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使人脫離貧窮的最佳途徑,但是有些人因為家庭或其他特殊狀況等種種原因,無法貫徹其就學的權益,所以需要透過外力來補助學費,好完成基本學業,並且可以進入社會就業。助學通常並不是支付全額學費,而是提供開案的對象幾百到幾千不等的金額,使她們繳納學費的壓力降低,通常最高不會超過一萬五千元,其原因是因為助學資源有限,受輔助的對象自己也需要花費很大的精神把書念好(例如取得獎學金或者就讀公立學校),才能靠著微薄的助學金維持學業,也有部分的授助者屬於半工半讀的型態。
除提供助學金之外,另外常有的助學方式就是獎學金(主要是獎勵學業優秀)、近年來有一些機構推出自立少年計劃,擇用於鼓勵受助者積蓄或者學習財務自立。
通常一個助學個案,可能維持多年助學,所以當開立一個助學計畫時,計畫金額應該是計算到其完成助學學業為止所需,盡可能不使計畫中斷。大部分的合乎條件受助者,常見為孤兒、單親、區域性經濟弱勢(如原住民、產業不好的縣市等)、受災戶等等。近年來的趨勢上則很多機構除提供助學協助外,也提供住宿和伴讀等協助。
國內較大型的助學機構就是家扶中心,其他還有一些屬於宗教法人的助學單位。大部分的大型機構、公司都有獎助學金要點,特別是公務人員機構、台電、中油、台灣郵政,另外,保險機構也熱衷於提供獎助學金,例如台灣郵政、國泰人壽等,通常保戶都有相關的一些方案。差異上是"社福機構的助學,通常不會以成績為門檻",非社福機構的助學,通常需要成績達一定門檻,操行也需要達到一定標準才能申請。
以國內的家扶為例,更標準的服務內容應該稱為 "經濟扶助",可以參考此網頁
另外,
一、家扶的社工通常會協助「受扶者」一年發給扶助人一張到兩張卡片(通常是近況或者感謝),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動作。
二、需要更多層面的支持者,家扶會另外開一個個案叫作「積極重建個案」,給予較多的資源。
內容如下:
彰化家扶中心員服務處主要服務內容為貧困家庭經濟服務,除了有認養制度以外,也擬定了脫貧計畫三大方案,主要服務對象為兒童青少年區塊,所以也提供了兒童及少年家庭處遇服務、也附設了圖書館及K書中心供案童增進學習上面的發展,並結合了後援團體及義工,提供服務處活動上人力的協助。
案家申請扶助通常在申請人到中心申請經濟扶助之前,大多會先以電話詢問,之後社工員藉由電話中的交談,對於扶助家庭的狀況判斷對方是否為符合受助條件的對象。
接案及會談主要是要詳細說明中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傳達中心對扶助家庭的協助意願及關懷、了解扶助家庭求助動機是否純正、蒐集扶助家庭的內在資源(家庭的忠誠度、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人格特質等)、外在資源(正式:學校、醫院、機構;非正式:鄰居、志工、親戚)、建立個案的基本資料。
初步判斷扶助家庭是否符合中心的扶助範圍,如符合資格,則與扶助家庭聯絡並約定前往訪視的時間;如資格不符合,應適當的給予說明,並轉介於其他相關的福利機構。
初訪是透過實際接觸,建立社工員與扶助家庭的初步關係,由於僅以扶助家庭家長的陳述記錄可能較不客觀,所以社工員於家訪時可從其家庭的住家條件、家庭成員穿著、家中的物品,評估扶助家庭的經濟狀況。而家訪的主要目的是藉由到案家拜訪了解案家的狀況外,亦能從案家居住的環境周圍的人事物,看一些案家不願透露的事實。譬如案母不願透露已有同居人或再婚,但卻發現家中有男性友人衣物、用品等。亦或與案家鄰里建立關係,並與案家持續作關係的維持等。
