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成果
1.擬訂具體可行的工作計畫
1-1 訂定教育儲蓄戶實施辦法以幫助照顧經濟弱勢及家庭突遭變故學生順利就學。
1-2 於98年擬定「品格一百」計畫,自99年至101年依計畫落實品格教育之推動。 (OK! I do 品格 100網站)
1-3 於99及100年擬定「童軍推廣計畫」並積極鼓勵學生參與相關推廣活動。
1-4 一般常態性活動如:新生始業輔導、班級幹部訓練、年級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校慶創意進場設計、畢業紀念冊、畢業典禮、園遊會等,由自治市參與規劃並協助執行。
1-5 針對特殊教育日舉辦活動如:民主法治教育宣導、自治市選舉活動、童軍教育隔宿露營、學生才藝表演、教室佈置比賽、敬師活動、感恩卡設計活動、聖誕節慶祝活動等,提供學生展現團體精神及個人才華的機會,以增進其自信與成長。
1-6 擬訂街舞實施辦法提供學生正當休閒活動及協助其多元發展。
1-7 訂定學生服務學習實施辦法以落實學生積極服務人群之利他行為養成。
1-8 訂定「交通安全導護實施計劃」,定期召開會議及實施交通糾察隊執勤訓練,藉以提升學生糾察隊執勤技巧和維護安全相關事項。
1-9 成立「校園安全危機處理小組」,訂定緊急應變計畫及建立突發狀況之處理機制。校長擔任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定發言人,訓導主任擔任副
召集人,處理協調一切小組事務,生教組長擔任執行秘書。
1-10利用新生訓練、集會等時間,對師生加強宣導「學生申訴」、「懲處、銷過」辦法,建立合理制度。
1-11訂定「交通安全導護實施計劃」(交通糾察隊、導護老師輪值),定期召開導護會議以及定期實施交通糾察隊執勤訓練,演練並改進執勤技巧,藉以探討並改進學生導護和維護安全相關事項。
1-12訂定「生活教育實施辦法」(學生生活公約、整潔秩序、集會出缺席、服裝儀容),養成學生守法之良好習慣與自動自發、自治自愛之精神。
1-13訂定「學生出缺席規定辦法」,並由班級幹部登錄於訓導處缺席登記表,以確實掌控學生出缺席狀況。
1-14 訂定「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培養學生良好生活習慣與注重個人衛生。
1-15 訂定「校園安全緊急應變計劃」(含:危機處理、防震防災、違禁物品管制)等之處理。
1-16 訂定「反毒」及「愛滋病」防治實施辦法,(方式有-防制藥物宣導標語),以增進學生對藥物濫用所造成身心傷害的認知能力。
1-17 辦理全校性「拒絕煙、酒及檳榔」宣導活動,進而宣導正確健康習慣與意識。
1-18 為加強學生日常生活教育,防範意外事件發生,並不定期實施必要性之安全檢查。
1-19 訂定健康促進實施計畫落實健康促進政策之推動。
1-20 訂定校園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實施計畫,以利計畫之順利推動。
1-21 訂定體育班設立實施計畫,以利發展學校體育特色。
2.依法設立各項組織並運作良好。
2-1 成立「學生自治市」組織,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學校事物,並培養學生表達溝通及領導的能力。
2-2 成立「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管控專戶並審核申請教育儲蓄戶需求的個案,達成讓每一位學生皆能順利就學的目的。
2-3 成立「交通安全委員會」,並確實執行相關辦法與計畫。
2-4 成立「學生獎懲委員會」,堅持「多獎少懲」、多鼓勵少責罵原則。
2-5 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規劃完善申訴流程,建立暢通申訴管道,保障學生人權。
2-6 成立學生校外輔導委員會有效協助學生、家長解決學生在校外所遭遇之問題。
2-7 設立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工作小組,以順利推動續校園與環境教育工作。
2-8 設立健康促進委員會推動健促議題活動宣導與實施。
2-9 成立體育委員會辦理體育決議研討相關事宜。
3.擬訂完備的獎懲規章。
3-1 訂定「學生銷過改過辦法」,給予學生自我改正機會,鼓勵學生改過自新、奮發向上。
3-2 根據學生特質、風俗民情,擬定詳畫學生『獎懲實施要點』,透過校務會議,參酌導師、家長、學生等意見後實施,作為學生行為準則。
3-3 設計學生『獎懲簽辦書』,確實記錄學生嘉獎、懲戒行為,並與家長形成共識,共同輔導行為改正。
3-4 制訂學生『請假、與外出管理辦法』,以明確管制學生出席各項活動狀況。
3-5 製作班級學生上課『點名簿』,並建立缺席「速報表」制度,確實掌握學生行蹤。
3-6 設定「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落實人權法治精神、建立師生間和諧、良好互動、引導師生間向「善」提升;以避免教師不當管教行為發生。
3-7 訂有「學生服裝儀容管理辦法」,規範學生儀表之準則,培養學生整齊、清潔、衛生、自然之良好儀容。
3-8 訂有「學生攜帶手機辦法」,嚴格規定使用標準,以維校園安寧。
3-9 訂有「遲進教室證明單」,以維上課校園秩序及掌控學生行蹤。
4.建立合理的學生申訴制度。
4-1 成立「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成員包括訓輔人員、教師、學生、家長代表;適當且合理處理學生行為,以符合學生人權。
4-2 成立「學生申訴電話專線」,接受家長、學生申訴案件(電話:03-4641123#310)。
4-3 設置「學生申訴信箱」,接受學生申訴、陳請。
5.建置意外事件及危機處理機制。
5-1 訂定「校園安全緊急應變計劃」,明確訂定組織編製及任務分配。
5-2 與轄區分局「桃園縣維護校園安全之原約定書」。
5-3 按意外事件類別在時效內分別上網填報、教育部所屬軍訓處校安會及教育局所屬之學管課,通報危機處理狀況。
5-4 愛心商店之簽訂,做為學生校外事件發生之臨時庇護所。
5-5 成立學生校外輔導委員會,以有效協助家長對學生於寒暑假發生之事件的處理。
5-6 舉辦防溺宣導及演練。
二、遭遇困難:
本校華德福成立四年來,教育體制不同,如何創造雙贏,是努力的目標,兩方家長社經背景普遍懸殊,家長參與校務意願低,學生權益及獎懲制度制訂不易,教師管教無從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