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約

一、本刊為一學術性定期刊物,以刊載文學與文化相關研究論文,與學術性書評、演講紀要、現代文藝創作等專欄文稿為主,一年二期;每年三月及九月出版,每期截稿期限為11月30日與5月31日。歡迎海內外學者與研究生來稿。

二、研究論文來稿以一萬兩千字至一萬八千字為原則,專欄文稿以八千至一萬兩千字為原則。

三、稿件採隨到隨審,來稿將由編輯部委請編輯顧問推薦審查人,並以匿名方式送請兩位專家學者評審,評審結果如有分歧,將送交第三位專家學者評審,或由編輯部複審。完成審查後,將由編輯部召開編輯委員會審決最終結論以及刊登期數。來稿無論採用與否,審決後皆即行通知。

四、本刊不接受曾出版之著作(含學位論文、會議論文集、專書、報章雜誌、網路發表平臺),亦不接受一稿兩投,若有類似情事,將逕予退稿,並永不採用。

五、為增進本刊流通,達到學術界研究資源充分利用之目的。著作人投稿於本刊並獲審查通過採用後,須同意本刊得以非專屬授權授予國家圖書館「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及其他與本刊簽訂線上授權合約之資料庫業者,進行有償或無償之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等行為。且為符合各資料庫之系統需求,必要時得酌作格式之修改。其中或有經授權所獲得之權利金,著作人概允贈與本刊作為出版經費。

六、本刊採電子作業,來稿請依照本刊所附之撰稿格式書寫,以word格式儲存,並請將「文稿」、「投稿作者資料表」等表格之檔案,以電子郵件傳輸至編輯部信箱(ndhuchsl@gmail.com),未收到電子檔案或作者資料表者,將不列入審查流程。

七、以中文撰寫之稿件請依序檢附:中文題目、中文摘要、中文關鍵詞、正文、附錄。

八、文稿內請勿出現包含姓名、職稱、師承、「拙作」、「拙著」等足以透漏作者身分之訊息;來稿請詳實填寫「投稿作者資料表」(附後),並檢附電子檔乙份至敝編輯部信箱。

九、來稿一經刊出,致贈當期學報一冊及該論文之抽印本十份,不另致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