重新接納我們,並為此預先付上了沉重的代價,為要將我們贖回。謝謝祢待我們如兒女,儘管我們都得罪了祢、虧缺了祢的榮耀。謝謝祢的恩典,幫助我們踏上成聖的道路、一路指引我們、並作我們隨時的力量與幫助,而不是在終點等著我們苦苦掙扎朝祢而去。謝謝祢如此愛我們!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們。
基督救贖的工作已然完成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觀察與思想
保羅如何得以「向神活著」?這是怎麼樣的生命?(20節)
保羅說「因律法稱義」的教導與神的恩典不相容,甚至說這是在廢掉神的恩,他為何這麼說?(21節)
我是否也有這種「律法式的思維」,以為要做到什麼標準才讓自己心安,甚或是鼓勵、要求他人也如此追求?這樣的追求出自於什麼想法?
#今日靈修
今天的經文中,保羅進一步說明:為何「在基督裡稱義(17節)」的人,不會再走上回頭路、恣意妄為。當我們「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在基督擔罪之死中與祂聯合,使我們罪惡的往昔得以被塗抹乾淨之時,我們的舊生命就結束了。我們因信基督、與基督同復活所得享的新生命,不是靠我們自己活出來的,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出來的。(20節)
而若有人認為憑藉著守律法(好行為)能得以稱義,就是在暗示人可以靠自己拯救自己、得救是靠著行為而非恩典,這便是在「廢掉神的恩」;同時,這樣的想法也使耶穌基督的死成為多餘的,因為人既然可以憑藉自己的努力而得救,基督的死就不再是必要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21節)。
願我們也能放下自己的自義,明白自己若是追求「好行為」,也等於離信靠主而得的恩典更加遙遠。我們藉著信靠耶穌基督,就能與主聯合,成為新造的人,在信仰路上,實實在在地與祂同死同復活!
#背誦金句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
#回應與禱告
主啊,單憑著我們的努力,我們什麼也做不到。求祢幫助我們放下自己的自義,向那追求「好行為」的老我而死,叫我可以向祢活著。求祢幫助我明白我所能倚靠的、向你而活的唯一指望就是祢藉著基督耶穌所白白賜下的救恩。求祢幫助我也可以與保羅同聲高唱:「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們。
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觀察與思想
保羅指出「稱義」是憑藉著什麼?不是憑藉著什麼?(16節)
保羅「素來所拆毀的」是指什麼?為什麼將其「重新建造」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保羅堅持「因信稱義」的信仰,而不願意回頭教導「律法稱義」,保羅的信仰堅持給你什麼提醒?有什麼事物是你因著信已經得著的?你是否仍以為要努力「做」什麼,才能得到神的稱讚與平安?
#今日靈修
前一段加拉太書經文(2:11-14),保羅提到彼得在與外邦人吃飯的事上裝假,看到奉割禮的人來了,就趕緊與外邦人隔開,等於用行動傾向外邦人也要守律法、受割禮,但保羅責備這樣的行為,仍是以外邦人為不潔。
因此保羅在本段接續說:「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5節) 意即猶太人生來就守律法,但不能將律法強加在外邦人身上,因為行律法並不能使人稱義,並且本來就沒有人能夠靠著行律法稱義,反而是信耶穌基督使人稱義(16節),在基督裡的我們也不再是律法底下的罪人,一方面我們已經因信稱義,再者律法也不能再挾制我們,基督也並沒有叫我們犯罪(17節)。這樣因信稱義的教導,是保羅自己的生命經歷,是神給他的啟示,也是保羅對福音真理的堅持,因此他提到「素來所拆毀的」就是「靠著律法得救」的教導,因為那在保羅看來根本就不是福音,保羅也說他不願將其「重新建造」(18節),就是在說他不願回頭再有如法利賽人要靠著守律法來討神喜悅,贏得救恩,因為那根本就不是救恩的道路。
神給人因信稱義的恩典,人只需要因著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被神稱義接納,然而我們始終會有以為自己做得不夠,以為神要得更多的不安全感,以至於我們常會要努力「做」些什麼,以為這樣就能平安了,但保羅所傳的福音卻駁斥這種觀念,救恩已經由耶穌基督完成了,不需要再加上什麼,再多做什麼才能夠得救。
#背誦金句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2:16)
#回應與禱告
主啊,感謝祢,祢已藉著耶穌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為我們開啟得救的道路。我們原本不配,儘管再努力,也無法憑藉著自己的行為重新站立在你的面前,謝謝祢,藉著祢的憐憫與大能,白白地賜下如此寶貴的救恩!求祢保守我們的心,不要讓血氣的自義、對「好行為」的追求,削弱我們對基督的信靠!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