扶助審查為各單位以當地生活狀況調整審查標準送交本部審核備查,包括家庭經濟評量、家庭總支出的計算其標準、停扶審查標準,其中停扶審查標準內容有:
(一)依案主個人因素 (1)畢業 (2)輟學、就業 (3)就讀軍校 (4)半工半讀、就讀建教合作班 (5)育幼院或其他機構收容 (6)被收養 (7)案主死亡或失蹤 (8)轉寄養服務 (9)案主結婚 (10)若高中畢業未能考上理想學校,允許補習一年,但需去信給認養人說明。關於停扶原則,一般約定的扶助期限為一年,每年經年度評價後再決定是否續扶。
(二)依家庭經濟功能恢復 (1)家庭總收入/全戶共同居住人口數>=當地政府公告之每人最低生活標準*1.5。
(三)依扶助金制度配合 (1)扶助金之不當應用 (2)自願停扶 (3)遷移本事務所所服務範圍或因遷移致使下落不明者 (4)對認養制度配合不佳或無意願配合者(需與單位主管及督導共同討論後停扶) 。
辦理扶助手續為初訪之後,經主管同意扶助後通知扶助家庭辦理的手續,包含了填寫家庭資料表以供案主問題診斷和需求評量之依據。認養行政工作除了辦理認養手續之外,社工員還要在扶助家庭來中心的時候,進一步說明中心的福利及規定之相關事項,包括了急難救助金、獎助學金等服務項目的申請方式,扶助金、助學禮金的正確用途。
處遇計畫內容大致如下:
(一)急難救助:是提供扶助兒童家庭經濟危難時的紓困措施,使其可以盡快的從突發的經濟困境中獲得壓力舒緩,這些急難救助金的來源,都是以往家扶基金會所收到的捐款所累積起來的,大多是來自社會大眾的熱心捐款。一旦提出申請,會先由社工人員實地評估後,再發給急難救助金,而急需協助的人,家扶基金會會提供助學金或者是在社工人員實地評估後,提出專案申請補助,最高額度可達十萬元。
(二)獎助學金:除了透過認養制度募集社會資源,協助家境貧困的家庭經濟獲得改善之外,對於就學中的扶助兒童,提供各式的獎助學金鼓勵他們努力向學,目前提供的獎助學金包括大專助學金、各家扶中心提供高中職以下的獎學金、由公益或教育基金會長期資助的獎助學金三類。
(三)健康維護:各家庭扶助中心會不定期的舉辦義診為扶助兒童及家人定期健康檢查,或是相關的衛生保健講座、衛生營養教育之團體研習活動,提供正確良好的知識與概念,培養家長與兒童良好的衛生保健習慣。家扶會定期發放營養午餐補助,增加兒童少年成長所需的營養攝取量,改善其兒童少年的營養條件,以厚植我國新生代之健康基礎,也運用家庭訪視提供給個案輔導,以整個資源解決個別疾病、營養、保健等問題,列案家庭至少每四個月訪視一次,家扶每月補助600人次兒童少年,每月每人次補助800元,補助9個月。
(四)團體活動:為增進兒童心理行為暨家庭人際關係,並且促進家庭成員自我及彼此的了解、成長,達成良好的社會化過程,家扶中心會舉辦兒童、少年及父母親成長團體,增進親子關係的和諧。(95,陳邦弘)
認養的方式分為三種:1.生活認養2.助學認養3.方案認養:含才藝認養、療育認養、健保認養、其他方案認養。
目的:讓認養人瞭解與認識認養對象,透過信件與活動,建立服務之責信。
