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幼院是社會福利的重要統計數字,通常每年政府都會有統計數據,其內涵為「公私立育幼所:以機構式專業收容教養照顧孤苦無依或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遭遺棄、受虐、疏忽等,致兒童無法在家庭生活的兒童福利機構。 」所以定義也帶出了育幼院本身的內涵。
育幼機構與教會或者宗教法人有關的非常多,例如:
基督教芥菜種會,在新莊有育幼院(http://www.mustard.org.tw/ah_home/index.asp)。
高雄(縣)私立基督教山地育幼院(這名字大家不熟,那麼說「高雄六龜的孤兒院」大家應該就比較耳熟了),網站:http://www.lxp.ks.edu.tw/product/cmch/
或者政府機構經營的,例如台北市立的體惠育幼院,網站:http://www.ccya.tw/index.php/social-service/146-childrens-home
台北市立義光育幼院 http://www.yko.com.tw
或者相關公協會:
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 http://www.childrenhome.org.tw/
其實各縣市都有相當多的相關機構,費心一查保證族繁不及備載。
育幼院一類機構必須有專業的教保員和保育員的存在,並且有相對的工作職掌,可以參考NPO專篇的說明。
通常入住和離院都需要經過一定程度的標準程序,不能隨意進入或者離開,就算是有收養人或者贊助者,要到院探訪或者帶出都有一定的規定與程序,部分管理較妥善的育幼院,會規定探望時"不得"帶零食給院童。
在育幼院的個案中,通常分為入院,安置,離院三個階段,
入院階段:
通常有三種入院來源:1.政府機構安置 2.相關機構轉介 3.自行洽詢
入院前通常會填寫「服務申請表」、「基本資料」、「來院面談記錄」、「社工家訪記錄表」一類表單,經過了這些標準程序,還要開會決定是否同意入院,才會辦理入院程序。
部分來自政府機構的安置是軍公教人員的遺孤,在入院的同時,通常要簡具相關資料,定期可以和政府機構申請經費。
安置階段:
通常會在一定時間安排身體檢查,年度則安排醫生就診(平日性質的「醫師檢查報告」、「健康管理記錄(通常為體溫、身高體重或脈搏」和年度的體簡報告等)等等,如果較細緻機構或者是特殊個案,甚至會有「營養評估表」。
離院階段:
通常會在離院前三到六個月,填寫「離院評估表」。並且在離院後將個案結案(通常填寫「個案結案表」),通常結案不代表結束,在可以觀察或者聯繫的範圍內,會定期填寫「離院追蹤記錄」一類的定期資訊,但是通常頻率為遞減。部分少數是無法適應機構的環境或者設備,或需要特別照顧者,則可能轉院或者轉銜(註:轉由其他機構銜接),通常會把所有的相關記錄與資訊具體詳細提供給新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