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格式

一、來稿請用DOC格式繕打,依中文題目、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正文、主要徵引書目、附錄之順序撰寫。

二、全文標題字型請統一為「標楷體,14級字」,內文字型請統一為「新細明體,12級字」,內文引用文獻資料時,請左側縮排3字元,字型請統一為「標楷體,12級字」,註腳字型請統一為「新細明體,10級字」。全文除以上字型設定外,請勿調整包含行距、字元間距、前後段距離等其他格式設定。

三、請用新式標點。專書、期刊、長篇樂曲、戲劇作品、美術作品等之中文標題一律採雙尖號《》,論文、短篇作品、短曲、章節等之中文標題一律採單尖號〈〉,書名與篇名連用時可省略篇名符號,如《莊子˙天下篇》。如書名中又有書名,其方式如下:

1. 李安宅:《〈儀禮〉與〈禮記〉之社會學的研究》。

2. 王夢鷗:〈讀沈既濟《枕中記》補考〉。

引用古書時如需標明卷數,書名與篇名可合併書寫,其方式如下:

1. 司馬遷:《史記˙穰侯列傳》,卷七十二。

2. 孫詒讓撰,李笠校補:《校補定本墨子閒詁˙兼愛上》,卷四。

四、本刊中文稿採用當頁註。文稿內徵引資料應詳列出處於附註中,項目包括︰所徵引資料的作者姓名、篇名或書名、出版項、卷期、起訖頁數等。若為多人合著,人名間以頓號區隔;作者如為外國人,或需標出國籍,則國名與人名間以【】標示,古籍作者加註朝代同用此例;倘為古書,版本標示於出版者之後;中文文獻出版日期統一用西元年,除了期刊和報章以外,不標出版月日。撰寫格式範例如下(阿拉伯數字1.2.3.……表示論文內附註之編碼):

1. 古籍:【明】陳獻章:《白沙子全集》(臺北:河洛圖書公司,據清乾隆辛卯年刻板碧玉樓藏版影印,1974),頁1594-1595。

2. 專書:袁保新:《老子哲學之詮釋與重建》(臺北:文津出版社,1997)。

3. 翻譯:【美】諾思羅普‧弗萊著,陳慧、袁憲軍、吳偉仁譯,吳持哲校譯:《批評的解剖》(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6),頁199-208。

4. 期刊論文:何乏筆:〈(不)可能的平淡:試探山水畫與修養論〉:《藝術觀點》第52期(2012.10),頁24-33。

5. 會議論文:黃思超:〈集曲入套初探〉,發表於「2010年兩岸八校師生崑曲學術研討會」(桃園: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主辦,2010年5月29日)。

6. 學位論文:陳燕遐:《善變的敘述:西西的小說藝術》(香港: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碩士論文,1994)。

7. 網路資料:韻典網,網址:http://ytenx.org。(2012年1月2日作者讀取)

五、徵引同書只需在第一次出現時註明出版項,再次徵引則可省略,如下列所舉(阿拉伯數字1.2.3……表示論文內附註之編碼):

1. 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臺北:里仁書局,1984),頁70-72。

2. 同前註。

3. 同前註,頁55。

倘徵引時註不連續,避免用「同註xx」的方式,可作如下顯示:

8. 梁啟超:《中國歷史研究法》,頁94。

六、附註符號請用阿拉伯數字標示,號碼全文連續,如1、2、3……。標示位置須在受註句子標點後右上方,附註置於每頁下方,以細黑線與正文分開。

七、若引用西文書刊,其西文部份標點符號請用半形,書名請用斜體,如:

1. A. J. Greimas. Sémantique structurale: recherche de méthode, Paris: Larousse, 1966.

其餘格式可參考英文稿件格式要求。

八、出版者資料請用全名,如「聯經文化事業出版有限公司」不作「聯經出版社」或「聯經」,「臺灣學生書局」不作「學生書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不作「中社科出版社」等。

九、文末請附載徵引書目,並請區分「傳統文獻」與「近人論著」二類。兩個類別之下,請再按專書、單篇論文或期刊論文、會議論文、學位論文、網路資料等次類別分項排列。徵引書目格式與當頁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