內容:社工員會通知扶助家庭前來辦理手續,而最好以案主方便時間為宜,而前來辦理手續時,需攜帶:1.兒童個人生活照四張2.兒童印章3.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4.存摺:需預先至郵局為兒童開立儲金帳戶5.成績單:如兒童就學中則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日後每學期皆應繳交成績單。中心是利用扶助卡來管制記錄扶助金放發或物資發放,則需填寫扶助卡,貼上兒童照片後交扶助家庭保管,扶助卡視同存摺,並交代扶助家庭務必采善收存,避免遺失遭他人不當的使用,並提醒扶助家庭家長來中心時需攜帶。而登錄完畢後,舊扶助卡應保留一年,以便作為查帳。認養兒童和認養人是藉由書信的方式來維繫感情,書信又可分為:歡迎信、感謝信、主動去信、道別信這四種。而歡迎信的內容大略是兒童寫給認養人的自我介紹或是謝謝認養人愛心的關懷與幫助;感謝信:感謝認養人寄禮金或禮物;主動去信:認養人未曾來信、寄贈禮物或禮金,以致兒童久久沒有機會回信或寫感謝信,主動寫信與認養人聯絡。而在主動去信這部分,如果認養兒童年紀太小還不會寫字時或無法配合的兒童,可以請家人或社工員代筆,兒童至少每半年與認養人聯繫一次。(95,陳邦弘)
相見歡
在活動當中,有許多受扶助兒童對於認養人的扶助十分感激,除了贈送給認養人親筆所寫的感謝卡片外,也將自己的祝福畫在卡片上,每個月一千元的愛心捐助,就能幫助有需要的家庭。為了讓認養人和認養童有見面直接接觸的機會,每年均會舉辦這種「相見歡」的活動,透過輕鬆方式,讓認養人和認養童有直接接觸的機會,除了能讓家扶孩子感受到不一樣的愛之外,也讓家扶中心和孩子們表達對於認養人的萬分感謝,而活動主要目的是讓認養人及認養同屆活動有一個情感交流之機會。
主要以18歲以下的兒童青少年家庭為主,其主要問題大多為經濟扶助,除家庭經濟問題外,仍存有親子教養問題、隔代教養問題、就業適應問題、升學與輔導問題、家暴問題、主要照顧者身心問題……等。或是:
1.父母雙亡者。 2.父母一方死亡,或因離婚、出走不負撫養兒童之責任而導致家庭貧困者。 3.父母雙存,但父母其中一方為:(1)患嚴重之精神疾病,無法正常生活者。(2)嚴重肢體及身體機能障礙,致無法工作者。(3)經判刑在獄,刑期尚有一年以上者。(4)患有非短期可以治癒之嚴重疾病者。 4.父母雙存,但因年老或謀生能力低,無法提供子女最低生活需要者。
家庭扶助服務相關經費來源:家扶中心認養人扶助金主要是扶助經濟貧困兒童,扶助金有百分之八十五皆直接匯入案家戶頭。而一般的活動經費,大多由中心的後援團體支付,ex:○○區扶幼委員會、永久認養人聯誼會、心友會、志工服務隊等。除此之外,亦有社區民眾自行捐款,與對外舉辦募款活動ex:義賣等,來籌募家扶所需的經費。
扶助金補足概況:機構給案主的金額是足夠的,而現在家扶的認養人人數已超過受扶助案童的人數,仍然有數千名的認養人在排隊等著認養受助案童,所以在這方面金額是足夠的。如果遇到的案主希望把金額提高這樣的狀況時,機構會和案家說明與溝通中心立場與原則,如果可以接受才會開案扶助,倘若無法配合,機構就不強制開案;從社工員的訪談中,一般來說案主不會主動提出提高金額此事,因為在統一的金額裡,機構有規定的款項,所以沒辦法配合案主,認養人每個月固定給家扶1,000元,其中150元為家扶行政費用,剩下的850元才是給案童使用。
案主拒絕時,社工員仍會試圖說服案主,也會增加訪視次數並給予適當精神支持,如果案主仍然認為無法配合活動的參與,例如:協助提升就業技術的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創業輔導時,還是以尊重案主的意願為主,拒絕接受家扶中心的扶助。
家長發展帳戶
主要是針對家長與正處高中生的案童,藉由課程的安排,分別接受理財與人生規劃的課程,並按期存款次年給予雙倍利息與本金。
青少年自立釣竿計畫
主要針對機構受扶助的大專青年,不是給魚吃,而是教他們釣魚,鼓勵他們透過儲蓄而學習,並次年發放一倍孳息與本金,加上課程安排學習理財觀念技巧,培訓其接受其他課程,增強青少年的自我效能及自我節制力的提升、加強青少年社交能力,以備出社會後的人際關係之擴展與社會適應力,除了針對自己的興趣培養就業能力,再進一步學習第二專長,好在未來職場上更具就業實力(94,江玉龍)。如果這些大專學生又參加家扶基金會辦理的五十小時以上規劃課程,家扶還會給予兩萬元的返鄉回饋助學金,讓學生增加更多存款。
幼兒發展啟蒙
啟蒙方案於美國實行了四十多年,為與貧窮作戰計畫中僅存的方案。(94,江玉龍)
此方案為針對家庭與學齡前兒童所設計的方案,幼兒家長與兒童分別每個月的接受兩次課程的安排,家長的參與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內容針對親職教養與學齡兒童教育與養成訓練,提升父母自身的親職觀念與能力,並使家長與幼童能建立良好的親子互動關係,在參與課程之後,按月發放幼兒教育金三千元,鼓勵參加家長與兒童。
家扶中心大多運用在親子活動舉辦、課後輔導班、大專、高中、國中、小獎助學金、急難救助金…等。而在2001年,家扶中心誕生了「星願娃」是由保誠人壽設計製作贊助家扶基金會,保誠人壽自九十年起運用上萬名員工的力量,以單位競賽的方式為家扶募款,至今已出養逾五萬隻星願娃,共得五千八百萬元。星願娃意謂著受傷的小朋友們希望能舉起夢想的翅膀和擁抱天空的希望,而星願娃的使命就是要提醒更多人關注及幫助受虐的小朋友,認養星願娃的所得款項全數都投注在兒童保護工作上,目前已幫助過上萬名受虐兒童走出陰霾。早期的星願娃雖身穿粉藍和粉紅上衣,手持象徵希望的是星星,卻嘴角卻是下垂悲傷的臉,第二代星願娃衣服換成紫色及鵝黃色,嘴角不再下垂,神采奕奕帶著幸福的笑臉,整體明顯和第一代有所差距。
訪問時間:九十七年4月26日
訪問地點:彰化家扶中心員林服務處
受訪人:賴永真社工員
訪問人:賴祈伶
被扶助的案主除了家庭經濟都很窮困外,是否還具有其他特徵?
除了認養人的扶助金外,有關家庭扶助服務的經費來源,是否還有其他管道?
除了將扶助金發給各個案主解決經濟基礎上的困難,是否有將將經費應用於其他層面?
扶助金是否足夠給予案主應用,機構發下來的經費,有過多或是過少的問題嗎?而這些統一的金額中,案主是否曾表示希望可以提高補助的金額?如果遇到這種狀況,會如何處理?
訪視除了可以了解案家的近況,是否還具有其他意義?
是否曾有你們經評估過後,而需要受扶助的家庭,拒絕成為你們幫助的對象?
扶助金的資助,對機構來說是最直接的目的,也是一個接觸案家的手段之一,經濟扶助或許是服務的重點,但機構是否還有其他主要的目的?
脫貧計畫中的三大方案,分別為家長發展帳戶、釣竿青年計畫、幼兒啟蒙,而這三大方案有什麼不一樣?分別如何實際運作?
江玉龍(2005)。兒童貧窮與脫貧方案。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陳邦弘(2004)。貧困家庭自立脫貧方案與實務研討會彙編。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陳邦弘(2006)。家庭扶助工作手冊。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彰化家扶中心員林服務處賴永真社工員口述資料
彰化家庭扶助中心員林服務處[1]
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
星願娃相關資訊[3]
內政部社會司[4]
相見歡活動[5]